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兵馬俑在美國展出,手指被遊客折斷並偷走。美國應該對此做出賠償嗎?

ヅ埖兒睡


文物出國展覽本是件好事,可以增強文化輸出,增進兩國關係。



然而在2017年12月21日,美國費城當地時間晚九點,一位青年偷偷折斷了我國當時正在美國展覽的一座兵馬俑的手指,並旁若無人地放進自己口袋裡。

要知道這件兵馬俑的估價在450萬美元左右,而且秦始皇兵馬俑堪稱世界第八大奇蹟。可能很多人看到這兒都會感到非常的氣憤,但更令人氣憤的還在後面呢。

這次我國文物出國展覽並不是以國家的名義展覽的,而是陝西省文物交流中心與費城富蘭克林學會文物博物館通過協商後組織的一場文化交流。但這也不應該成為博物館工作人員和安保人員不負責的理由。

不是以國家的名義展出的,那麼美國政府自然不用賠償,但是美國當地的博物館難逃其咎。

我們先了解一下這個盜竊過程,這個盜竊過程可謂是“異常順利”。

在該博物館閉館後,這個美國小夥兒仍然和同伴溜進了展廳。

在展廳裡,他東摸西逛,十分隨意。在朋友選擇出去後,他仍然在裡面逗留,並和兵馬俑來了一張親密合照。


▲掰兵馬俑手指的美國人

在最後離開的時候,他折斷了兵馬俑的大拇指。在這期間展館內工作人員、安保人員都沒有出現過。

對於這個青年能觸碰到兵馬俑,筆者本人也表示非常驚奇。不知道,這個博物館是自認為國民素質高呢,還是本身就對我國的兵馬俑不重視呢?

畢竟在我國博物館裡的展覽文物,參觀者一般都是無法觸碰的。如果是非常珍貴文物,安保措施就更高了,文物不僅有玻璃和欄杆保護,展示窗內更有紅外裝置。

而這個青年能在博物館閉館後,和同伴一起進入,也是令人詫異,同時也說明該博物館嚴重失職。

其次就是博物館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和美國警方的態度。這件事情發生幾周後,在遊客的詢問下,該博物館工作人員才發現兵馬俑手指被折斷。這樣的工作態度真是令人驚奇。

而美國警方則通過監控五週後才見確定犯罪嫌疑人,並將嫌疑人緝拿歸案。但筆者想要吐槽的是,監控中的這個青年並沒有對臉部進行遮擋,尋找嫌疑人花了五週時間,這時間可不是一般的長啊。



但最令人氣憤的是最後這個嫌疑人竟然無罪釋放了。要知道在美國損傷並盜竊文物,最高可判20年。

而無罪釋放的理由竟然是陪審團中的一些人認為嫌疑人當時喝酒了,影響了大腦的決斷能力。話已至此,相信大家也明白了陪審團中某些人認為這個青年無罪的原因了吧。

眾所周知,文物不論是跨地區交流,還是跨國交流。在這之前有幾件事是必須做的。首先是給文物拍照。

全面拍照,一個地方都不能錯過,並且對文物本身的損傷處進行說明。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文物在交流過程中受到傷害而不知。同時一旦文物受損也容易判定責任方。

第二,籤合同買保險。簽訂的合同裡就包括對每件文物的估價,以及一旦出現文物受損情況如何賠償。而買保險就是為了防止這類事情出現,而資金也出現問題。

我國兵馬俑在美國受損,該博物館無論如何都要進行賠償的。但公眾對於這件事如此關注的原因在於兵馬俑是我國古代璀璨文明的一個代表,賠償多少錢都不如它完好無損。

當然也希望相關部門在組織類似活動時,最好能派人跟隨文物,並檢查文物安保工作是否到位。畢竟受損的文物,影響的不僅是文物本身,還有它所代表的含義。


另外有關於前年發生的這件事情,一直到今年的7月份,還有了一個階段性的結果。這個年輕的美國小夥,之前是被美國檢方以盜竊、藏匿、跨州運輸藝術品的三項罪名進行了起訴。

在等待庭審的過程當中,經歷了兩次延期,最近的一次應該是在今年的4月1號到5號之間。最後美國的法院給出了我們上述所說的無罪釋放的判決。

不過面對這樣的結果,我們的工作人員肯定不會願意。根據陝西省文物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美國聯邦檢察院將會再次以盜竊和藏匿文化遺產的罪名,重新起訴他。

