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20歲年輕人應該越早理解越好的道理?

聆趣


十八歲就已經具備了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了,有了獨自思考,獨自生活的自理能力,進入二十歲後更屬血氣方剛的小夥子了,然而,由於我國在前二三十年推行計劃生育政策,輪到他們面世時,都是一些金寶貝了。在這一群體中不乏許多的獨生子女,他們成了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一貫嬌生慣養。

因此對這些二十歲的年輕人要進行循序教導指引,不能全靠學校。常言到,父母是孩子們的第一任老師,家長是什麼心態,造就了他們的未來。前幾天有一視頻說的就是一群小狗寶,沒有人餵狗糧,也沒有狗媽的奶,剛滿月的小寶尚且在外自行尋找食物,由此觸發:幼小的人類行嗎?行嗎?

故對於這代人必須要讓他她們明白,在學校上學不是為父母,而是為自已上學!

進入社會後,不是為父母工作,而是為自已工作!讓著你的是三親六戚,除此外誰也不會買你的帳。

學會先做人後作事,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人絕對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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