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間,官員的貪腐,真的有這麼厲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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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臣默,今天我來解答這個問題

清朝乾隆統治後期,貪腐成風,可以說是無官不貪,大清的盛世已經搖搖欲墜。大清的肌體逐漸開始腐敗潰爛。

最著名“和珅跌倒、嘉慶吃飽”中的和珅是乾隆朝腐敗的一個代表,《庸筆記·抄查和珅清單》當中是這樣記載的:“查抄和珅家產,呈奉清單,朕已閱看,共計一百零九號,內有八十三號,尚未估價,已估者二十六號,合算共計銀兩萬兩千三百八十九萬五千一百六十兩。”這本記載當中書,和珅的家產一共一百零九種,其中八十三種並沒有估價,做出估價的只有二十六種,但是這二十六種就已經價值兩萬兩千三百八十九萬五千一百六十兩白銀,未估算的還有三倍多,大概算起來也是接近八億兩白銀,和珅如此,清朝焉能不亡。

和珅只是中間的一個代表,下面則是整體的腐敗窩案,各種“老虎蒼蠅”層出不窮。這其中又以甘肅冒賑案為顯著代表,此案隱藏長達七年,涉及甘肅全省大大小小官員多達113人。

清朝自乾隆以後逐漸走向了衰敗。直至滅亡。





臣默讀歷史


滿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不惜鼓勵官員貪汙。整個清朝,除了雍正當政的那短短的十三年時間,其他的時間,清政府的官員們都是在貪腐中度過的。清王朝官員的腐敗有多嚴重?

以乾隆皇帝為代表,自認為海內清平,便大興土木,到處遊山玩水。而這些,都是要花錢的,國庫錢不夠了,怎麼辦?那就賣官吧!自乾隆朝起,官職就成了明碼標價的東西,倒也童叟無欺。

我們看看乾隆時期的官職價格表,就能一窺究竟,大家可以看看,憑自己的家產,能夠買到什麼職位的官。

我們可以先計算下,當時的一兩白銀摺合現在的多少錢。按照乾隆時期的消費水平,普通人家,大概一年的家庭收入在20兩銀子,也就是說一個人一年的收入大概在10兩銀子。

再按照現在的平均年薪,大概在50000元。也就是說,乾隆時期的一兩銀子值現在的5000元。那麼,要是想做個縣丞,也就是副縣長級別的官員,現在要花多少錢呢?是在490萬元。

而要是想當個道員的話,那就要8000萬元!難怪皇帝們都愛賣官,畢竟來錢快,來的錢還多。而商人們賣官也獲得了社會地位,可以說是雙贏。就是苦了普通老百姓。這些花錢買官的商人,如果在當官期間不撈回來,那是不可能的。


史海閒聊


清乾隆年間,我們瞭解的著名貪汙犯和貪汙事件不少,例如和珅,甘肅官場大清洗,等等不計其數。乾隆年間朝廷二品大員因貪汙被殺者達到27人。

尤其是甘肅那場貪汙案,從上到下,甘肅全省官員無一不貪,達到上瞞朝廷,下欺百姓的一種局面,做到無災報有災,小災報大災。這一場貪汙案被查處之後,和珅也趁機大撈了一筆。其實這一切的源頭來源於乾隆自己,縱觀清朝十幾位皇帝,沒有一位的奢侈程度超過乾隆,六下江南,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慫恿底下官員貪汙。驕奢淫逸其實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的原因在於:乾隆在位時間長,活的歲數也大,人一老了,就容易犯昏,人一犯昏就容易出錯,一出錯就容易讓底下人抓住弱點,從而對底下官員疏於管理,導致整個朝廷自上而下的貪汙之氣。

最後,根據史料記載,乾隆年間出現那麼多貪汙案,其實還算少的,畢竟朝廷要用人,不能將所有貪汙的人全抓了,因此還會留一部分沒那麼嚴重,惡劣的人繼續幹事。公佈出來的人數要遠小於實際人數,而公佈出來的人數也已經十分明瞭的反應了當時的腐敗情況。

