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孫楊就拒絕了一次飛行檢查就被外國選手認為服用了興奮劑?

紅頭鳥


你認為得拒絕幾次檢查才能認為他有服興奮劑的嫌疑?得抓到幾次盜竊的人才能認為他有偷盜的嫌疑?


熱火765


我就說一個例子吧!新冠病毒剛在武漢爆發,然後武漢封城的時候,我跟德國同事說了這個事。我自然而然的認為,這是很正常的舉動,為了不擴散到全國而做出的非常正確的決策。結果我同事張口就來句,“典型的中國”!而這個同事是個非常和善的人,並沒有表現出來什麼偏見。可見,在他們心裡,事情本身怎麼樣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國是個他們接受不了的國家。


💟大V和小C


孫楊的領隊大言不慚的在聽證會上承認,其在當時打電話給主檢官告知上一個反饋孫楊拒檢的主檢官是直接丟了飯碗的;而仲裁庭發佈的裁決書中也明確說了這是孫楊第二次拒檢,那麼問題來了,第一次反饋孫楊拒檢而丟了飯碗的勇敢的主檢官是誰?第一次拒檢是怎麼回事?


康夫大大


這樣一次飛行檢查,對楊小姐這樣的職場混子來說,不過是日常操作 --- 臨時打倆電話,在要去的那個城市抓倆人湊個數,取樣,回來領錢。只不過這次它抓來湊數的同學,一通拍照把“不專業”完全暴露了… 他哪裡知道這個角色雖然要求不高,但是好歹還是要經過培訓授權的。他可能也不知道,楊小姐回上海就能給他補上一整套培訓認證的證明…

武某,本案裡所謂的檢查助理,白紙黑字說明了,他從來都不是任何機構的檢查助理,他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相關培訓!

而在CAS法庭上,WADA提供了主檢查官簽發的證明他接受過培訓的文件,並且在之前參加過一二十次檢測,具有經驗和必要的知識以及充足的授權…

這兩者之間,至少有一個是謊言!

1. 如果武某的書面證詞是假的,他站在孫楊的對立面,孫楊沒有翻身機會。但是武某需要澄清,他的書面證詞是怎麼回事。

2. 如果武某的書面證詞說的是事實,那麼楊某提交給IDTM說培訓認證過武某的就是假的,這個假的由IDTM提交給WADA,WADA提交給CAS並被採信。如果這個被推翻,那麼一個做假證的主檢官展開的取樣,是不是無效?做假證違不違法?Mr. Popa 證明“武某2018年1月參加過採樣,2018年2月可能也參加過”,沒錯他還用了個“可能”,這個算不算做假證?

所有一切,回到了核心人物:武某。

請像一個男人一樣站出來,終結這一切猜測。



SteveJobless


孫楊之所以拒絕,是因為他前前後後已經被飛檢很多次,而他在此前一直持配合態度。

唯獨這一次,他發現了對方有問題,所以,積累的怒氣爆發出來了,加上自己一直過硬的檢測結果,所以拒絕了對方帶走血液。

而在西方國家全方位遏制中國的大前提下,這個拒絕是不可思議的錯誤,即便一直沒有找到孫楊吃藥的證據,但是終於找到了他居然敢藐視乃至違抗的梗了。

所以,弄死孫楊就是小事一樁了。何況,他們一直都在這樣努力!

孫楊應該記住,法官有可能錯判,你也可以不接受他的判罰。但是你不可能感覺法官有偏見就當庭就去撕法律文書!這個是重罪。

可悲的是,很多網渣,很多很多,居然忘記了孫楊並不是一個服藥者,口誅筆伐,好像孫楊一直是一個混跡泳壇的惡棍!好像孫楊對霍頓之流的反擊讓他覺得不是一箇中國人應該做的似的。

記得劉翔退役時,基本上也是一片討伐之聲,何況更有個性的孫楊了!

多說一句,感覺今天孫楊做的,其實到了一定時候,也是我們中國會對西方國家做的應有反應!



子易源


2016年奧運會上1500米,孫楊提前吹牛說一定是第一,結果組委會說1500米會加強藥檢,然後。。。沒有然後了,孫楊自己退出比賽了。我當時印象深刻,大家都懵逼了。


彬彬有禮在旅途


孫楊的事,水深著呢。為啥主檢官是以前孫楊投訴過的人?為啥除了主檢官都是沒有資質的?為啥承認了取樣無效,又要讓孫楊自己打開容器?為啥打開了一個容器,第二個他們也不要了?你品,你細品。這是一環套一環的,步步把你引入陷阱。首先讓一個你投訴過的人來檢查你,這說明了2個問題,第一埋下你承認檢查人的合法外衣。第二誰見了自己投訴過的人也不會有好心情,這樣為激怒你做準備。後面讓沒有資質且不專業的人取樣,就是為進一步激怒你。然後在孫楊投訴後,讓你自己打開容器。他們知道那個容器不用特殊工具是無法打開的,這就是在給你挖坑了。明明是他們授意,但是人家聽證會的時候可不管這個事實,就說你暴力打開容器。這樣的栽贓還真是用心良苦了!


