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主張《比尾巴》這類課文應從教材中剔除?

新的教育部統編語文教材,非常強調兩種傳統的教育:一個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另一個是革命傳統教育。並且也明確指出,教材本來就是國家意志的體現。

我當然同意這樣的說法。所以,我現在研究小學語文教材,對這兩個板塊的教育內容無須置評。我只是想談談語文教材中的兒童文學部分。

之前我談過了程宏明先生在一年級語文上冊中被選入的兩篇課文中的《雪地裡的小畫家》,現在我想談談另一篇《比尾巴》,下面是課文全文:


誰的尾巴長?

誰的尾巴短?

誰的尾巴好像一把傘?


猴子的尾巴長。

兔子的尾巴短。

松鼠的尾巴好像一把傘。


誰的尾巴彎?

誰的尾巴扁?

誰的尾巴最好看?


公雞的尾巴彎。

鴨子的尾巴扁。

孔雀的尾巴最好看。

我最初在教材中讀到《比尾巴》這首兒歌時,感覺非常不好,覺得這種類型的詩文不應該選入語文教材,而且按我個人的想法,已經選入的,也應該剔除。

我說的“這種類型”指什麼呢?是《比尾巴》這種兒歌的文體類型嗎?當然不是。

最近重新研究語文教材時,才發現《比尾巴》這篇課文,在網上已經有過一波話題熱點了,事情是由上海的一位叫鮑鵬山的學者惹起的。看來,有必要先把話題扯遠一點,以免被認為是贊同他的觀點。所以,我首先要旗幟鮮明地說明——

一.我完全不同意鮑鵬山的看法。

好幾年前,這位做過《百家講壇》主講嘉賓的鮑鵬山,在一些公開演講中,多次提及:“小學教材還有《比尾巴》這樣的課文:猴子尾巴長,兔子尾巴短,松樹尾巴像把傘,這些知識需要在課本上面獲得嗎?”

他還說,“看到我們的語文書裡有類似的文章,真是氣不打一處來。我還看到我的孩子去背誦這些文章,就氣沖沖地去詢問他誰讓背的?這樣的文章沒有文化含量和積累的價值,頂多學會幾個漢字的書寫,我不明白為什麼要背誦並且要默寫。”

而一些媒體也進行放大報道,也批評語文教材“低幼化”,缺失經典等等。我感覺如此話題討論,完全是雞同鴨講。剛剛上學的一年級孩子,所讀的兒歌,可不就是應該低幼化麼?

但這種只倡導讀經,反對兒童讀現代兒歌的聲音,一直很有市場。

這倒讓我想起另一件事情。2015年7月19日,在江蘇徐州舉辦的“第五屆江蘇書展”期間,我作為嘉賓參加“江蘇省全民閱讀領讀者培訓”,在最後的一場活動中,有一位當地做國學教育的發言者,猛烈批評兒童讀現代童謠兒歌,說兒童只需要背誦《三字經》《弟子規》等經典就可以了。由於他說話慷慨激揚,斬釘截鐵,竟贏得陣陣熱烈掌聲不斷,他自己也越說越爽快。不遠處的深圳教師周其星坐不住了,給我發來私信說:“有點可怕,對讀經推廣者,敬而遠之”,我覺得周其星這樣說話,算是非常客氣了。在場的徐雁老師很溫和,他沒有作什麼表態,但負責主持的李一慢為了糾偏,在整個活動結束時,才專門提到童謠兒歌在兒童教育中的作用。記得當時我極其誇張地突然領頭鼓掌,帶動全場對李一慢的支持,試圖抵消那位發言人的影響。

可見對語文教材中兒歌文體的類型,我是完全贊同和歡迎的,對於那種以經典閱讀之名,否定現代童謠兒歌或童詩的價值的態度,我持完全的否定態度。如果從所謂文化含量的立場去對小學一年級的課文《比尾巴》進行非議,我的看法就是,這屬於不太懂兒童,也不太懂兒童教育。

因此,我完全不同意鮑鵬山的看法。

二.我不完全同意詹丹的看法

對鮑鵬山的看法最有力的回應,我認為是上海大學的詹丹教授,在他出版的《閱讀教學與文本解讀》(上海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一書中,收錄有《與中小學教材的文化含量問題》一文。針對鮑鵬山這樣的觀點,詹丹教授在文中指出:“童詩入選小學語文教材而被指責,倒未必能說明小學語文教材文化含量低下,反是在一定程度上較為深刻地反映了某種傳統觀念在某些人頭腦中留戀不去。那就是習慣於以成人式教育理念要求兒童,有意識地把童真童趣與有文化或者‘高大上’文化對立起來。”

詹教授把課文《比尾巴》看作是一首童詩,也未嘗不可。我尤其贊同詹丹教授從如下兩個層面對《比尾巴》這篇課文進行的文本分析。

首先是從兒童審美愉悅層面的分析。他認為:這首童詩主要不是為了傳授動物學意義的尾巴知識,因為這樣的知識確實是“看一下”就能知道的;詩人把它寫出來,目的在於以兒童的好奇心為心理動力,通過一個潛在的人自身的參照系,讓他們對不同於人類世界的動物尾巴的多樣和豐富產生驚奇感,而這一驚奇感的激發本身也是充滿趣味性的。以一連串的疊加式提問開頭,類似猜謎遊戲。當關於動物尾巴的描述與朗朗上口的語言節奏、韻律協同起來,唸誦或者背誦這樣的童詩就給兒童帶來了身心上的審美愉悅。

