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雜魚自己下河電去,結果,六旬老漢被民警逮個正著

隨著春季的到來,魚類開始進入繁殖期。3月8日晚上,鹽城市大豐區白駒鎮一男子在自家門前溝河中電捕魚時,捕魚器蓄電瓶不時發出“吱吱”響聲,被巡邏民警逮個正著。


當天晚飯過後,白駒派出所夜巡民警羅陽帶領輔警陳建峰、陳佳佳巡邏至白駒鎮某村,突然見不遠處一溝河橋上有盞燈忽閃忽停,不時傳來“吱吱”的電流響聲。
羅陽判斷一定是有人在電捕魚,他迅速帶領輔警向燈亮聲響處包抄過去。
走近用手電筒照看,發現橋上停放著一輛電動車。電動車上放著一隻蓄電瓶連接升壓器,一根10多米長的電線一頭連接在蓄電瓶上,另一頭連接在一根3、4米長的竹竿末端網兜上。只見一名男子頭戴頭燈,手拿著竹竿站在電動車旁的橋邊上,竹竿伸進橋下河面電魚。
見民警到來,該男子慌忙將紅色水桶裡的魚倒進溝河。民警即向該男子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並進行批評教育。在繳獲了電魚工具後,將該男子傳喚到所進一步審查。
現查明,當天晚飯過後,62歲的王某覺得無聊,萌生了弄點野雜魚吃吃的念頭。於是,他騎著電瓶車,帶著電魚工具到離家不遠處的溝河橋邊進行電捕魚。沒想到剛到河邊電了不到半小時,就被巡邏民警逮個正著。
在此,辦案民警羅陽提醒廣大市民:“電捕魚”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其行為對魚類生態資源的破壞極具毀滅性,嚴重威脅人類生存環境的平衡,在保護水域或“禁漁區”、“禁漁期”使用“電捕魚”的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的。


想吃雜魚自己下河電去,結果,六旬老漢被民警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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