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中歐班列(成都)進口 境內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

搭乘中歐班列(成都)進口 境內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

原標題:搭乘中歐班列(成都)進口 境內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

通過中歐班列(成都)進口的企業,將獲得一個改革紅利“大禮包”。昨日,記者從市口岸物流辦獲悉,根據近日製定的《中歐班列(成都)境內段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申報操作指引》,“一單到底、兩段結算”運費機制改革試點範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這意味著按照近年中歐班列(成都)平均開行量估算,該項措施全面落地後,預計全年可為通過中歐班列(成都)進口的企業整體減稅超過千萬元。

據瞭解,在成都海關支持下,去年青白江海關在全國率先開展了“中歐班列(成都)境內段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改革,即“一單到底、兩段結算”運費機制改革,支持四川自貿試驗區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外貿發展。

該項改革實施後,通過中歐班列(成都)進口的試點企業,可實現境內段運費不計入商品完稅價格,前期蓉貿攬馳、DHL等多家企業參與試點,降低了企業進口環節稅收成本。

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外貿企業發展的影響,更好地發揮自貿試驗區在全省開放大局中的引領作用,青白江海關總結前期試點經驗,近日製定了《中歐班列(成都)境內段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申報操作指引》,將改革試點範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進一步擴大政策普及面,提高政策落實的便利性,支持外貿企業更好地應用陸上運輸通道。

《操作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制定。按照《操作指引》,通過中歐班列(成都)進口的、信用等級為海關一般信用及以上的外貿企業,規範使用CIP、FCA等貿易術語,根據《操作指引》的要求提供符合條件的單證資料,向青白江海關報備後即可申報中歐班列境內段運費不計入貨物完稅價格。(記者 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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