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消息:今明兩年工程建設標準計劃,8項涉及消防工程

由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組織,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承擔的"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複審(消防工程部分,2020年度)"專項工作已列入工作計劃。

根據安排,結合消防工程質量安全行政監管和技術管理需求,開展標準審查、協調、調研、技術諮詢等工作;結合相應團體標準發佈信息,對現行消防工程標準進行梳理並複審,提出整合、精簡、轉化建議。

住建部消息:今明兩年工程建設標準計劃,8項涉及消防工程

消防百事通按照《2020年工程建設規範和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表,將其中涉及消防工程的內容進行了整理。

01、2021年6月編制完成《建築消防設施通用規範》

涵蓋建築消防設施通用技術要求。主要研究並提出建築消防設施的通用功能、性能,以及滿足消防滅火系統功能性能要求的通用技術措施,內容覆蓋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的設計和施工以及驗收等建設過程中有關防火的技術和管理的要求。形成研究報告和規範草案。

主編部門:應急管理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承擔單位: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02、2021年6月局部修訂完成《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50067-2014》

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防火設計。

主要修訂內容:疏散樓梯、消防電梯的設置,組合建造的分隔,以及新能源汽車庫的相關要求等。

主編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

承擔單位: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03、2021年6月局部修訂完成《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GB50098-2009》

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供平時使用的人防工程中的商場、醫院、旅館、餐廳、展廳、公共娛樂場所、健身體育場所和其他適用的民用場所,以及丙、丁、戊類的生產車間和物品庫房。

主要修訂內容:細化適用範圍,增加坑道、地道工程要求,明確消防控制室設置規定,消防排煙豎井與地面建築防火間距,平時使用為餐飲功能時防火防煙分區、裝修、防火分隔、消防措施要求,明確人防地下商場、過街通道中主要人員疏散通道最小寬度和隔牆設置要求;明確人防工程內部柴油電站各專業設置要求;明確防煙樓梯間設置有相應通風采光窗井時的防煙系統設置要求;明確消防配電系統平時、戰時轉換措施規定,明確平時消防疏散指示、出口指示標誌及配電與戰時工況設置規定,明確平時消防廣播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戰時利用規定;補充各個消防系統的防護要求。

主編部門: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

承擔單位:軍事科學院國防工程研究院等

04、2021年6月局部修訂完成《飛機庫設計防火規範GB50284-2008》

適用於在國內規劃、設計、建設的各種類型飛機庫,不含噴漆機庫。

主要修訂內容:相關的消防母規已修訂,部分條文需要更新;對飛機不帶燃油或僅有少量殘油的情況,以及隨著航空技術發展出現的非燃油動力(如電動)等飛機做出適用性相關說明;對開敞的飛機停放機棚,以及對於近年通用航空的發展,僅用於少量小型通用飛機(如4座以下)停放的機庫等,做出適用性的相關說明等。

主編部門: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

承擔單位:中國航空規劃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等

05、2021年12月修訂完成《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0183-2004》

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陸上油氣田工程、海洋油氣田陸上終端工程、液化天然氣站場工程、油氣管道站場及線路截斷閥(室)工程的防火設計。不適用於浮動式液化天然氣設施、城鎮液化天然氣供應站工程、管輸獨立石油庫工程和原油儲量大於1200000m³站場。

主要修訂內容:調整適用範圍,擴大到油氣管道線路截斷閥(室);對天然氣站場規模進行重新劃分;增加汙水排水設施的要求;明確原油穩定裝置區消防要求;取消石油天然氣站場全冷凍式儲罐的相關要求;提出液化天然氣站場區域佈置具體的防火間距要求;增加液化天然氣站場工藝設施以及火災自動報警和氣體探測系統的要求。將液化天然氣站場的一般規定和附錄A與其他章節合併;增加了液化天然氣站場液化天然氣洩漏量計算等。

主編部門:國家能源局、應急管理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承擔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規劃總院等

06、2021年6月局部修訂完成《核電廠常規島設計防火規範GB50745-2012》

適用於核電廠常規島設計。

主要修訂內容:總平面佈置的部分要求;建(構)築物的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建築構造的部分要求;工藝系統的部分要求;消防給水、滅火設施及火災自動報警的部分要求;採暖、通風和空調的部分要求;消防供電及照明的部分要求。

主編部門:國家能源局

承擔單位: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東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等

07、2021年6月修訂完成《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工程技術標準GB50313-2013、GB50401-2007》

適用於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消防通信指揮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

主要修訂內容:重新定義系統功能,以適應新的體系架構,並提出更加合理可行、適應新技術應用的主要性能指標;重新梳理、分析和定義各子系統功能,如刪除三臺合一要求,如完善消防車輛管理子系統功能要求等;優化各級指揮中心及消防站設備配備標準;增加數據標準相關要求;增加數據共享相關要求;根據修訂內容,相應修改完善關於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相關要求。

主編部門:應急管理部

承擔單位:應急管理部瀋陽消防研究所等

08、2021年6月局部修訂完成《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

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的防煙、排煙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

主要修訂內容:對第3章第4章等進行修訂,包括增加特殊構造形式中庭的排煙設計方法;修訂排煙口最大允許排煙量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排煙風機和排煙口的連鎖關閉要求;增加對風管提高耐火極限的構造說明;明確系統負擔高度和建築高度之間的防排煙設計關係;增加特殊走道排煙的說明;協調本標準與汽車庫規範中有關防排煙的條文等。

主編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

承擔單位: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應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等

此前《關於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意見》要求:

2020年,適應標準改革發展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重要的強制性標準發佈實施,政府推薦性標準得到有效精簡,團體標準具有一定規模。

到2025年,以強制性標準為核心、推薦性標準和團體標準相配套的標準體系初步建立,標準有效性、先進性、適用性進一步增強,標準國際影響力和貢獻力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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