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瞭解協議離婚有哪些步驟

對於一部分人來說,錯誤的婚姻並不幸福,而離婚也許就是最好解脫。可是,離婚並不簡單,或多或少都要有些糾紛。下面我們就協議離婚的流程問題來給大家做一些分享,希望能給需要的朋友帶來一些幫助。

一、協議離婚的前期準備

(一)前期考慮及溝通

離婚對孩子、對個人傷害極大,所以,面對離婚,無論男女,都應該慎重,在決定離婚前除了必須想清楚,是否到了非離婚不可的程度、未來的婚姻是否一定更幸福、對方的缺點是否不可饒恕等問題,有離婚想法的朋友還應慎重考慮:離婚的原因、財產分割後產生的離婚成本、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問題等

不要輕易做離婚決定,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在做出要離婚決定前,先要好好地和對方溝通一次,找到婚姻問題的癥結,而不是指責對方。經過溝通後,不管最終決定如何,對自己對家人都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同時也可以避免多走彎路。

(二)好好理一理共同財產

也許你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但你卻並不一定了解你們的共同財產到底有多少。現在,我們來清理一下:

1、房產。所有登記於你們共同名下的房產,以及你們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都是你們的婚姻共同財產。

2、股票、基金與債券。你們是否有股票和債券,不論是在誰的名下。

3、股份。你們共同經營的生意,或者你們任何一方對其他企業所進行的投入而形成的股份。

4、住房公積金。這是人們常常所忽視的部分。

5、商業保險。婚後你們購買的商業保險,以及婚前購買婚後仍在繳費的保險。

6、汽車

7、現金與存款

8、債權。即別人是否還欠你們的錢,以及你們委託別人經理的信託產品或民間貸款。

9、債務。一定要搞清你們婚後一起借的錢,這個要從你們的共同財產中來支出。

10、未分配的繼承遺產。如果你們任何一方存在已經確定的繼承遺產份額,但只是未分配的話,這也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11、另一方婚前財產,但在婚後你們對之進行了經營或改造。因為你們的作為而導另一方婚前財產增值的話,增值部分將構成你們的共同財產。

12、養老金。如果你們之中有一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了,那麼領取一方的養老金個人帳戶的資金將構成可分割的共同財產。

(三)收集證據

1、產權證:房產證、車輛登記證、股票帳戶卡、股權憑證、借據、貸款合同等。

2、其他證書:結婚證、對方身份證複印件、退休證或領取養老金證明、住房公積金帳號、銀行存摺、銀行卡等。

3、對方過錯證明

1)家庭暴力:可在發生時報警(最好三次以上),警方的報案記錄將形成有力證據。

2)婚外情:錄音會是最好的證據。包括你與對方的談話錄音,以及和第三者談話的錄音。當然其他證據諸如照片之類的證據也可以。

3)吸毒或賭博:最好的方法是報警,由警察來處理。

4)犯罪:判決書或公安局出具的證明。

二、協議離婚有哪些步驟

完成了前期準備之後,夫妻雙方可以找個時間坐下來談一談協議離婚的事了。雙方都對離婚沒有異議並同意協議離婚的,可先就離婚的具體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簽署一個離婚協議書。為了減少隱患,防止出現差錯,最好還是請專業律師代為起草《離婚協議書》為宜,否則日後易引起糾紛。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一)雙方當事人進行申請

協議離婚時必須夫妻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二)工作人員進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

1、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

4、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5、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

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會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當事人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三)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並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至此,協議離婚的全部流程算是走完了。下期我們仍會對離婚的相關問題和大家進行一些分享,大家可以關注我們。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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