野生動物知多少——那些能吃的和不能吃的“野生動物”

編審專家:

一場疫情,將野生動物推到風口浪尖。但野生動物並沒有錯,錯的是打擾他們、食用他們的人。野生動物身上帶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野生動物和這些病原微生物能和睦相處,但這些病原微生物通過中間宿主進入人體卻可能會給人類帶來災難。以上種種,交叉繁雜,人們在關注疫情的同時,也開始關注飯桌上那些肉,到底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不能吃的?

哪些野生動物不能吃?

2020年2月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項新規定明確說明全面禁食國家保護的“三有”類野生動物(即“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不能吃的野生動物名錄繁多,在此列舉早在2003年就明確規定“僅供觀賞”,不能吃的陸生野生動物,按“綱”分類如下。“獸綱”14種:貉、銀狐、北極狐、水貂、果子狸、野豬、梅花鹿、馬鹿、花鼠、倉鼠、麝鼠、毛絲鼠、豚鼠、海狸鼠。“鳥綱”25種:非洲鴕鳥、大美洲鴕、鴯鶓、疣鼻棲鴨、綠頭鴨、環頸雉、火雞、珠雞、石雞、藍孔雀、藍胸鶉、鵪鶉、雞尾鸚鵡、虎皮鸚鵡、費氏牡丹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黃領牡丹鸚鵡、白腰文鳥、黑喉草雀、七彩文鳥、橙頰梅花雀、紅梅花雀、禾雀、慄耳草雀、金絲雀。“爬行綱”6種:巴西龜、鱷龜、中華鱉、尼羅鱷、灣鱷、暹羅鱷。“兩棲綱”4種: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豬蛙、虎紋蛙。“蛛形綱”1種,蠍子,別名“全蟲”。“昆蟲綱”3種,雙齒多刺蟻、大黑木工蟻、黃猄蟻。“多足綱”1種,蜈蚣,別名“天龍”。

野生動物知多少——那些能吃的和不能吃的“野生動物”

哪些動物能吃?

在禁食野生動物的同時也要注意把握好界限,防止“預防”過度,影響正常的生活和經濟。國家相關條例對能吃的動物做了相關規定。第一,魚類、蝦類等已經在國際上認可的水生野生動物是可以食用的。第二,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動物,按照相關規定養殖、宰殺後是可以食用的。還有一些動物(如兔、鴿等)的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按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嚴格檢疫後也能食用。第三,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可以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制度。第四,農業農村部2020年3月4日緊急印發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牛蛙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也就是說,正常養殖的此類水生動物是可以食用的。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動物不是在野生動物保護名錄裡,人如果要食用也要經過必經的檢疫程序,符合規定的標準才能進入市場銷售、購買和食用。不獵奇、不跟風,保護野生動物,不食用野生動物。做飯時生熟分類,食用肉類儘量煮熟,為自己,也是為整個社會做貢獻。

參考文獻

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人民網,2020年2月24日.

2.農業農村部緊急通知:中華鱉烏龜按水生動物管理不入禁食名錄.人民日報,2020-03-05.

野生動物知多少——那些能吃的和不能吃的“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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