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領導力

領導力研究領域的著名專家詹姆斯,庫澤斯和巴里.波斯納提出,領導力並不和職位有必然聯繫,領導力也不是少數幾個權威和特殊人物才有的特質,普通人經常重複一定的行為,也可以具備領導力。

這個課程從2005年開始就經常給企業客戶上,今天翻出來反覆看了一下,非常適合於家庭。


再次感嘆世界上沒有兩個道理,只有一個道理。如果某種價值觀只適合於這,不適合於那,那說明自己還沒有掌握。

他們給出的領導力的5種行為和10個使命分別是:


1.以身作則

這裡有翻譯的問題,不完全相等於中國人說的以身作則。這個行為有兩個具體解釋,第1條是明確自己的理念,找到自己的聲音,這一條是領導者首先要做的,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價值觀和價值取向。

然後才是使自己的行為和理念一致,為他人樹立榜樣。


2.共啟願景

描繪讓人激動的種種可能;號召他人為共同願景而奮鬥。

願景和目標的重要區別,就在於願景,有畫面,有聲音,有感官體驗。

想想家庭教育也是這樣,除了給孩子聽具體的目標之外,更應該讓孩子擁有,使他願意行動的,有各種想象力的憧憬。興趣和好奇心加上目標,才讓人更有更強的動力。


3.挑戰現狀

通過實驗和冒險,不斷取得小小的成功,從錯誤中學習;通過主動求變(發展革新改變)來尋找機會。

他們也曾經說管理是維持秩序,把事情做正確,領導是打破現有秩序去做正確的事兒。

在這個多變的時代,這一條尤其重要。在這個時代中,因循守舊不光不可取,更是不可能。

我們要幫助孩子樹立面對未來複雜多變模糊的時代,勇氣和探險精神,才能他們幫他們創造更多可能。


4.激勵人心

通過表彰他人的卓越表現來認可他人的貢獻;創造有集體儀式感的形式來慶祝。

對父母的啟發來說,激勵要側重於孩子的行為更好,你的某個行為很棒,而不是你很聰明等等。


5.使眾人行

通過強調共同目標來促進信任和合作;

通過分享權利和自主權的增加他人的權利。

家庭的教育中,孩子讀書好,養成良好的習慣,不應該僅僅是父母的要求,也應該讓他成為孩子自發行動的動力。


分享權力放在家庭裡面,就是給孩子更多做選擇的機會,面對更多的選擇,它可以增加判斷能力,提升自信心。好的教育要讓人有更多的選擇,而不是更少。


也是因為這些貢獻,他們被提名威爾伯·麥克菲勒獎(Wilbur M.McFeely Award)2001年的獲獎者,和彼得·德魯克、愛德華·戴明、李·艾柯卡、湯姆·彼得斯、斯蒂芬·柯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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