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事实孤儿”是指虽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世,但由于父母被监禁、失踪,或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致使未能被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他们既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群体,又是未成年被害人的主要群体。解决他们的生活监护与社会保障问题,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并且关系到社会未来的安全与稳定。

由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后,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切实将对“事实孤儿”的关爱落到实处。

全面摸排促履职

该院第一检察部主动联合第二检察部到民政部门和乡镇、社区了解情况,调查摸排了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并向民政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建议民政部门全面排查疫情期间因监护人死亡、生病、隔离、被临时异地管控等特殊情况增加的“临时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确保防护救助物资向弱势群体倾斜。收到提示函后民政部门积极履职并向该院书面回复。

【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走访慰问送关爱

检察干警驱车往返600多公里,实地走访了2户“事实孤儿”家庭,察看了房屋结构、生活设施,向隔壁邻居了解抚养家庭是否融洽,对抚养人家庭收入、健康状况、有无获得过救助等情况摸清查实,详细询问了孩子们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赠送了科普读物、生活日用品和口罩等物资,鼓励孩子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并嘱托学校老师加强对此类孩子身心健康的关注。

【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司法救助护成长

小峰(化名)的父母亲在2012年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母亲被父亲杀害,父亲入狱服刑,幼小的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外婆生活,今年1月初小峰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事实孤儿”,每月可以领取固定的救助金,学习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检察干警在摸排线索时又发现小峰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条件,遂积极调取相关证据,告知小峰和抚养人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法律政策,并及时同第三检察部和政法委沟通协调,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其走出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肃南检察】检察蓝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伸出关爱之手,传递检察温暖。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关爱救助“事实孤儿”的脚步不会停歇,未来该院将形成以第一检察部为主,第二、三检察部辅助的多部门联合办案模式,向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呵护这些“事实孤儿”逆风飞翔,茁壮成长。

孩子我想对你说,

虽然你失去了父母的陪伴,

但是我希望你能坚强点,

你的背后还有我们,

你的未来并不孤单,

别害怕狂风暴雨,

“检察蓝”永远在你们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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