由於重新審判的日子還沒有確定下來,目前暫時沒有對該男子進行民事責任的經濟索賠。不過正如我們上文所說,這件事情該賠還是得賠。

另外就算是賠償,也不是沒有根據。如果一旦啟動追究民事責任,將會按照《展覽協議書》進行經濟索賠,不過這個數額究竟是多少,暫時還不確定。
如果有對這件事情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多關注一下陝西省文物局的官網。如果有消息的話,官網上面將會發布相關公告。


史之策


這個問題問得不好,中國兵馬俑在美國展出,具體協議和落實執行的既非代表中國的中國政府,也非代表美國的美國政府,而是具體的兩家或幾家組織。

換言之,中國某組織機構與美國某組織機構(此事美國合作方是費城富蘭克林學會博物綰),或通過居間的組織機構,達成協議,組織兵馬俑赴美展出。那麼,出現任何損害或意外,都應該在合作協議中商議清楚並納入合作條款。如此,出現參展文物被遊客損壞的意外情況,合作協議裡怎麼約定,就這麼解決處理,沒有該不該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貴重文物赴國外展出,合作雙方不僅要約定彼此的安保責任,還要約定保險責任,通常在美國境內展出期間的承保責任由美方組織機構承擔,入境交接前運輸途中的承保由中方組織機構承擔。那麼,出現物損,委託方不僅要及時報警,而且還要報告承保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與警方一起來勘定責任,評估物損價值(據悉受損兵馬俑價值450萬美金,具體損害價值多少由保險公司根據投保合同勘定),並做出賠償。保險協議怎樣約定,保險責任就怎樣勘定並依約賠償。

現代社會類似的合作事宜,都以談判落實的協議為雙方責任劃分的依據,如果單方面考慮欠周,未盡可能之責任劃分,那麼由未盡責之一方自行承擔;如果意外情況超出雙方約定之範疇,那也由雙方重新協商落實責任。

動不動就訴諸道義上的應不應該,這不是現代社會處理事宜的思維。而且,動不動就以國家作為責任主體來思考,也極為不妥當。“國家”是一個抽象概念,任何具體事宜都不可能由抽象概念來承擔責任,承擔責任的主體只能是個人或具體的組織機構。

回到題目,中國兵馬俑在美國展出期間被遊客折斷手指造成嚴重物損,美國參與合作的組織機構應不應該賠償,就要看合作協議是怎樣約定的。合作協議約定了由美國合作方的組織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那麼美國參與合作的組織機構就賠償;如果合作協議沒有明確是誰的責任,那麼誰也沒有當然的應該賠償的責任,繼續協商唄。

在一個現代文明的契約社會,這個問題沒有絲毫可爭議性。


唐映紅


答主也是剛剛看到這個消息,確實很震驚。為了防止是假新聞,鬧出烏龍,還專門在國外網站進行了搜索,很不幸,這是真事兒:

在有關新聞報道下面,也看到了不少網友的評論,除了某些少數借此新聞來批評中國考古的(實在不明白這些人的邏輯,實在是骨骼清奇。。。),絕大多數都在批判美國博物館的安保工作以及美國遊客的素質

我們首先得明確這麼兩個問題:

第一,在美國展出的這些兵馬俑,是不是真品?

回答:根據相關的新聞報道,應該是真的。在此之前,就有過兵馬俑去美國展出的報道,比如來自我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的這篇報道http://www.fmprc.gov.cn/ce/cgny/chn/gdxw/t1475712.htm:

這次在美國的兵馬俑展覽實際始於去年,從去年10月持續至2018年3月。展出來自陝西省文博機構的100多件(組)珍貴文物,其中包括多件兵馬俑,這也是中國兵馬俑首次來到費城。

另外,從新聞中對被損壞兵馬俑的估價看,也是非常高的,遠遠超過複製品的價格。

第二,兵馬俑能不能出國展出?

