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我家白吃白喝四十多年,我可以憑記錄,提起訴訟索賠嗎?

雪中飛舞55675569


謝謝問答。

你不願公佈與此人關糸,可以看出,一定與你生活很密切,你與他仍然有著曾經很深的感惰,不然你還穩晦與他的關糸幹什麼?如果不是你目前的思想認識及一些因素的影響,他應有合適的尊稱。其實"有人"的尊稱,說明你在意及良心的矛盾和尊敬及謙遜的品性,你己表露出來了。

很難想象,你的曾經付出,今天用"白吃白喝”來評價。可以理解為:他可能喪失勞動能力,無法創造及分擔家庭義務及責任。你幾十年來不僅要料理他生活起居,更要騰出精力來照顧他。但是對於喪失勞動力的殘障人士,國家相關機構,也有經濟救助,用以彌補家人的負擔,純碎的白吃白喝也不至於嗎?

你現在的心情很糟,同你生活了幾十年的人。從你的表述,可以看出,他己經不如陌生人,且你憎惡與極其對立。看起來,你己經進λ了一個死衚衕,不撞南牆已無他法。

幾十年的付出,不知怎麼一下子成了如割你心之痛。常說:人心都是肉長的,然你們之間水火難溶,可以想到你是怎麼煎熬過來的,你是深受其害?至於雙方,弱勢與值得同情者,我們不瞭解內情,暫且不論。

想通過法律途徑,俗稱打官司,來達到自已不甘的平息及內心平衡,以釋放自己的朝夕之痛。本人的觀點,可能讓你有點失望。我沒打過官司,一輩孑都不想進那個門。那怕受再大的委屈,相信自己,沒有解決不了的矛盾,只怕有永遠解不開的心結與自尋煩腦,沉迷在極端自我的病態中。

律師的產業越來越旺,官司遂年猛增,甚至無奇不有。正是我們越來越物質,愛的沉倫所致。很多的官司,都是我們自私與冷謨與道德良心的缺失而"繁榮"了官司之門。如果一定要對薄公堂,教你如何打官司,我是外行。尤其是太過精明,我做不到。我是男人,處心積慮,無法做到。

幾十年百吃百喝,輪到今日,你才想反目。可見你當初多"失職"。既然當初,他是白吃白喝,你就應當機立斷。自己是主動承擔責任,還是斷然拒絕?

既然幾十年一起生活,必然與你應允及有能力應允的人所承擔。這句白吃白喝就不能這樣表達,這樣說:在我家生活幾十年,不願為家付出,或許還好些?

畢竟幾十年後,你才提出。反過來,你當初沒拒絕與制止,才造成他白吃白喝,你有責任。今天說白吃白喝,有打自已臉之嫌。

社會上好多愛心人士讓人感動!他們贊助,幫助素不相識陌孩子,學生,老人。他們甚至負債累累,為做好事做善事,做高尚無愧於良心的事而高興。

解決矛盾不妨,先貝有優秀的德性,雙方不是沒有達成共識的可能,最無能的人才去尋求打官司。人類和諧最完美的是法院關門大吉。



剛剛1970


毫無疑問被啃老了,而且還不爭氣(爭氣也不會四十多年了讓你這麼寒心)不怪誰,要怪就怪自己慣的!

我發小家就是案例,他父親過世的早,母親用微薄的工資含辛茹苦把他們三姐弟拉扯大,姐嫁出去了。二哥當兵回來專業上班,一天就知道喝酒說大話,最後酒精中毒單位給他搞病退一個月500工資(能幹嘛?)。發小年輕時長相不差,他媽各種刁難來提親的人,發小也是媽寶,媽認為對的就是對的,40多歲了女人的手都沒牽過,他親戚看他家困難給他找份保安的工作,發小嫌棄工資低不幹,兄弟倆就這麼在家啃他老媽那2千多的工資,沒事一家人去山上摘點野菜回家打下牙祭。

我去他家做客發覺個規律,早上起來吃過早餐就開始準備中餐,吃了中餐休息一會就開始準備晚餐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發小的母親現在已到暮年特愛嘮叨:“要是我倒坎(過世)以後,不知道這兩兄弟咋辦?”

從內心來說,大家覺得提問者是不是咎由自取!


