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大家好,這裡是正驚遊戲,我是正驚小弟!

曾幾何時,中國市場是外國遊戲的傾銷地,日本、韓國、美國最垂涎的地方;當年的網遊盛況,主機市場激烈競爭……然而從去年11月底至今,足足有三個半月,期間沒有一款國外遊戲拿到版號!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感慨之餘,小弟想和大夥聊聊對此等狀況,這些遊戲大國在版號受限後,各自使了什麼招式應對……

韓國:轉戰steam,曲線救國

早年,韓國網遊在國內非常風光,只靠一箇中國市場就成為世界遊戲第三大國。從傳奇、奇蹟、冒險島,再到今日依舊還火著的CF、DNF、吃雞,無一不是出自韓國!

而近年來的韓國遊戲產業早已風光不再,反而危機四起,而這一切的原因都和韓國“自個兒作死”有關——自從17年“那事”之後,版號就基本與韓國無緣。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直到三年後的今天,沒有一款韓國遊戲過審,“得中國者得天下,失中國者要完蛋”,此舉導致韓國遊戲界近乎崩潰,約一半以上的遊戲公司倒閉,就連最大的遊戲公司Nexon也開始賣身求買主……

危難之際,韓國遊戲公司被迫轉戰全球主流遊戲平臺——PS4、Xbox One以及Steam平臺等,這其中Steam平臺玩家和韓國網遊相性最高,至於原因有三:

1.Steam畢竟是PC上的遊戲平臺,方便韓國的MMORPG遊戲做移植;再者PC原生支持所有鍵鼠,鍵鼠玩MMORPG比手柄玩起來方便。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2.MMORPG強調社交屬性,Steam平臺的社交功能目前是所有主流遊戲平臺中最完善的(沒有之一)。

3.Steam上目前最多是中國玩家,而中國玩家中有很大一批都是玩韓國網遊長大的,對韓國網遊是有感情基礎的。

比如在國內網遊界跳票多年的《黑色沙漠》,上架Steam之後發現效果不錯,續作《影子戰場》直接登錄Steam,整個韓國遊戲界都來Steam上組團,如此曲線救國……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日本:國服不夠,外服來湊

日本作為遊戲界的超級大國,經典遊戲IP數不勝數,巨頭級別的索尼、任天堂,雖然在中國市場幾十年來來屢戰屢敗(主要因為盜版和山寨),但也從來沒放棄過!

日本遊戲廠商一貫死皮賴臉,堅持在中國市場搞宣傳,幾十年不動搖,即使這些遊戲在中國壓根沒法上線……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國服不夠,外服來湊,中國玩家在哪消費不是消費,PSN港服、Eshop美服、日服、墨西哥服,這些都成為了中國玩家的聚集之所!

日本畢竟是遊戲大國,在索尼、任天堂的帶頭下,一時間各大中小遊戲廠商,甚至是日本遊戲媒體(Fami通)都來中國開微博……

從結果上看,日本遊戲產業大獲成功,縱使國服沒有過審的遊戲,也通過外服的渠道增加了市場!

小弟給大家列幾個數據,大夥可能看的就更明白了

1.PS4國服玩家數有160萬,港服玩家數接近500萬。

2.截止至去年為止,Switch在中國的水貨銷量超過300萬臺(任天堂官方統計的),已經成為繼美歐日之外的第四大市場,這還是Switch沒有入華前的數據!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3.近年來歐美遊戲公司相繼離開Steam自立平臺,而日本遊戲公司卻沒有走,憑藉著中國玩家的強大的購買力,將主機版比PC版銷量從10:1的硬是幹到了3:2……

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同為遊戲界超級大國的美國,套路就多了一些,他們更懂中國的規則,更懂中國玩家目前在玩什麼……

簡而言之,什麼遊戲火,他們就做什麼,什麼火他們就蹭什麼,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前幾年,《H1Z1》和《絕地求生》這一類吃雞遊戲開始風靡中國,國內各大小廠商就以最快的速度模仿!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除開中國遊戲公司不算,美國公司絕對是全球“抄作業”第二快的。

動視暴雪首先在《使命召喚:黑色行動4》加入吃雞模式;EA更貪,不僅在《戰地5》里加入吃雞模式,還推出了一款完全獨立的吃雞遊戲《Apex》!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吃雞火玩之後,自走旗又在中國火了,美國遊戲公司又是同樣的套路……

V社的《刀塔霸業》,拳頭公司的《雲頂之弈》……總之美國遊戲界再一次搶在別人前頭,將這些遊戲輸出到中國市場!

不得不說,要快還是美國快,美國這些遊戲大廠在紅海市場沉浮多年,深諳中國市場的規則,才有了今天雄霸天下的全球市場。


為了中國玩家,日韓美遊戲商打起來了?美國:打不過它,就加入它


一個正驚問題:國外遊戲的版號受限對你來說,有影響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