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近日

全國多地軍地部門發佈了

對拒服兵役者的懲戒措施

據哨位君統計:

重慶市10人

河北省滄縣1人

陝西省乾縣1人

江西樟樹市1人

這13名“逃兵”都將受到頂格的嚴肅處理

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對13名拒服兵役者的懲戒措施:

江西樟樹市關於對黃智傑拒服兵役的處罰公告

黃智傑,男,樟樹市大橋街道梘頭村人,中專文化。該同志經樟樹市人民政府徵兵辦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於2019年9月批准入伍。入伍後,因怕苦怕累、不能適應部隊工作生活節奏,無正當理由強烈拒絕服兵役,多次以口頭或書面提出離隊申請,其新兵連幹部、班長多次進行思想教育引導,家長、所在村民兵營長和所在街道武裝部專武幹部前往部隊教育引導並講清拒服兵役的有關處罰規定,均無轉變。2019年11月25日被北部通信旅退回。

對黃智傑實施處罰如下:

一、按照《江西省徵兵工作條例》第31條和《樟樹市徵兵工作獎懲及優待措施》第7條規定,給予3萬元經濟處罰,由大橋街道辦事處執行。罰款上交市財政,列支徵兵工作經費款項。如當事人拒不執行,移交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組織、人事部門不得將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公安部門將其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四、兩年內,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

五、公安、市場監管、銀行等有關職能部門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六、市委宣傳部將其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情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向全社會通報。

七、各鄉鎮(街道)將其拒服兵役處罰公告通報至村級。

陝西乾縣對張帥拒服兵役的處理公告

張帥,男,城關街道辦東大街社區人,2019年8月自願入伍到武警新疆總隊執勤支隊服役。新兵訓練期間,張帥怕苦怕累,以不適應部隊訓練、生活和管理等種種理由拒絕服兵役。所在部隊幹部骨幹多次對張帥進行思想轉化,縣徵兵辦、人武部主要領導與張帥進行電話通聯進行說服教育,同時,張帥父親趕到部隊做教育轉化工作,但張帥依舊拒服兵役,態度堅決。

11月22日,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經武警新疆總隊黨委研究,決定對張帥作除名處理,並於12月2日退回市徵兵辦。

對張帥作出如下處理:

1.不予以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將處罰信息納入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金融機構在辦理相關金融服務時,將失信記錄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從嚴審批。

3.在張帥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列入法定不準出境人員庫,兩年內不予以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4.兩年內不予以辦理專科以上學歷報考資格。

5.取消其義務兵優待政策,按照陝西省義務兵優待金(高中學歷)的2倍予以罰款。

6.對張帥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

河北滄縣對王中海拒服兵役的處罰通告:

王中海入伍後,以適應不了部隊生活為由,先後5次向所在部隊表示不願服役並遞交書面申請,經部隊、滄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以及家人親屬反覆教育勸導,仍拒絕履行兵役義務,於2019年12月19日辦理退兵手續。

為維護國家法律,純正社會風氣,樹立正確價值取向,強化全縣適齡青年依法服兵役意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河北省徵兵工作退兵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滄縣人民政府決定將王中海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做出行政處罰。

重慶市對去年10名拒服兵役違法人員實施軍地聯合懲處。具體情況如下

徐某某,男,萬州區長灘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新疆軍區某部。該同志入營後怕苦怕累思想嚴重,不適應部隊工作生活,10月15日接到部隊函告,徐明瑋同志多次提交申請不願意在部隊服役,且經反覆教育仍拒絕履行兵役義務。10月18日至20日區徵兵辦、家長共同到部隊對其進行教育轉化無效。11月7日,徐明瑋被部隊除名並退回。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徐明瑋實施如下懲處:

對徐拒服兵役行為和懲處結果在區政府網、電視臺、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向社會通報;

兩年內不得招聘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並在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入學、升學和復學手續;

兩年內不得將其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幫扶對象;

取消其義務兵優待金並處以區2019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由長灘鎮人民政府負責收繳並上交區財政部門;

各家銀行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


鄧某某,男,渝中區大坪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西部空軍某部。該青年入伍到部隊後,思想波動大,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區徵兵辦及其家人反覆教育做工作,仍態度堅決、執意離隊、拒服兵役,並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10月29日,被部隊依紀作出除名處理,並帶回區徵兵辦辦理接收手續。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鄧為璽拒服兵役違法行為作如下懲處:

兩年內不得錄用其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得被聘用為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並在其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取消其家屬的軍屬待遇及義務兵優待,並處以區2019年義務兵優待金2倍以上罰款,共計20000元,由大坪街道收繳上交區財政部門;

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將其拒服兵役行為及處罰情況通過區內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進行通報。


楊某某,男,沙坪壩區井口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重慶總隊。該青年入伍後,不能適應部隊生活,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其父母和區徵兵辦反覆對其進行思想幫帶和教育轉化,告知拒服兵役是違法行為,但仍態度堅決,並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2019年10月被部隊除名並退回區徵兵辦。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會同沙坪壩區相關部門,對楊國瀾違法行為作以下處罰:

不得錄用楊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和升(復)學相關手續;

取消楊義務兵優待,並處以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21000元,由區人武部代為收繳,並統一上交區財政局,收繳經費納入年度兵役徵集經費;

將楊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其的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字樣。


