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普拉達的女王》是根據勞倫·魏絲伯格的同名小說改編而成的電影,由梅麗爾•斯特里普和安妮•海瑟薇主演,二十世紀福克斯電影公司發行,於2006年6月在美國上映,豆瓣評分8.1。
電影圍繞初入職場的大學畢業生安迪展開,講述了她求職不順,為了曲線救國,進入時尚雜誌社工作,成為雜誌主編馬琳達的第二助理,通過自己的努力逐步獲得認可,最終取代了第一助理艾米莉的位置,跟隨馬琳達前往法國巴黎時裝秀,最後卻選擇辭職,和男朋友重歸於好,迴歸平淡生活的故事。
好的電影總能給人以啟迪和思考,《穿普拉達的女王》亦是如此。不論你是即將畢業的大學畢業生,還是在職場摸爬滾打的白領一族,都有必要看看這部電影,因為它確實教給了我們許多關於職場和人生的道理。
01職場法則第一條:懂得推銷自己
安迪是大學應屆畢業生,來到紐約想找一份記者的工作,奈何投了許多簡歷,全都石沉大海,只有時尚雜誌社的人力資源打電話讓她前來面試。
面試安迪的正是雜誌社主編馬琳達,人稱“時尚女魔頭”。馬琳達一看安迪的穿著打扮就判定她不適合這個工作,說她不懂時尚,沒有品味,完全沒有聊下去的興趣。
可是,安迪並沒有因為馬琳達的否定而放棄,她盡力爭取了。
正如安迪所說,“我不夠骨感,不夠迷人,也不懂時尚,但是我夠聰明,我善於學習,我會很努力的工作”。安迪就是靠著這段自信爆棚的自我推銷贏得了工作的機會,順利進入雜誌社工作,成為了馬琳達的第二助理。
所以,人想要什麼東西,就要努力去爭取。這是一個“毛遂自薦”的時代,沒有那麼多人有大把的時間去發掘你的優勢和潛能,有閃光點就要亮出來給別人看,懂得自我推銷真的很重要。
02職場法則第二條:聰明女人,內外兼修
楊瀾曾經說過:
沒人有義務透過你邋遢的外表,去發現你優秀的內在。
人靠衣裝馬靠鞍,以貌取人也有一定的合理性。畢竟,好的形象是女人的第一張名片。
安迪剛入職的時候,還是保持著以往的穿衣打扮,凌亂的長髮,素顏,鬆鬆垮垮的毛衣和不成型的裙子。
對於她這一身裝扮,不僅馬琳達瞧不上,連同事也在背地裡取笑她,說她穿了外婆的裙子。
再看她換裝以後,不論上司還是同事,甚至她的男朋友,都對她另眼相看。
在我看來,內在美固然重要,你的善良、真誠、樂觀、堅強都是優秀的內在,但這不等於說可以忽視外在美,容貌和衣著也是女人的一種競爭力。
03職場法則第三條:想要領導重視你,就要想到領導前面
安迪入職以後,一直兢兢業業的工作,對馬琳達安排的任務,無論公事私事,一律照單全收,盡全力去完成。
加班到凌晨兩三點是家常便飯,好不容易等到週末,想和許久不見的父親吃一頓晚餐,聊天談心,也要隨時待命。
因為沒能幫助馬琳達找到接她回紐約的飛機,而遭到馬琳達的指責。
只能說,每一個身在職場的你我,都各有各自的辛酸和苦楚。在你順利完成任務的時候,領導不會讚賞你,可一旦出錯,就要面對嚴厲的批評。
其實,想要得到領導的重視,成為領導的得力助手,完成任務只能算最基本的要求,最重要的是你能想到領導的前面。
在馬琳達要求安迪為她的雙胞胎女兒找到《哈利波特》未出版的手稿時,安迪不僅出其意料地完成了這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還在馬琳達下達指示前複印了兩份手稿交到了兩個女兒手上,而且還送給馬琳達一份。
安迪出色的表現贏得了馬琳達的信任,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馬琳達才記住了她的名字叫安迪,而不是艾米莉。
04職場法則第四條:永遠不要輕視你的對手
現在我們來聊聊馬琳達的第一助手艾米莉。
艾米莉當初也是從第二助手做起的,因為當時的第一助手另謀高就,所以她升為第一助手,實力不容小覷。
在艾米莉看來,安迪是一個什麼也不懂的傻姑娘,被炒魷魚是早晚的事情,她從來沒有把安迪當成自己的競爭對手。
在安迪入職的第一天,艾米莉就向安迪炫耀自己不久就要跟隨馬琳達前往巴黎時裝週。可是故事的最後,去巴黎時裝週的卻是安迪。
究其原因,無非是安迪一直在學習和進步,而艾米莉一直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原地踏步。
其實,職場中的競爭無處不在,有時候並不是你不優秀,而是在別人努力向前的時候,你在洋洋得意地逆水行舟,差距就是這樣一點點被拉開的。落後就要捱打,職場亦然。身在職場,必須持有憂患意識,只有不斷提升能力,持續充電的人,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05人生定律第一條:人要有所得,必要有所失
我們常說,有付出才有回報。其實,這是一個偽命題。真相是,付出了不一定有回報,不付出一定沒有回報。每一個光鮮亮麗的成功職場人都要忍受異於常人的孤獨和苦楚。
就像時尚女魔頭馬琳達一樣。
馬琳達雷厲風行,殺伐果斷,在職場呼風喚雨。可她坐到如今的位置,付出了許多,也犧牲了很多。她甚至騰不出時間陪孩子和丈夫,以至於兩段婚姻都以失敗收場。
但是,即使在丈夫向她提出離婚後,她紅著眼眶,忍著淚水,也要堅持把手上的工作做好。
這就是馬琳達,一個事業女強人的堅守與捨棄。對她而言,工作永遠是第一位的。
事實上,許多事情都是如此。人要想得到點什麼,必然要付出相應的努力和代價,人永遠不要奢望不勞而獲。
06人生定律第二條:選我所愛,愛我所選
在影片的最後,安迪辭掉了主編助理的工作,在《紐約鏡報》成功應聘成為一名記者。
許多人認為安迪不思進取,安於平庸。我倒覺得,這是安迪迴歸本心的選擇。
安迪最初的夢想就是要成為報社記者,只是那時缺乏工作經驗,求職不順,才誤打誤撞進入時尚界。雖然她努力的工作,獲得了馬琳達的認可和讚賞,但那個記者夢一直在她心裡。
而且,為了做好助理的工作,安迪幾乎沒有私人時間,她錯過了男朋友的生日,沒有時間陪爸爸吃飯,和好朋友們也漸行漸遠。而她得到的那些名牌包包和大牌服飾終究不能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尤其是,在安迪看到馬琳達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犧牲了十幾年的好搭檔時,她更加堅定了辭職的決心。
馬琳達那樣的人生不是安迪想要的,她需要家人、愛人和朋友,她不想為了利益冷酷無情,所以她辭職了。
就像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中所寫的:
難道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你喜歡的環境中,保持平和的心態,就是作賤自己嗎?做個一年有1萬英鎊收入的外科大夫,有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取決於你賦予生活什麼樣的含義,你對社會要盡什麼樣的義務,以及你對自己有什麼樣的要求。
馬琳達和安迪的選擇看似截然不同,實則都忠於內心。
人生沒有對錯,關鍵是選擇自己所熱愛的,熱愛自己所選擇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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