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動#長安CS75質量問題頻出:頂棚脫落、生鏽開裂、異響

“中控臺橫樑生鏽、天窗脫落、車門和內把手開裂、大燈異響,買車一個月就開始陸陸續續出現各種問題。”3月12日,一名長安CS75車主王昕(化名)告訴時代財經,此外,還有噪音過大、發動機漏油、中控儀表黑屏等問題也讓王昕感到十分困擾。

自2018年6月買車以來,王昕總共跑了1.2萬公里左右。“光跑他們店維修的路程都不下4000公里,我現在都懷疑我的車是泡水車,到處都有鏽斑和脫落。”

連日來,已有4位長安CS75車主向時代財經反饋類似上述的車輛問題。“從去年11月就開始投訴,這個車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3月12日,一位深圳的長安CS75車主劉宇(化名)告訴記者。

長安CS75作為自主品牌熱銷車型。乘聯會數據顯示,今年1月,長安CS75共銷售24863輛,同比增長54.9%,2019年全年長安CS75累計售出超過18萬輛,銷量成績十分亮眼。

#315在行動#長安CS75質量問題頻出:頂棚脫落、生鏽開裂、異響

CS75車身部位開裂 圖片來源:車主提供

不過,這麼一款熱門暢銷車型,關於它的質量問題卻屢遭詬病。

時代財經通過查詢車質網投訴頁面獲悉,從今年開始到3月12日,就有21條關於長安CS75的投訴列表。其中,從發動機、變速器、制動系統到車身附件及電器等各個部分都有相關投訴內容。向時代財經投訴的車主表示,希望能把車輛完全修好,否則就退換處理。

車主:買車不是天天開去維修的

“新買來一個月就開始出現各種質量問題,剛開始還說這是正常現象。”王昕告訴記者,2018年6月,自己在鄭州購買了一輛2018款CS75手動擋長安CS75,當時落地價為12.6萬元。

由於工作地的原因,王昕的車輛維修工作主要在江西吉安辦理,上述兩地的經銷商同為長安汽車的4S店。

“買車不是天天開去維修的,是享受的,現在就希望他們能給我修好,並且故障不能再次出現。”王昕認為,這是車輛的質量問題。

在採訪中,王昕向記者陳述了他購買的CS75出現的眾多問題,包括中控儀表黑屏多次處理不好、大燈異響、車門開裂、中控臺橫樑生鏽、二次沒有處理好的有(後排座椅生鏽,天窗脫落),“噪音過大像拖拉機一樣、主駕駛外把手晃動沒有經過同意私自更換,內把手開裂、貫穿尾燈縫隙大、方向跑偏(他們說正常)、發動機漏油。”

與王昕有著同樣遭遇的劉宇也向時代財經反映了上述問題。劉宇表示,自己是2018年10月在東莞購買的2018款CS75,落地價13.5萬元,主要在深圳國順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進行修理。

#315在行動#長安CS75質量問題頻出:頂棚脫落、生鏽開裂、異響

CS75車身生鏽 圖片來源:車主提供

“4S店一直拖著不修,而且還不敢保障能完全修好。”劉宇向記者表示,他從去年11月開始就向多個平臺進行投訴。

同時,劉宇也向記者列舉了其新車出現的各種質量問題。其中包括:中控臺內部橫樑生鏽、內部頂棚脫落、行駛中時不時有異響、變速箱低速換檔頓挫、四個車門內則有漆面開裂、後備箱門內則邊有掉漆現象(好幾處)、噪音大,特別是發動機噪音、一開前兩個大燈有異響、主駕駛的喇叭有異響。

事實上,上述兩位車主反映的長安CS75質量問題不是個案,在近日的採訪中,還有另外兩位車主也有類似反饋。記者整理發現,車身及部件生鏽開裂、頂棚脫落、異響噪音大這幾個問題在4位車主的投訴中都有出現。

4S店:無法保證不再出問題

面對車主的具體投訴,記者聯繫了負責維修的長安汽車4S店。相關工作人員對於汽車出現質量問題並未否認,同時表示,在他們所接觸到的車主中,只是個例。

“車輛有的問題我們保證修好,但是他說修好就不能再次出現,這也不現實。”3月12日,負責與王昕聯繫的4S店工作人員告訴時代財經,像車裡面有的電路問題,修好之後也可能會再次壞掉,“他不能讓我們去保證修好之後就不會出現同樣的問題。”

王昕則向記者表示,好幾處都是修好了又壞掉,光是中控臺起泡就出現了兩次,每次修都大拆,現在門把手又開始起泡,“總是修不好,整天開車提心吊膽的,生怕頂棚掉落下來再出個事故,畢竟都修過一次。”

王昕告訴記者,他的訴求就是保證出現的問題要修好,並且不能再次出現。

3月12日,負責與劉宇維修的4S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並未拖延修理,只是因為疫情和相關零部件還沒到貨的原因,所以還沒有開始修理。對於車主反饋的質量問題,工作人員並未否認。

不過,該名工作人員也表示,有的故障他們在檢測時並未發現,比如車主反映的變速箱頓挫問題。車主劉宇則向記者經稱,車輛變速箱頓挫是偶爾才會發生。

#315在行動#長安CS75質量問題頻出:頂棚脫落、生鏽開裂、異響

3月13日,記者就長安CS75車型的質量問題致電長安汽車公關部,不過相關工作人員對此事未正面回應。

目前,上述車主都表達了相同的訴求,希望能把車輛完全修好,否則就退換處理。

同日,記者就上述車主維權問題採訪了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黃史青律師。黃史青向記者表示,如經鑑定屬於原廠質量問題,且問題嚴重,經過多次維修仍無法解決,說明賣方交付的新車不符合通常質量標準,屬於嚴重違約,車主可以要求退、換車。

對於拖延不給辦理修車的行為,黃史青表示,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者獲悉最新消息,包括王昕在內的兩位車主,在經過記者採訪溝通之後,經銷商同意了換車要求,同時車主需支付合理的車輛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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