回答:能。相信不少人都聽說過一個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目錄,那裡面收錄的都是因為過於珍貴且容易損壞,因此禁止在中國國境之外展出的文物。

2002年1月18日,國家文物局印發《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目錄》,規定64件(組)珍貴文物為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的文物。

2012年6月26日,國家文物局網站發佈《第二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目錄(書畫類)》,規定了37件(組)一級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64+37=101,這101件(組)文物涵蓋很廣。裡面收入了秦始皇陵區出土的銅車馬,但是並不包括兵馬俑。

事實上,在此之前,秦兵馬俑曾經多次出國展出。

文物出國展覽,是國際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不僅我們的文物會出國展覽,國外文物也會拿到中國來展覽。通過舉辦這樣的展覽,實際上是為宣傳自己、瞭解別人打開了一扇窗戶。不僅專門學者可以從中學習,普通百姓也能從中獲得樂趣,尤其是平時不常出國的,藉此機會看看異域文化也不錯。這是很有必要、意義深遠的交流。如果因為出了意外而反對交流,那就屬於因噎廢食了。

眾所周知,大多數文物都不是那麼堅固的,一不留神就可能受到損傷。

我國文物部門在文物的安保方面其實做了很多努力,在大型博物館裡,那些珍貴文物都有展櫃甚至還有圍欄保護,也讓一些參觀者覺得不夠“親民”。

在文物出國交流方面,其實也是有一套非常嚴格的手續。一件文物出國之前,要拍照、記錄,回來之後,還要重新核對,怕的就是出現差錯。

遺憾的是,在不少國外博物館裡,安保工作並沒有我們這麼嚴格,不少珍貴文物都可以直接觸碰到,大概是太信任遊客了吧。

但是這種信任並不可靠,破壞文物的事件屢見報道,比如,據報道,一位美國遊客在意大利參觀時,就把一座14世紀的雕塑的手指掰斷了。。又是美國遊客,又是掰手指,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既然已經損壞了,接下來就是修復和賠償的問題。

修復的問題不大,雙方都有專業的修復人員。至於賠償,這些出國展出的文物一般都會購買意外保險,所以很可能這個賠償是由保險來承擔了。至於那個遊客會受到什麼懲罰, 現在不得而知。

在譴責批判之餘,我們也該想一想,怎麼樣避免這樣的事兒再發生,怎麼樣杜絕自己身邊發生同樣的事兒。


考古軍中馬前卒


美國當然要為此做出賠償,試想如果這是美國自己的文物,比如獨立宣言原件、費城的獨立鍾,被人損毀了,美國會作何反應,恐怕早就被起訴的傾家蕩產,甚至要被判刑。怎麼一到中國兵馬俑,就不追究了。當然這個鍋不能讓美國法院背,因為美國法院一直是支持懲罰被告的,但由於美國法律陪審團才有最終的決定權,而法官僅僅是向陪審團陳述事實,因此這個鍋絕對要算到陪審團身上,而陪審團都是由最普通的美國人組成,這反映了美國普通人對於中國的漠視和不尊重,還是那句話,換成美國自己的文物,他們會怎麼判?在美國,你損害公共草坪警察都會逮捕你,更何況文物?

還有被告律師,則更是無恥至極,居然為其辯護,說他只是一個喝醉的孩子,是無心之過。可問題是這根是否懲罰當事人有關嗎?不管因為什麼原因,他都損壞了文物,必須受到懲罰,而就目前的證據來看,此人也不是什麼精神病,而是心智正常的人,一個正常人犯了錯,還想逃避懲罰,簡直荒謬至極。

正因為被告的問題如此嚴重,案情不存在任何瑕疵和問題,所以美國檢察方和美國法院才一致認為此案被告的罪證確鑿無疑,並且要求陪審團做出正確判決。但美國普通人和陪審團制度的愚蠢和狹隘在此事中表現的淋漓盡致,他們毫無道理的,帶有偏見的,區別對待美國和中國,認為此人無罪,而且不少比例相當,是大部分認為無罪。

正因為陪審團如此荒謬,法院甚至直接宣佈審判無效,這在美國是極為少見的。

所以總體上,這是美國陪審團制度和美國普通人的鍋,美國法官等精英確實在秉公辦事,但美國愚蠢的民粹主義的陪審團制度搞砸了這一切。

別忘了正是這群缺乏專業素質的普通人判決辛普森無罪,而當時法院檢察院都認為辛普森就是殺人犯。美國這種放棄專業人士,鼓吹民粹主義的陪審團制度恰是最糟糕的,正是這個制度導致了辛普森逍遙法外以及今天掰斷兵馬俑的被告可以遲遲不受到懲罰。