符某,男,南岸區南山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戰略支援部隊某部;欒某某,男,南岸區峽口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陸軍邊海防學院。上述兩名青年入伍後,不能積極主動適應部隊生活,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其父母和區徵兵辦反覆對二人進行思想幫帶和教育轉化無效,離隊願望強烈。2019年10月、11月,符、欒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有關規定,先後給予二人除名處分,並按拒服兵役除名處理相關程序,與南岸區徵兵辦辦理了退兵交接手續。經區人民政府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會同南岸區相關部門,對符豪、欒少傑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罰:

將符、欒二人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

不得錄用符、欒二人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聘用為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

在符、欒二人的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兩年內不得為符、欒二人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取消符、欒二人義務兵優待,並分別處以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18000元,由區人武部代為收繳,並統一上交區財政局,收繳經費納入年度兵役徵集經費;

將符、欒二人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區內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


蔣某某,男,巴南區魚洞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南部陸軍某部。該青年入伍後,服役態度不端正,嚴重牴觸部隊的教育、訓練和管理,多次向部隊書面申請離隊,經部隊、區徵兵辦公室和家人反覆進行思想教育轉化,仍一意孤行,拒服兵役態度堅決,被部隊除名退回。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並報巴南區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該青年作出如下處罰:

取消其家庭和個人義務兵優待,並按區義務兵年優待金2倍的標準,處以其個人及家庭一次性經濟罰款20932元;

個人戶籍“服役欄”處備註“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字樣;

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不得對其進行招錄;

三年內不得辦理復學(升學)手續和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三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

三年內不予辦理經商手續和信貸優惠政策支持;

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作為違反兵役法規的反面典型進行全區通報,並通過區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徐某,男,開州區趙家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安徽總隊某部。該青年入伍後不能適應部隊嚴格的教育管理和軍事訓練,申請離開部隊,中隊幹部多次耐心勸導無效,後部隊會同趙家街道武裝部及其父母反覆做其思想工作,該同志仍堅決拒服兵役。10月15日,武警安徽省總隊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森除名處分,並退回至區徵兵辦。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徐森拒服兵役違法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責成本人及其家庭承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等產生的相關費用11300元,取消義務兵優待,並處以罰款20000元(區2019年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為9658元/人/年),兩項共計31300元;

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兩年內依法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出國(境)和升(復)學;

兩年內不予辦理個體經營手續;

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

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幫扶對象;

將拒服兵役行為和懲處結果採取多種形式在媒體和社區予以公開曝光。


陳某某,男,銅梁區慶隆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新疆總隊某部;胡某某,男,銅梁區西河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新疆總隊某部。上述兩名青年入伍後,不能適應部隊生活,經兵役機關、部隊多次思想疏導和教育轉化無效,仍然堅持離隊拒服兵役,後被部隊除名退回。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區人民政府批准,對陳、胡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罰:

取消陳、胡義務兵優待,按銅梁區2019年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的3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10467元/年),對陳、胡分別處以31401元的罰款,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收繳上交財政後納入年度徵兵工作經費;

不得將陳、胡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被聘用為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

在陳、胡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兩年內不得為陳、胡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將陳、胡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錄入全國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數據庫;

陳、胡其本人和家庭成員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將陳、胡拒服兵役問題作為反面典型在區媒體上進行處罰公告。


劉某

,男,巫山縣大昌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南部陸軍某部。該青年到部隊後怕苦怕累,以各種理由逃避服兵役,多次向部隊書面申請離隊。經部隊、縣人武部、鎮武裝部和家長反覆教育,仍一意孤行,堅持離隊,被部隊按拒服兵役除名處理。經縣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該青年拒服兵役作出如下處罰:

將劉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按規定取消其義務兵優待並處以入伍地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以上罰款,給予劉藝按縣義務兵家庭優待金3倍罰款 28974元,由劉藝所在鎮人民政府收繳後上交縣財政部門,納入年度徵兵工作經費;

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出國(境),在其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字樣;

兩年內不得為劉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及成人教育考試;

劉本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轄區各銀行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將劉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向社會公佈。


如此人數集中的懲戒發佈

在哨位君印象中還是第一次

可以看出

對“拒服兵役”的懲戒力度在增強

去年1月

南部戰區官方媒體平臺發佈了一條退兵通報

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他的個人戶籍“服役欄”上

被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部隊怎能是走留自如的菜市場

2016年開始

國務院將拒服兵役行為

列為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內容

一些地區也相繼出臺制度規定

對拒服兵役人員實施信用懲戒

2018年

陝西省的一份文件刷屏了

滿滿25個部門的印章

《關於對全省履行兵役義務領域失信主體

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近年來

隨著部隊新訓全程淘汰制的落實

因拒服兵役受罰的新聞屢見報端

放眼世界

所有國家對拒服兵役者的懲處都極其嚴厲

韓國歌手劉承俊,在入伍前3個月

以演出為由赴美並更改國籍

後因逃避兵役被韓國政府列入禁止入境名單

至今被韓國人民唾棄

連其岳父喪禮都未能返回

嚴肅處理!13人拒服兵役被懲戒

早前

一位小學四年級學生的家長

反對孩子參加學習劉胡蘭的活動

我想任何一個有理智的家長

都不會想讓自己的孩子像劉胡蘭一樣

在上小學和初中這個年齡的時候

就參與這些殘酷的政治鬥爭

更不想讓自己的孩子那麼小

就被一些大人教導著去殺人

而後又被別人殘酷地殺害

然而

事實恰如那句網絡流行語所言

哪有什麼歲月靜好,不過是有人負重前行

沒有和平的年代

只有和平的國家

部隊是一所大學校

願你我都能無悔選擇

本文部分內容來自中國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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