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溥儀親手殺掉自己的孩子,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呢?

清朝末期,溥儀親手殺掉自己的孩子,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呢?

在小編眼裡,這一舉動無外乎四個字:變態心理!

不過咱需說明,這個孩子雖然是婉容生的,但生​父卻並非溥儀。至於這孩子的生父究竟是哪一個?至今是樁歷史懸案。

在溥儀所著的《我的前半生》為刪減版中,他曾詳細描述過婉容背叛自己後所發生的事情。其中有提到婉容與李體育、祁繼忠兩名侍衛暗中勾搭,做下苟且之事。不過兩人並沒有受到什麼懲罰,而是被責令離宮。

清朝末期,溥儀親手殺掉自己的孩子,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呢?

皇帝竟然讓侍衛給綠了,你說可惱不可惱。這要是換做他人,早將那兩個侍衛大卸八塊了。而溥儀卻沒有這麼做,是良心發現,還是礙於情面,還是受人要挾,不得而知。

遙想當年“東陵大盜”孫殿英在綠林為匪之時,曾揚言“要劫、劫皇綱;要日,日娘娘。”孫殿英沒幹成的事,讓李體育和祁繼忠這倆小子給幹了。

溥儀因為年幼之時曾一度成為宮娥綵女們的玩物,而不能盡人事。再者溥儀早在天津之時,就已經與婉容鬧翻。到達偽滿皇宮之後,兩人只有夫妻之名,除了一些必須要婉容出席的場合之外,溥儀根本對婉容不理不睬,甚至有些對其十分厭惡。究其原因,除了婉容的性格相對固執之外,溥儀認為文繡跟自己離婚是婉容從中出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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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連面都不常見,婉容腹中之肉自然不是溥儀的。那麼是不是李體育或祁繼忠其中一個的呢?這個還真不好說,因為婉容除了跟這兩人勾搭之外,還傳出與日本人有苟合之事。至於真假,除了當時人之外,外人只能算是猜測。

等婉容誕下女嬰之後,溥儀才知道這些腌臢之事,不由得惱羞成怒,命人將襁褓中的嬰兒從婉容身邊奪走,丟入鍋爐之中化為一縷青煙。有人也許會說溥儀太過狠毒,孩子是無辜的。

這話要放在平常人身上也不為過,可你要知道溥儀是皇帝,這個孩子生下來就意味著必須是皇室成員。一個連生父是誰都不知道的孩子,若是留在皇宮之中,那必然是對皇族尊嚴的踐踏,因此溥儀做出了這個絕情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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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據離宮的末代孫耀庭回憶,那個孩子生下來沒幾個時辰就死了,因為婉容平時有酗酒和吸大煙的毛病,這個孩子本身就不健康。因此溥儀命人燒掉的只是個死嬰。

不管怎麼說,孩子沒了,對婉容的打擊很大,自此後,本來患有抑鬱症的婉容徹底成為一個瘋婦。這件事對於婉容來說是場悲劇,但對於溥儀來說,同樣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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