沉思的托克維爾


關於兵馬俑在美國被人掰斷並偷走一事,美國當地法院審判無效,將在未來3O天內重新提請審理。

(就是下面這個人,掰斷了兵馬俑手指並偷走的。)

本次審判無效的原因,是陪審團成員意見出現了嚴重分歧。在兵馬俑的價值上出現了問題。美國陪審團的意見是,兵馬俑是出土的文物,沒有市場交易價,對它的價值無法作出估價。意思就是這件兵馬俑,縱然價值連城,因為不能買賣,它也就只是一個泥巴人。甚至於泥巴人都比它值錢。泥巴人可以買賣,而兵馬俑既不能買,又不能賣,還得耗費巨資小心的保存。對損害了一個無價值的泥巴人,能定什麼罪?既然這個泥巴人沒有價值,怎麼能算偷呢?既然沒偷?怎麼能定罪呢?



奇葩的美國人的邏輯,不知道我們中國“無價之寶”的含義。在他們的木魚腦殼裡,只知道無價就是無價。你給他們怎麼解說都沒用。他會讓你拿出事實根據來證明它的價值。何時何地有過類似兵馬俑的成交紀錄。沒有成交記錄,講歷史,對一個只是二百年曆史的國家,給他們講二千多年前的兵馬俑歷史,他們會覺得喬治.華盛頓的遺物並不很難獲得。成色遠比兵馬俑要好!不把你氣得吐血才怪。


關於官司的問題,中美間的司法不一樣,最終的判決怎麼樣,並不能按我們的思維去推斷。至於賠償,如果在事前簽訂有合約,損壞怎麼賠償,按協議去辦。如果沒有損壞賠償的協議,要求賠償很難在美國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支持。


子衿書法


這件事反映出美國人的素質也不怎麼樣!老美都覺得自己生活在天朝上國,整天美不滋兒的,真到了關鍵時刻同樣會做出沒素質的事情。

老外整天嫌棄咱們國人出國後素質低,各種嘲笑、譏諷,還有歧視的,也不知道老美面對自己的公民做出這種違法的事件如何評判,如何處理。

筆者在北京的大街上也會看到老外的不文明行為,看到他們這種行為咱們同樣會嗤之以鼻。

這讓筆者想起了一件事,前些年,不少國人都夢想移民美國,覺得那裡才是天堂,那裡有想要的民主、自由。可是,隨著時間推移,我們幾乎每天都可以在媒體上看到美國某某校園有發生槍支暴力事件,匪徒射殺xx人。這是美國的老大難,這是美國的徹底自由,徹底自由的結果就意味著槍支氾濫、射殺無辜,一有個不高興、不痛快,就跑到校園掃射一通,誰能受得了?所以說,美國可不是真的那麼好,不要被表面現象帶偏了。那種不勞而獲,整天等著領救濟金的老美多得是。

回到正題,這個老美偷走了兵馬俑的手指,不光是素質低下這麼簡單了,已經上升到盜竊文物罪了。這種行為必須得到嚴懲。絕不能容忍這種事件再次發生。兵馬俑承載了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到國外展出為的就是讓外國人瞭解中國,瞭解中國文化,如果經常出現這種偷盜行為,我們的文物還怎麼放心在國外展出!

我們要對這種不文明行為說不!


薛洪言


1、這事發生的太著急了,以至於我們都懷疑是不是媒體譁眾取寵,但看各種報道應該是真事。😄😄真不好辦……兵馬俑並沒有價格,怎麼賠法?

2、這種展覽,無論是國外到中國展覽,還是國內去國外展覽,事先的安保和保險工作都應該是評審過的,所以,關於賠償問題,可能涉及不到,遇到這樣的事情肯定是先啟動保險公司賠償程序。

3、能修復嘛?得多少錢?

