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道故事:想要離婚的女人


喻道故事:想要離婚的女人


一位女士憤憤不平的告訴心理醫生,她恨透她的丈夫,因此非離婚不可。

心理醫生向她建議:“既然已經走到這個地步,我勸你儘量想辦法去關心他、尊重他。當他覺得不能沒有你,並且以為你深愛他時,你便斷然跟他離婚,讓他痛苦不堪。”


女士覺得心理醫生不愧為專家,給她出的點子倒蠻新鮮的。幾個月過後,女士回來找醫生,說一切都進行得很好。醫生說:“行了,現在你們可以辦理離婚了!”她說:“什麼?離婚,才不呢!現在我從心裡愛著我的丈夫哩!”

如果“恨”不能解決你的問題,何不試試用“愛”?在愛中你會有更大的發現和收穫,而且你將真正明白那才是最有效的途徑。


先改變你自己,對方也就改變了。用“愛”來解決問題,不要用“拳頭”和“舌頭”來解決問題。愛沒有了,也就愛不下去了。基督掌權,幸福平安自然就伴隨你。

【箴10:12】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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