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同床、同睡,12歲才斷奶,別學狄鶯將兒子“寵”進監獄

文|勤親媽媽(文章原創,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都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父母和孩子的關係,是這個世界上最親近,最親密的關係,是母親經歷了各種“磨難”才將寶寶帶到這個世上,

所以,孩子自然會對母親更親密一些,而母親也恨不得將這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都給予孩子,不想讓孩子受到一點委屈,

不過,“愛子如殺子”,如果父母對孩子過度保護,或者過度寵愛的話,就會變成了溺愛,最終傷害到孩子,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母子同床、同睡,12歲才斷奶,別學狄鶯將兒子“寵”進監獄

兒子12歲斷奶,15歲還“同床共枕”,花1億才把兒子“撈”出來

在中國臺灣的以為女星狄鶯,近幾年可是受到很多討論,其中,狄鶯的育兒觀念就受到很多人的不認同,

當初,狄鶯曾出演《包青天》被大眾熟知,後來,狄鶯嫁給了老公孫鵬,逐漸退出來娛樂圈,後來,狄鶯有了兒子孫安佐,更是在家相夫教子,

可是,這樣的生活並沒有維持多久,狄鶯就因為兒子再次“爆火”,

其實,狄鶯的兒子來之不易,經歷了3次人工受孕,狄鶯才在37歲的年紀有了這個兒子,真的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碎了,將所有的愛都給了兒子孫安佐,

不過,狄鶯表達愛的方式和我們不同,她曾表示,兒子孫安佐在12歲的時候才斷奶,15歲的時候母子倆才分房睡,

說這話的時候,狄鶯滿臉的驕傲和自豪,可是沒多久就被兒子“打臉”,在兒子去美國留學的時候,孫安佐就犯事了,

在上學期間,孫安佐和同學說自己要“炸”學校,後來孫安佐的住處被美國警察搜查,翻出了1600多發子彈和手槍,被警方告上法庭,

母子同床、同睡,12歲才斷奶,別學狄鶯將兒子“寵”進監獄

看著兒子要面臨10年的刑期以及170多萬的罰款後,狄鶯斥巨資為兒子找了最好的律師辯護,據說,為此花費了“一個億”來保護兒子,

可是,孫安佐並沒有感受到父母的良苦用心,更加的變本加厲,和一個二次元網紅米砂住在了一起,並導致米砂懷孕,

而孫安佐並不肯負責,導致米砂只能把孩子打掉,而狄鶯在這個時候還很相信兒子,表示“我兒子太帥,樹大招風”,後來,靠著母親的打理,孫安佐不用負責任,並且又“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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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愛子如殺子”,我相信狄鶯已經做了最好的詮釋,她將所有的精力和愛都傾注在了兒子身上,對兒子有求必應,導致兒子被“溺愛”包圍,捅婁子也不用擔心,因為自己有母親,

可狄鶯的育兒觀也恰好向我們證明了,父母“無頭腦”的愛孩子,會給孩子帶來什麼樣的生活和後果,

而且,大家不要忽略母子同睡的危害,就是因為狄鶯沒有給兒子構造出良好的性別觀念,才導致兒子的男女關係混亂,所以,家長對孩子進行性教育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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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父母該怎樣對孩子進行性教育呢?

1、 中國家長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談性色變”,覺得和孩子討論這些事情很不好意思,正是因為家長躲避,才激起了孩子的探索欲,所以,家長要正視“性教育”;

2、 溺愛不是愛,家長要做到賞罰分明,孩子做錯事情要處罰,做了好事要獎勵 ,要堅守自己的原則,不能孩子一哭就心軟;

3、 不僅異性家長要懂得“避嫌”,就連親吻孩子最好都親吻孩子的臉蛋和額頭,這樣才能讓孩子對異性有一個好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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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親媽媽寄語:

教育孩子從來都不是一方家長的責任,夫妻雙方都要做好明確的分工,而且,孩子還小,可塑性非常強,如果家長自小就對孩子溺愛,或者是同床睡,那麼,等到孩子長大之後再糾正,那才是徒勞無功的,所以,家長要注意自己表達愛的方式,“同床”睡覺並不是最好的。

看完這篇文章,你對狄鶯的育兒觀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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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勤親媽媽,在育兒帶娃的過程中,每個寶媽都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而你的難題正是我所存在的意義,因此當遇到無法解決的事情時就可以來諮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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