因此,綜合多觀點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乾隆奢侈,一方面是因為年老,還有一方面是需要人幹活,結合具體數據發現,當時的貪汙腐敗確實十分嚴重。





戲說明史


導言

乾隆時期的腐敗極其嚴重。在司法領域,從案件受理、審訊、量刑到監押執行,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腐敗;在行政管理領域,官員的腐敗主要表現為剋扣錢糧;科舉領域的腐敗較之掐他領域程度雖輕,但試子作弊、學官賄賣勒索極其普遍。經濟財政領域的腐敗尤為嚴重,侵吞國帑幾乎使帝國財政陷入絕境。而軍隊中的腐敗除士兵經商走私外,軍官侵扣兵餉、敲詐勒索幾乎無處不在。可以這樣說,乾隆時期的腐敗,已經是整體性地腐敗。

一、乾隆時官吏腐敗整體性現象

1、司法領域的腐敗

清朝辦理案件,朝廷並無專項經費,辦案費用只是行政經費的一部分。在地方財政吃緊,行政經費少之又少的情形下,很多州縣便把受理訴訟作為擴大行政經費的來源,甚至作為中飽私囊的機會。

因此,從案件受理、審訊、量刑到最後的監押執行,幾乎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嚴重的腐敗行為。小道衙役、書吏,大道州縣長官,輕則吃拿卡要、舞文弄墨、借案生事;重則索賄受賄、貪贓枉法、挾私妄審,結果自然是冤獄叢生。

衙役奉命傳喚當事人,會向被告索要“鞋錢”;原被告雙方未過堂,要交“差賬”;雙方自願和解,要交“和息費”;知縣向差役收取“買票錢”,向書吏收取“承辦錢”等等。

上述例費,各縣皆有,已是見怪不怪。在利益的驅使下,州縣官與吏沆瀣一氣。

“州縣有千金之通融,則胥役得乘而牟萬金之利;督撫有萬金之通融,州縣則乘而牟十萬之利。”

在牟利心態的驅使下,基層司法出現了“濫詞、濫拘、濫禁、濫刑、濫擬、濫罰”等嚴重腐敗現象。

2、行政管理上的貪汙

在行政管理領域,官員的腐敗主要表現在剋扣錢糧上。涉案官員以總督、巡撫、布政使、道府、知縣等官員為主。在仕途上沒有上升空間的胥吏、家人更是狐假虎威、枉法作奸。

官員剋扣錢糧的行為在《清實錄》中多有記載。乾隆六年,山西布政使薩哈諒在收兌錢糧時,加平入已,在領取飯食銀兩時,肆意剋扣。乾隆十二年,浙江巡撫常安收受海鹽知縣金300兩,收受候補分司銀2000兩,剋扣心宏紙紮及書吏飯銀2000兩,同時還剋扣兌鹽及求審更役飯錢,扣存淨慈寺工銀。

乾隆二十二年,湖南布政使楊灝在任內剋扣銀兩多達3000餘兩。乾隆三十二年呈貢縣知縣楊家駒在採辦軍需牛馬及承運軍糧時,夥同教諭沈錩“剋扣侵漁,盈千累萬”,在督撫包庇下,此案到了乾隆三十四年時,經縣民李德俺跑到大學時傅恆那裡呈交控狀才得以立案。雲南布政使錢度在兩任藩司內,剋扣銀29000餘兩,在其書房地窖中,又發現了銀27000兩,並寄頓金2000兩。

官員們剋扣自有其特殊條件,他們位高權重,或經管錢糧,或是負責要務。無權的胥吏為飽其私囊,則只能借直接與百姓打交道的機會,在民事、錢穀、文件、書啟、徵比等具體事務中,出其髒手,甚至借經辦水旱賑災、處理民變盜寇等事發“災難財”。

3、科舉考試的貪腐

科舉是掄才大典,與個人而言,則是改變命運和進身之階。科舉本來應該是淨土一塊。但清初時,就有中試舉人陸其賢花3000兩,買通考官得中北闈的大案。乾隆時,乾隆對科舉考試作弊的處罰力度加大,但防範越來越嚴,但收到的效果卻很有限。有一些地方的一場考試,搶手人數多達數人或牽連多人。