其次是從自然知識與語文知識整合層面的分析。他認為:童詩中提及的公雞、鴨子和孔雀的尾巴,不過是長在這些動物身體後部的羽毛而已。正是這種外觀的相似,才讓兒童習慣把這些羽毛認作尾巴……由此,自然常識的尾巴知識在童詩中被重新改造,一種基於外形的、直觀的思維方式,通過特有的語言形式,重新整合了客觀的、動物學知識意義上的尾巴世界的分裂,構成兒童的主觀思維同化客觀世界的特有方式,也是抒情文化與自然文化展開對話的特有方式。……但也不應該以動物常識取代童詩中所謂的知識性錯誤。因為他們發現兩節童詩關於尾巴描述的前後斷裂,能夠用語文學科的知識來彌合,那就是借喻這種修辭手法的生動應用。……通過類似的教學,兒童思維的自發式創造力,在自覺的語文學科知識修養中得到了提升。這樣的學習,才是自然常識課無法替代的語文課的學習。

詹丹教師上述這樣的分析,堪稱精彩,對課文《比尾巴》的價值進行了充分揭示和肯定。

但我不太同意詹丹教授在文中的另外兩種說法。

其一是,詹教授認為現在許多人對中小學語文教材選篇不當的批評,部分原因是由於“不恰當地把有些作為例子的課文一概視為範文,混淆了範文和例文的區別”。我的看法是,例文和範文的區別並不難,但語文教材中的課文,尤其小學語文教材中的課文,它們直接影響剛剛開始母語書面語言的孩子,所以例文也應該同時是範文,範文也必然是例文。

其二是,針對《比尾巴》第二節中的“誰的尾巴彎?誰的尾巴扁?誰的尾巴最好看?”,詹教授認為此處“僅僅在句子長短和句式上還與前一節大致相同,是一種形式穩定感的營造,並以開始兩句形式的穩定性,烘托了加長的第三句‘最好看’的出現。換言之,這是以形式的差異凸顯了感覺之‘最’的效果”。我的看法是:這種形式感的結構分析,是對簡單而淺顯兒歌的過度闡釋,因為連續三個“誰的”追問,是一氣呵成,並不需要靠前兩句的所謂“形式穩定性”來“烘托”第三句,作者的寫作意圖並非有意“營造”,也完全不可能是想“以形式的差異”來“凸顯感覺之‘最’的效果”。所以這裡的分析,屬於刻意去尋找合理性的一種自洽闡釋。

因此,我不完全同意詹丹的看法。

三.《比尾巴》課文糟糕在哪裡?

說了這麼多,我還沒有進入正題。不過,如果你在這個時候,也就是在瞭解我前面說的這些看法以後,再去重新閱讀《比尾巴》,我猜,你也許已經能夠感覺到問題之所在了。

沒錯!問題就在這個最後的“最好看”。

前面說的尾巴長、尾巴短、尾巴好像一把傘,或者尾巴彎、尾巴扁,都是在描述一種事實,或者說明一種知識。但最後“誰的尾巴最好看”,則是一種個人觀點,在這個問題的背後,是標準答案的強加,是對不同想法的強制統一。

如果禽類動物身體後部的羽毛可以被看成是尾巴的話,那麼,公雞的尾巴確實是彎的,鴨子的尾巴確實是扁的,但是,為什麼就一定是“孔雀的尾巴最好看”?

課文《比尾巴》就是這樣一篇攪合了事實和觀點的區別,或者說,將個人觀點隱藏在一些列事實或知識中間的兒歌。

也許你會想這不過是兒童一問一答的遊戲而已,如此計較是否屬於小題大做。但我不這麼看,區分事實和觀點,我認為這是兒童最初最重要的思維訓練。正是因為國人習慣以“眾所周知”和“不言而喻”來抹殺事實和觀點的區別,所以這樣的思維訓練對於今天的兒童,就尤其重要。

我在前面說的“這種類型”,不是指童謠兒歌,就正是指如《比尾巴》這樣,混淆事實與觀點,把個人觀點和看法,混同為公認的知識,或包裝成普遍真理,向學生進行灌輸的課文。

所以,我認為這種類型的課文,都應該從教材中剔除。

四.《比尾巴》原作是怎樣?

根據以往的經驗,凡是課文出了問題,我都想要馬上核對一下原作者的原文。

從網上訂購了程宏明和高淑英夫婦合著的“科學健康兒歌”《比尾巴》(百花文藝出版社2011年版),雖然新冠疫情耽誤了不少時間,但此書在今天也終於送到了。

我為什麼主張《比尾巴》這類課文應從教材中剔除?| 石恢


翻到10-11頁的《比尾巴》,這篇原作的第二節是:

誰的尾巴彎?

誰的尾巴扁?

誰的尾巴好像大花扇?


公雞的尾巴彎。

鴨子的尾巴扁。

孔雀的尾巴好像大花扇。

果然又是教材編者的責任。

我實在不明白了,教材編者哪來的自信,為什麼總會覺得自己的修改,就比原作者高明?


我為什麼主張《比尾巴》這類課文應從教材中剔除?| 石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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