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時作文常寫:光陰似箭、日月如梭。
那時認為還蠻瞎說的,因為覺得日子很長、時間過得很慢,都等不及要快點長大。
現在,快30歲的我,卻深刻體會那樣的形容很精準。
時間奔跑的速度越來越快,而且越不容易被發覺。
從17歲變18歲,我覺得自己改変了一些、成熟了一些,而這一年的時間算漫長。
但從27歲變28歲,這一年的時間是一溜煙跑掉的。
17歲的時候,時間以天為單位;28歲的時候,時間是以月甚至以年為單位。
慶幸的是,從17歲到28歲,痞子蔡還是那個痞子蔡,還是那麼幽默有趣,卻不失溫度。
我也還是十分喜歡痞子蔡痞痞的感覺。
《我喜歡她,但是我遲到了》的女主角是臺灣早年流行的國語推行員,從國語推行語是全班最可愛的女孩子,是全年級最可愛的女孩子,是全校最可愛的女孩子,再到國語推行員是太陽,一路驗算終致國語推行員牢牢住在心裡。並,成為一輩子的缺憾。
“你的體貼絕不是表現在多買一杯飲料,而是表現在當對方淋雨時,你會化身一把傘。”
“面對心愛的人,真正的陪伴是:當你需要我時,我會在;當你不需要時,我也不會離開。”
“話多或話少的女生,我沒什麼特別的感覺。但如果我喜歡的女孩話很多,那麼我就會喜歡話多的女生。”
“我的眼鏡度數要重配了,因為我的視野範圍中,只有她是清晰的。”
如果當年有男生用以上任何一句話語向我告白,我一定會毫不猶豫的答應做他女朋友。
但,人生從來就沒有如果……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已經很少會想起從前了,可是在讀《我喜歡她,但是我遲到了》時,我的腦海裡播放了很多青春年少的畫面。甚至,在某個瞬間,有了重回十七歲的錯覺。
很多故事在發生的當下稀鬆平常,但十年後甚至二十年後驀然回首,卻會驚覺——正是那些當年看似稀鬆平常的生活,才蘊藏著許多美好。
我是一個很固執的人,如果喜歡一種文字,就會一直喜歡。雖然有時候我遲到了,但我從未忘記喜歡它。
“如果喜歡是一種心情,在快速變遷的時代中,你覺得你的喜歡改變了比較難,還是你的喜歡始終不變比較難?你會不會覺得,如果你的喜歡始終不變,是一件令人心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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