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班級家委會讓每個家長每學期出500元,用於獎勵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該答應嗎?

風來半山


用一定的形式獎勵學習優秀的學生,這是我們慣常的做法。

記得我從上小學起,到初中……學校每學期期中和期末考試後都要召開表彰大會,獎勵優秀學生。一張獎狀,一份獎品。獎品也多是一本書、一個筆記本、一個文具盒之類的學習用品。

過去學生獎勵一般稱為“三好學生”,後來有的學校不光獎勵學習優秀的學生,還獎勵其他方面優秀的學生,比如文明獎、助人為樂獎、進步獎、勞動獎等等。

當然,學校獎勵學生還是以獎勵考試成績優秀者為主的。有的學校、班級為了激勵學生髮奮苦讀,提高成績,也一改以往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方式,轉而以物質獎勵為主。全年級第一名獎勵多少元,第二名獎勵多少元,第三名獎勵多少元……這樣做也無可厚非,但是不能失度,不能變得赤裸裸的,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純粹靠金錢刺激學生讀書。

像這樣,班級家委會讓每個家長每學期出500元錢,用於獎勵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這樣的要求純屬無理,理應堅決反對。每個孩子出500元獎勵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憑什麼?而且這樣多的錢用來獎勵幾個成績優秀的孩子,合理嗎?合適嗎?對其他的孩子有用嗎?

總而言之,用恰當的物質來獎勵成績優秀的學生,我完全支持這一做法,但是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金錢刺激為輔,不能本末倒置,唯利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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