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必須讀懂的5個移交安置問題

退役士兵必須讀懂的5個移交安置問題

2019年12月23日後退出現役的士兵戰友們請注意,退役返鄉之後,先別忙著去旅遊、相親、看女同學啥的,記得先去把這幾件事情讀懂弄通落實好:

第一件事情,及時辦妥報到接收手續

退役士兵戰友分兩種類型,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那一類人喲。

第一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應當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持退出現役證件、介紹信(包括《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報到登記。

第二類,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應當自被批准退出現役之日起30日內,持退出現役證件、介紹信(包括《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報到登記。

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一般是指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也有少數退役士兵需要到地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報到登記。

一般情況下,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你家庭所在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會通過告知書形式對臨近報到期限但仍未報到的退役士兵督促提醒。但還是希望戰友們在規定時限內主動報到登記為好。

報到登記時,通常情況下,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與退役士兵逐人面談了解你服役經歷等情況,留存本人基本信息和聯繫電話。牽頭協調相關部門你辦理落戶、黨(團)組織關轉接、社會保險關係接、預備役登記等手續。部分地區辦理這些手續已經實現了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

報到登記時,最好記得問問自己的檔案是否已經移交位,或者郵寄到達,防止檔案轉遞過程出現意外。

退役士兵必須讀懂的5個移交安置問題

第二件事情,適時辦妥安排工作手續

這件事主要是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戰友要記牢的。辦理分配工作和上崗上班手續有四個步驟:

第一步:對按時前來辦理分配手續的退役士兵,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當面開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按規定向接收單位移交《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記卡》和退役士兵檔案材料。

第二步: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接收單位辦理上崗手續。千萬記得是規定的時間內喲!

第三步:接收單位要在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1個月內安排退役士兵上崗,並在退役士兵辦理上崗手續時填寫《退沒士兵安排工作登記卡》,加蓋公章後及時回傳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第四步:

年度安排工作結束後,接收單位還要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報送接收安置工作情況和《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記卡》原件一份(本單位留存一份)。

退役士兵必須讀懂的5個移交安置問題

第三件事情,儘早辦妥靈活就業手續

這件事主要是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後,又放棄安排工作待遇的退役士兵戰友要記牢的。辦理靈活就業手續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本人書面申請。退役士兵應當在確認選崗前向安置地退軍人事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願放棄安排工作選擇靈活就業申請表》,申請書和申請表必須由本入簽名。

第二步:部門審核辦理。對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與本人簽訂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標準為退役士兵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應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之和的80%。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髮放原則上與年度安排工作同步完成,因資金預算等原因確須延至下一年度發放的,應當向退役士兵說明情況,並於下一年度12月底前付清。

退役士兵必須讀懂的5個移交安置問題

第四件事情,弄清何為“視為放棄安置待遇”和“視為放棄安排工作待遇”

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報到超過30天的,視為放棄安置待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自開出安置介紹信15個工作日內拒不服從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視為放棄安排工作待遇。

原屬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被認定“視為放棄安置待遇”的,不再享受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

原屬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被認定“視為放棄安置待遇”或“視為放棄安排工作待遇”的,不再享受政府安排工作待遇,也不享受靈活就業一次性就業補助全、自主就業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

這件事情茲事體大,戰友們千萬不可馬虎大意,一旦造成錯誤將無法挽回。

退役士兵必須讀懂的5個移交安置問題

第五件事情,因特殊情形不能按時報到和辦理安排工作手續應該怎麼辦

一般這種情況應該是少之又少的。主要有兩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未能按時報到的。退役士兵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報到前突發重大疾病或者發生事故的,由原部隊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其中,離隊前由原部隊、離隊後由退役士兵本人或家屬,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書面說明情況,申請延期。申請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30日(下同),超過延期時間確實無法到地方報到的,由軍地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按實際情況妥善處理。

第二種類型,不能辦理手續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報到後,在規定的到接收單位辦理上崗手續期限前,突發重大疾病或者發生事故的,由退役士兵本人或家屬在規定的辦理安排工作手續期限內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接收單位分別書面說明情況,申請延期。超過延期時間確實無法辦理安排工作手續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祝戰友們前程似錦,幸福安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