Sharpfire


1)WADA涉嫌構陷,執法犯法,性質比孫楊更惡劣!制定的規則公開後,為了針對特定對象,竟然可以被曲解執行!豪無公信力可言!

2) CAS仲裁不以客觀證據為準,以偏見的主觀臆斷判決!跟南京法官判決彭宇碰瓷案如出一轍!

3)想問問洋奴們,那份仲裁中提到孫楊被檢查了60多次,你們家霍頓被檢查了多少次?可以公開不?


洪水泉


第一,題主的問題有點太天真,沒有這次拒檢,他們也會認為孫楊服用了興奮劑!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我們看到的游泳池是一個競技場,而在各國運動員和代表團眼裡,那就是一個追名逐利的地方,孫楊也不例外!你搶走本該屬於他們的名次和金牌,他們必然會眼紅,人的眼睛一紅,心就黑了,栽贓嫁禍的事情就來了!即便沒有真憑實據,也會逞口舌之快,滿世界造謠!
第二,



話又說回來,要是沒有一點前科,他們也不會如此大放厥詞,群起而攻之!沒有乾貨,光是瞎嚷嚷,嗓子都啞了!那時2014年5月,當時孫楊被查出服用違禁藥物,萬爽力!它是用於治療心臟病的藥物,此前也被廣泛運用,但是孫楊不知道,運動員手冊和中國反興奮劑禁藥名單都沒有及時更新,其實,早在2014年1月份就已經被列入了興奮劑名單當中,而孫楊五月份還在服用,結果最後被禁賽了三個月!
第三,
記得曾經有人說過,查出來是興奮劑,查不出來叫高科技!這話不無道理!服用禁藥,在歐美選手裡比較常見,俄羅斯間諜爆出的消息,在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很多運動員有興奮劑豁免權,多以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的選手為主!天賦異稟的歐美選手,贏冠軍,都要靠興奮劑,而你孫楊,一個亞洲選手,黃種人,憑自己的本事奪冠軍?換做是你,你也不信,所以,外國選手眼裡,他們一直認為孫楊服用興奮劑了!

最後,其實這也是西方世界一貫的輿論導向,其目的不言自明!這些運動員與他們同屬一個利益集團,當然要身前士卒,馬首是瞻!你們說是不是!


體壇小龍蝦


我認為孫楊被外國選手質疑服用興奮劑很正常,理由有以下幾個方面:

孫楊之所以成為全世界矚目的運動員,就因為他之前的表現太出色了,毫無疑問是中國泳壇一哥,打破了被歐美壟斷多年的體育項目。但是人紅是非多,你的一言一行就會放到聚光燈下被無限放大。很多國人為孫楊鳴不平也可以理解,陽光帥氣的大男孩,還有無與倫比的游泳天賦,自帶圈粉光環。如果換位思考一下,你有多喜歡他多崇拜他,對手就會多恨他,巴不得他出點什麼事。終於讓他們等來了機會--安檢。作為運動員,你可以質疑安檢程序的合法性,也可以對安檢員的身份提出疑問,甚至可以向有權機構申請投訴,但是你無權毀壞安檢設備,因為這破壞了規則,可能在中國這是小事,但在國際上,規則大於一切,一個不講規則的人受到多嚴苛的懲罰都不為過。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孫楊也算自食其果,其實也不冤枉的,沒什麼可抱怨的。

就個人喜好而言,我也及其討厭霍頓,典型的兩面派。贏不了孫楊就各種詆譭,把自己包裝成反興奮劑鬥士,還不屑與孫楊同臺。孫楊前前後後有上百次體檢,並沒有發生問題,就算這次毀壞安檢瓶,也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孫楊服用興奮劑。打臉的是,這邊剛噴完孫楊,澳大利亞本國游泳運動員被查出興奮劑醜聞。“對於沙-傑克涉藥一事你有何看法?”面對記者的追問,霍頓臉上露出尷尬的笑容,一言不發並轉身離開。不知道那一刻霍頓的臉疼不疼?

在國內,支持孫楊的太多了,從政府到民間;但在國際上好像正好相反,基本上一邊倒的支持仲裁機構的裁決,就算國際泳聯開始的態度有些模稜兩可。現在也旗幟鮮明的表態支持這個禁賽八年的裁定。有人說這是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我認為大可不必上綱上線,在很多國家,體育已經超越的國界,不可能全世界都與一名體育運動員過不去。

既然破壞規則在先,被別人掌握了十足的把柄,被質疑又有什麼辦法呢?現在的形勢看,再牛的律師怕也是也無力迴天了,一代天驕的游泳健將只能以悲劇收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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