乾隆四十五年順天鄉試槍代一案,謄錄陳七僱傭8名槍手。乾隆四十八年廣西鄉試一案,土知州岑宜楝的兒子岑照以銀1000兩做定金,賄賂永安州知州葉道和,把其送上了“解元”的寶座,其作弊方式為早考試期間,當場交換試卷,進行抄襲。

4、侵吞國帑的貪汙

在整個乾隆時期,官吏侵吞國帑的案件基本每年都誘發暗示,小道衙門胥吏,大道各級職官,只要有機會,都把貪婪的目光投向國帑。

乾隆五年蘇州織造海保案發,在多年織造任內,海保侵吞國帑22萬兩。海保身犯重罪,本應該抄沒家產,按律治罪,但由於海保的母親是雍正的乳母,乾隆在報恩與不忍之心的雙重作用下,將海保開釋。

乾隆六年兩江總督那蘇圖參劾荊宜施道姜邵湘。姜邵湘在管理荊關稅期間,橫徵暴斂,侵蝕昌銷。荊關稅課,每年能徵三萬餘兩,而實際約克徵五六萬兩,除去應用公費,每年被侵蝕過半。

乾隆十年阿炳安在辦理寧夏城牆損壞修復工作時先後扣減中央撥付銀五六萬兩。

乾隆三十二年,湖南巡撫李因培指使布政使赫升額代為彌補武陵縣虧空銀2萬兩。李因培只以8000兩題參武陵縣知縣馮其柘。事發敗露,刑部擬斬,後乾隆賜令李因培自盡。

乾隆三十九年,雲貴總督彰寶案發,在任內,因用度奢華,用去保山縣庫項白銀4萬兩。

乾隆四十七年,大學士九卿等核議國泰、於易簡一案。國泰、於易簡在山東撫、藩任內,朋比營私,國泰貪贓數萬,於易簡通同舞弊,造成山東虧空銀2百萬兩。

乾隆五十八年,浙江巡撫福崧侵用掣規月費6萬餘兩。

以上僅僅為乾隆時期官員侵蝕庫項之冰山一角,透過冰山一角,我們可以看出,侵吞國帑犯罪在乾隆時代已經極為猖獗。以“侵蝕”作為關鍵詞,對《清實錄》進行檢索,除去不相關的結果外,實錄至少有400次以上提到大小年官吏侵蝕庫項。

5、軍隊腐敗也是重災區

清朝軍隊主要由八旗和綠營組成,八旗駐京約10萬,駐防約10萬;綠營主要是漢族士兵,駐紮各地,約有60萬。八旗士兵由於受八旗制度約束,不準另謀職業,全家都靠餉銀維持生計,在兵餉有限、人口增加、物價不穩定等情形影響下,官兵為維持生活,很多便開始從事經商,租借繩子走私活動。

與八旗兵相比,綠營兵軍餉更少,為維持生計,平時不得不兼職其他工作。軍隊領域的腐敗除上述提到士兵不得已自己或夥同他人為之經商、走私外,更為嚴重的腐敗行為主要是八旗和綠營各級軍官以及有軍事職責的總督、巡撫或朝廷派出的大臣等官員剋扣兵餉、勒索官兵、縱兵經商、額兵冒領及走私販賣。

乾隆二十五年,松阿哩在西安將軍任內,坐扣兵糧,挾勢勒索,被判絞監候。乾隆二十七年,領侍衛內大臣、理藩院尚書富德索取蒙古王公馬匹。牲畜、被判斬監候,但在乾隆二十八年被釋放。乾隆四十一年,在參贊大臣任內又扣罰士兵銀兩、受賄、濫賞、被判斬立決。

乾隆五十三年,柴大紀在臺灣總兵任內,縱容兵丁在外貿易,同時又婪索夫價及海口船隻陋規、生日節禮、髒私甚巨。後乾隆諭令將其處斬。

軍隊的腐敗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不但降低了軍隊的微信,而且影響到軍隊的戰鬥力,當年躍馬中原。無往不勝的八旗鐵騎,已經是“射箭箭虛發,馳馬人墮地”的無能之師。