能修復,不會便宜,找個當年的類似的指頭估計真不容易,保險公司哭了……

4、近些年,國外的安全和外國人的素質越來越真實的展示出來,總體上確實不如國內。在國內生活習慣了的出去後別麻痺大意。

經濟狀況不好的時候人口素質自然下降,這沒得說。

5、賠償肯定會賠,但應該是早已設定好的賠償標準,所以並不會發生糾紛什麼的。

至於涉事當事人那個24歲的青年,應該會依據美國當地的法律進行懲罰。這娃也太調皮了,估計是想做網紅


終南高揚


二十二個世紀的時光擋不住一顆美國青年邁克爾想掰手腕的雄心呢。又或者是,這位偷偷溜進富蘭克林學會博物館的小夥子僅僅是想與這位來自東方地下的小鬍子兵俑行一個友好的“執手禮”,在週末派對酒精或大麻的刺激下,力道稍微重了一些。

喝了不知道多少假酒的美國青年邁克爾的心大,美國富蘭克林學會博物館工作人員的心更大,12月份就被人把小鬍子的手指頭掰斷了,愣是過了半個多月後才發現小鬍子少了手指,美國人對於文物的觀點,看起來與國家歷史的長短是有隱秘的聯繫的。

有好事者算出一尊兵馬俑價值450萬美元,認定邁克爾要倒大黴,我看這份幸災樂禍似乎來得過早。美國法院並不會因為大洋彼岸的網絡民意而研判是否要“從速從嚴”的處置這起意外事件。一是小鬍子展出團隊有保險有協議,二是邁克爾只是個誤打誤撞的魯莽青年,相對他來說,現場安保責任要更大一些,所以,他所將面對的,將不會是一個“嚴懲”。

問題中所說的“美國應該對此作出賠償”,是混淆概念了,一個博物館的安保責任,跟“美國”能扯上什麼關係?是要川老爺子出來發個推忒兒道個歉嗎?如此說來,當年丁錦昊在埃及盧克索神廟留下的墨寶,豈不是要像孫猴子一樣被判500年禁閉才能安撫住埃及人民3500年的歷史瘡傷?

既然是一場經濟糾紛,不如多一些寬容,少一些怒吼,挖苦挖苦,嘲笑嘲笑,得啦。


歷來現實


看到這個消息還是有一點心痛的,畢竟兵馬俑不止是普通文物,兵馬俑還代表著那個引領中國早於世界其他文明千年之久進入中央集權制的秦帝國。

如果只能選一件文物代表秦帝國的頂層,我會選那有著傳奇色彩,代表著皇權正統的傳國玉璽,可惜傳國玉璽已經消失在歷史長河中。如果只能選一件文物代表秦帝國的底層,我則會選兵馬俑,兵馬俑是當時底層平民們創造力的體現,是世界八大奇蹟之一,世界十大古墓稀世珍寶之一,代表著中國古代輝煌燦爛的文明。



雖然現代教育和理智告送我,每個國家都有沒素質的垃圾,一個美國學生的行為代表不了全部美國人。我們也會得到相應的索賠,負責展出的富蘭克林科學博物館和相應的安保承包商也會付出代價,幹出這件事的美國特拉華州的24歲青年麥秋·羅哈納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可是在感情上依然很難讓人接受,就算後期修復了也難以接受。

這對中國人的傷害就相當於挖掉金字塔的磚對於埃及人的傷害;毀了聖盃對基督徒的傷害;撕壞了獨立宣言對於美國人的傷害(當然這個比喻不是很恰當,畢竟獨立宣言只有二百多年曆史,算不上什麼歷史文物,但在美國我實在找不出能類比的了)。



這種傷害讓人痛心,這種行為讓人憤慨,兵馬俑40年間在60個國家和地區展出了260多次,從未出現過如此惡劣的事件。就你們美國出奇葩,奇葩的學生和更奇葩的安保公司,讓一個普通青年偷溜進了安保公司負責的展覽館,這以後國際大盜就該盯準你們負責的安保項目,簡直不存在一樣。
情感上我可以接受天災帶來的兵馬俑損失,比如地震造成兵馬俑損壞。也能接受一些意外人禍帶來的損失,比如有人意外摔倒碰壞了兵馬俑。但不能接受有人故意去破壞,這樣的人不可能被原諒,只應該受到最嚴格的法律懲罰,判其盜竊和故意破壞有著重要歷史意義的無價之寶文物。


浮華流年說事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損毀物品要賠償,這是基本道理,這事美國絕對懂,所以說,問題的關鍵點“不是賠不賠的問題”,而是誰來賠?賠多少?以及對盜竊者問不問罪?

