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發佈懸賞公告 舉報人可獲懸賞獎勵

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2017)內0502執386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楊福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為最大限度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益,提高執行效率,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之規定,本院特發佈執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發佈懸賞公告 舉報人可獲懸賞獎勵

被執行人:楊福生

男、回族

1953年5月16日出生

現住通遼市科爾沁區永清辦事處惠利小區5號樓1-3層505室,公民身份號碼:152321195305162031。

凡向人民法院舉報提供法院尚未掌握被執行人楊福生財產線索,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申請執行人承諾自願按照到位款項的11% (截止2020年3月10日總執行款為630000.00元), 給予舉報人懸賞獎勵。法院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聯繫人:張法官

舉報電話:182047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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