二、乾隆時官吏腐敗的原因

乾隆時期的腐敗幾乎遍及帝國管理的所有領域,而造成官吏腐敗的原因及其複雜。

1、中央集權高度強化

皇帝是帝國的最高統治者,所謂“朕即國家”、官僚機構從屬於皇帝,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員層層對上負責,權力逐級遞減,下級不能超越上級,百姓不得超越官吏。皇帝通過授予官員特權及管理權,達到利用其控制和管理整個社會的目的。

官僚在特權的促使和總仍下,通過與皇權之間的博弈。控制了大量的政治資源和經濟資源,而握有大量政治和經濟資源的官僚只要做到唯皇帝王命是從,便可以高官厚祿,延及數代。為此,這些官僚無論是“達則兼善天下把持朝政,抑是窮則獨善其身地武斷鄉曲”,始終都把能夠控制政治經濟資源作為做官的唯一目的,而這種思維傾向,便是直通貪汙腐敗的康莊大道。

2、社會不良風氣

乾隆時期貪汙腐敗已經趨於整體化和常態化,這與長期形成的不良社會風氣也有極大關係。

乾隆時巴結逢迎之風、生活奢靡之風、拉關係和送禮之風盛行,群僚巴結帝王、下級逢迎上級已成官場常態。康雍乾時,社會財富急劇增長,但在封建體制的束縛下,社會資金很難流向傳統的農業、手工業、商業及新興的礦業,很難用於擴大再生產。大量財富潮水般湧向小費領域,奢靡之風日興。

上到帝王、官僚、下到商人、百姓,其價值觀觀念和生活態度均發生了或發生著質的變化。18世紀的中國社會,金錢不僅成了交換的衡量尺度,也同樣成為成就的衡量尺度。

官場上歷來奉行關係和送禮,關係既有血緣的、婚姻的、也可以是地緣的、交誼的,關係全靠人情維持,人情最終都會落實到利益,利益一般則以互贈金錢和禮物催化劑和潤滑劑。不但官員要向乾隆本人以“進貢”的形式送禮,官員之間,無論大小,都要送禮,下級送上司,上司再送給送上司,而禮物與受賄之間的差別沒有客觀固定的評判標準,實際上人們很難做出或根本就不願做出是禮儀往來還是真正受賄的準確判斷。

總結

乾隆時代,尤其是18世紀四五十年代以後制度性腐敗已經使各機構、各地區的正常政治和行政功能漸趨衰減,幾乎達到了社會所能容忍的底線。貪汙受賄的潛規則成為了明規則,社會上所有大事小事都要錢開路,否則寸步難行。而當腐敗常態化後,腐敗的銀子就會猶如細菌一樣迅速繁殖,造成國與民俱貧而官獨富的利益失衡壞局,造成乾隆時代的這種制度性腐敗的根源,還在於制度的本身。


江畔初見月


乾隆中期以後,官員之間喜歡借饋贈之名,行賄賂之實,以謀取不正當利益。這種灰色交易猶如軀體內的惡性腫瘤,四處蔓延,異常活躍。權力系統成為利益輸送的管道,官家制度在其傳導過程中,其剛性的一面也隨之層層遞減。遞減的制度根本無法約束食權者膨脹的慾望,這種自下而上的病原體傳導方式,將權力結構層層腐蝕。州縣將利益導向道府,道府再導向總督和巡撫,總督和巡撫則導向京城權要們,最後接棒的是皇帝本人。在官僚機器的運行過程中,這種迎來送往的利益傳接成為權力的潤滑劑。作為這部機器的主人,乾隆皇帝居然也參與到了這場權與利的博弈當中。皇帝居然也接受朝中大臣們的禮品,送給皇帝的禮品就是“貢品”。皇帝什麼稀罕玩意沒見過,所以給皇帝辦貢是一項勞神勞心的活,各方面都要考慮周全,既要是天下奇珍,又要不流於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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