事情的發生



展覽秦始皇兵馬俑的是美國費城富蘭克林科學博物館,發現秦始皇兵馬俑手指被掰斷,是2018年1月5日前後,有參觀遊客發現兵馬俑指頭斷了,告訴了館內相關人員,這下該博物館亂做一團,並開始調查此事。

監控往前查找,最後定格在2017年12月21日閉館後,通過監控,發現有個美國小夥(事後得知名叫邁克爾.羅哈納)在館中晃盪,最後在兵馬俑前停下了,緊接著掰下兵馬俑的手指,裝到口袋離開了。

這是個文物販子嗎?顯然不是,文物販賣者絕不會拿一個秦俑殘缺部件出去,沒有意義;是職業盜竊犯嗎?也不是,盜竊、搶劫大多為了利益才去做,一個殘缺的秦俑手指實在值不了多少錢。所以說,此人的行為,就是出於炫耀之用,或者當做一個紀念品保存。

問題來了,他是如何進去的?總不至於秦俑在外面展覽啊!已經閉館,此人還能進得去,要麼是館內有人,要麼是博物館的管理很不到位,讓其溜了進去。總之一句話,安保太差了。也許博物館是世界級的,但安保絕對是鄉村級的。

那麼,錢怎麼賠償,人怎麼處理呢?

如何賠償



關於賠償,那是必須的,文物出國展覽,那是要簽訂一系列協議的,其內容會規定如何管理,丟失、損害後如何賠償等。

賠償的額度多少那就和協議裡的具體規定有關了。

那一具秦俑估值是450萬美元,那一個手指頭的賠償,據說估計在15萬美元左右,美國人認為450萬美元的整體估值高了,15萬美元賠償指頭也高了。而在中國人看來,非但不高,而且還有點低了。雖說可以修復,但修復的還是以前那個嗎?當然不是了。如果修復的文物可以和原來的文物價值等同,那這個世界也就不需要文物了,缺了造一個就行了。

展覽方一般會購置保險,所以說,雖然是賠償,到了最後,大多都是保險公司買單。當然,保險公司賠償後,可以向小夥子行使追償權。那盜竊破壞文物的那個小夥會賠償嗎?估計不會,一個小夥子拿出十五萬也不容易,如果是一般工作,一年也就3--4萬美元左右,讓他拿出五年的工資額去賠償,那太難了。

那個小夥子後來怎麼樣了呢?

如何處理那個小夥子



無疑,小夥子是犯了兩個罪:盜竊文物罪,還有破壞文物罪(屬於破壞公共財物罪)。根據我國刑罰,破壞公共財物罪,情節較輕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重的,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美國對於損害公共財物罪,也是有相應法律的,如果檢方指控罪名成立,小夥邁克爾就會被處以20年徒刑。

小夥子是幸運的,據美國《費城問詢者報》在今年四月九日報道,當地陪審團12名陪審員經過11個小時的激烈討論,最後有七位陪審員認為小夥無罪,他們認為小夥子是醉酒行為,不是客觀理性情況下做出的行為,而小夥子能進得去,也是博物館的管理問題;而另外五位陪審員堅持有罪指控。

由於陪審員中多數支持無罪,於是小夥子邁克暫時逃過一劫。如果,今年的5月15日前不重啟該案件,那麼小夥子基本安全了。

檢方提醒陪審團:如果有人將費城美國獨立大廳的“獨立鍾”偷走一塊,那將會怎麼樣?事實上,小夥偷竊兵馬俑的手指與此事情完全相似。

通過對小夥子的無罪處理,可以發現,美國是在保護本國國民。但是,如果該案件不重啟,是不是會促使更多的人盜竊他國展覽的文物?面對美國的護犢子,面對美國博物館非常薄弱的安保措施,以後別國還敢來美國展覽文物嗎?



賠償沒問題,應該賠,必須賠,如果能將小夥子的行為處理恰當,也許以後對美國博物館展覽文物,幫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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