毛榮16


白吃白喝就是養:

養爹媽40年有,一般不是特別多,合情。

養兒女40年有,一般不是特別多,合理。

養媳婦40年有,一般不是特別多,合法。

養其他40年有,一般都是你願意,合適。


赭紅


我想問你:為什麼40多年到現在才想起訴?這人一定是你最親近的人,不然你不會管這人吃住40年。我奉勸你,如果這人沒有給你造成傷害與威脅,最好還是和平相處,讓這人與你分開過也行,儘量不要做仇人。


夕陽紅8525580357546


這個四十年白吃白喝的人除了是你自己的殘疾兒女不會有別人,別人也沒有機會在你家吃喝四十多年,就憑要起訴這一點兒,你也不是一個能接受除自己兒女外白吃白喝的善類,而且還是四十年。


孤月yw


就憑你提的問題本身來分析,這個人肯定與你的關係不一般,或是你的父母,或是你的長輩(這個長輩可能無兒無女,或獨身生活,但他對你可能有遺產等繼承),或是你的恩人,否則就你的問題來看,他不用說在你家白吃白喝40年,恐怕40天你都忍不了。而你之所以能夠忍40年的工夫,是你內心裡感到有愧於他人,不會是他人在你的家白吃白喝的。就此來看,你還是一位懂得感恩的人。這裡應為你點贊。而現在的情況來看,40多年過去,被你“幫助”的人年紀大了,甚至老了,生活有些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狀態了,當然不可能再為你家創造價值了,所以你的內心裡有點厭倦了,甚至有點討厭他了,所以才產生了起訴他的念頭。就此來看,你的一句話,就有可能把自己幾十年的努力給抹殺了。你的昔日感恩就成了一句空話。所以,如果你初心未改,希望你一如既往,照護他們,你會受到人們的讚譽。如果的確厭倦了,也可以尋找村裡(社區)幫助,把被你“幫助”的人後事處理好,至於說起訴他,個人認為這是最愚蠢的做法。


我為癲狂


都養了40多年了,習慣了,再有40年一輩子就過去了,別計較了[捂臉][捂臉][捂臉]


永遠有多遠179387999


四十多年了!

您就堅持吧!

能在您家白吃白喝四十多年,不管是不是親戚,不管是什麼關係,都有感情了,您就當著是做善事,為這人養老送終吧!

您已經堅持了四十多年,不簡單!敬佩您!不管您以後是否還這樣做,我都覺得您是好樣的!我要向您學習!我不如您!

我年輕的時候在某地做生意,發現在早茶和夜茶的時候飯店門口總有十個八個人坐在外面的凳子上抽菸聊天,注意觀察才發現,當地混的好的大哥,會邀請三五個一起吃飯喝茶,後來問這些大哥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們基本都有以下的看法,有一個大哥的話讓我無地自容!大哥告訴我,這些人以前也是有頭有臉的,生意失敗了,回家吃飯會讓老婆看不起,只好坐在餐廳門口裝著等人,我不請他難道看著他餓肚皮?我現在自己有,就幫他們一下,也就是多一個碗多一雙筷子,他們這些人不容易哦!

難怪,說這話的大哥幾十年後還是當地富甲一方的人物!

如果您自己還有,就繼續,願老天保佑您!


南洋教父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事情?

與您無關人員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既然在您家白吃白喝40年有餘?現在心裡有點不爽了,想拿憑證提起訴訟?這個訴訟根據時效已經過期了!別去浪費心思吧。

您與他她已經是事實監護人員了,好好善待,繼續善養,,,

祝您好人一生平安!


永德492


既然說到白吃白喝,那肯定不是一般的人,朋友和遠親沒理由賴你家白吃白喝40年,你也不會容許他賴在家裡40年的。如果說是父母也不對,既使老人在你家吃喝40年,那也稱不上白吃白喝,你小時候吃喝父母了,父母吃你喝你的天經地義。

看來,能在你家白吃白喝40年,只能是你那沒出息的子女了。

這樣的子女一定是小時候被寵壞了,拿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對他她照顧可謂全面精心,長成了媽媽寶,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經不起社會風雨,更甭說拼搏向上了。這樣的人,往往還不知感恩,認為父母寵他養他是天經地義,稍有不順,就暴跳如雷。融入不了社會,只能宅在父母身邊白吃白喝了。

這樣子女有兩類,一類是不思進取的剩男剩女,賴在父母家裡40年,另一類是拖家帶口駐紮父母家裡白喝白吃的。

雖然說,父母對子女愛是無私的,父母家是子女永遠的家,但現實中恐怕也未必。白吃白喝40年,如果父母錢多的話是可以養你的,如果父母收入微薄,自顧不暇,還要養你或養你一家子,而且你還不感恩,理直氣壯,甚至盛氣凌人,欺負父母,讓父母傷透了心,那父母驅逐這樣的白眼狼,不孝之子也屬無奈之舉。

說到賠償就算了,如果他有賠償能力,就不會賴在家裡白吃白喝了。清官難斷家務事。找法院找警察也沒法管。當初不生他就好了,既然養了燙手山芋,也只能自食其果了。

(如果提問者所指不是兒女,也希望此回答對有這樣兒女的老人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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