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蔡:我喜欢她,但是我迟到了


痞子蔡:我喜欢她,但是我迟到了


初中时作文常写: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那时认为还蛮瞎说的,因为觉得日子很长、时间过得很慢,都等不及要快点长大。

现在,快30岁的我,却深刻体会那样的形容很精准。

时间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而且越不容易被发觉。

从17岁变18岁,我觉得自己改変了一些、成熟了一些,而这一年的时间算漫长。

但从27岁变28岁,这一年的时间是一溜烟跑掉的。

17岁的时候,时间以天为单位;28岁的时候,时间是以月甚至以年为单位。

庆幸的是,从17岁到28岁,痞子蔡还是那个痞子蔡,还是那么幽默有趣,却不失温度。

我也还是十分喜欢痞子蔡痞痞的感觉。

《我喜欢她,但是我迟到了》的女主角是台湾早年流行的国语推行员,从国语推行语是全班最可爱的女孩子,是全年级最可爱的女孩子,是全校最可爱的女孩子,再到国语推行员是太阳,一路验算终致国语推行员牢牢住在心里。并,成为一辈子的缺憾。

“你的体贴绝不是表现在多买一杯饮料,而是表现在当对方淋雨时,你会化身一把伞。”

“面对心爱的人,真正的陪伴是:当你需要我时,我会在;当你不需要时,我也不会离开。”

“话多或话少的女生,我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如果我喜欢的女孩话很多,那么我就会喜欢话多的女生。”

“我的眼镜度数要重配了,因为我的视野范围中,只有她是清晰的。”

如果当年有男生用以上任何一句话语向我告白,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做他女朋友。

但,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很少会想起从前了,可是在读《我喜欢她,但是我迟到了》时,我的脑海里播放了很多青春年少的画面。甚至,在某个瞬间,有了重回十七岁的错觉。

很多故事在发生的当下稀松平常,但十年后甚至二十年后蓦然回首,却会惊觉——正是那些当年看似稀松平常的生活,才蕴藏着许多美好。

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如果喜欢一种文字,就会一直喜欢。虽然有时候我迟到了,但我从未忘记喜欢它。

“如果喜欢是一种心情,在快速变迁的时代中,你觉得你的喜欢改变了比较难,还是你的喜欢始终不变比较难?你会不会觉得,如果你的喜欢始终不变,是一件令人心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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