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開了,這些事在我心中卻無法遺忘!


我們分開了,這些事在我心中卻無法遺忘!

蕾,我們倆個之間,你欠我時間,感情,錢就不說了都花了。感情不是拿來餵狗的,也不是錢可以衡量的。如果錢可以衡量感情,那就只剩下良心是不能用錢衡量的了,我沒有負你。也算對起我自己的良心了,或許在你現在的狀態看來,良心也只能餵狗。

從我在網上認識你,到我們寫信開始,那時候我說了,談對象是奔著結婚走的,並不是談著玩的,我玩夠了,那時候我問你要照片,我也給你回寄我的照片,記得那時候我是請假去照相館拍的相片,不像現在科技發達了,手機直接可以照照片,可以視頻語音,你那時候說你上學的學校亂,讓我回來了,陪著你在你學校跟你一起上學,我那時候在你學校當保安,工資很低。

我們分開了,這些事在我心中卻無法遺忘!

記得跟你同學一起喝酒,我本以為替你喝點,結果把我自己喝多了,在你們學校後邊的河溝裡逮螃蟹,摸田螺,我們還買了個小電飯鍋做飯,我記得我們住的那個小平房,屋裡邊是拱形的,那個房東是個老太太,估計現在已經不在了。你第一次吃斑鳩,是我做的,我們沒錢的時候一起吃方便麵,好像記得在床下邊還找到過20塊錢。我們一起去生存谷的吊橋,那個吊橋上邊鋪的木板還不完整。從鄭州回你學校,為了買瓶水,我們一路從鄭州走到新鄭,從白天走到天黑,路上我揹著你走了好幾段,可能這些你都不記得了。

什麼時候我變了,變得暴戾。變得不像原本的我。答案或許在我自己心裡,卻沒人能夠理解我。

我們分開了,這些事在我心中卻無法遺忘!

我在記憶中找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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