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所安全和办案正常运转的有关规定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从中央到省委、市委、县委一直强调疫情还没有到拐点,正是较劲的时候,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要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合理安排提审、庭审,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要合理安排好特殊时期的提审、出庭公诉等办案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视频功能、远程庭审系统等手段,杜绝在押人员与办案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直接接触,签字按手印由监所干警纸张消毒后交由专门干警传递。所有进入监所人员要戴口罩和防护设备,并进行消毒,量体温。切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阻隔传播途径,确保无状况发生。

3认真落实高检院相关规定。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高度重视监所安全工作,最高检还专门下发通知,张军检察长专门作出重要讲话要求。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规定,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准确、及时、客观了解监所内防疫工作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做好疫情防控预案。检察室干警要和监管场所加强沟通联系,组织做好防控疫情的预警预案,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检察室干警原则上不再进入监管场所,坚决防止输入型疫情的发生。要通过视频监督、电话联系等非接触方式履行职责。

成安县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