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賊,竊文也是偷!搬運可恥!難道你不懂

蠢賊,竊文也是偷!搬運可恥!難道你不懂!


蠢賊,竊文也是偷!搬運可恥!難道你不懂

上世紀七十年代,酷愛學習法律。

《刑法學》中的罪名定義是要熟記的,為強化訓練,每日將必背的詞彙、定義錄於紙卡上,空閒之時牢記。

四十年過去了,尤記得盜竊罪的定義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財物”。它侵犯的客體是財務所有權,亦即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從法學原理至公文寫作,十三個單元系統完整,但考試成績參差不齊。個別單科也如當今“爆文”,出了好成績。令人得意的是,《形式邏輯》居然獲得96分,真是不易。

學以致用並未實現,從事職業與法官、律師無緣。學非所用,白白耗費青春時光,浪費大量腦力,如今想想都後悔。

時光荏苒,人至暮年。

一生都與麻將無緣,更不會坐在超市門前的連椅上與諸多老者促膝望街。買菜做飯,接送小芒果,每日竟在忙碌中渡過。

自十五歲下鄉始,無論是軍旅生涯,還是商海搏擊,流離轉徙,惟日記如影隨行從未間斷。退休數年,老伴對我一日作息甚為熟悉,自覺得每日並無奇特的事兒,看著我臨睡前亦在揮毫疾書,問道“你怎麼又寫了一頁多啊”?見得久了,亦不再說,只是提醒寫慢一點,工整一點。說來笑話,我自己寫的字句,過幾天真的認不得了,復讀手跡,不能成句,還要仔細揣摩、推敲方知其語。讀罷,再用紅筆在空白處重新註釋,以防日後偶閱又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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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寫作,五十年如一日。人家著作等身,我的日記何止等身之高?但有何用,儲存佔據書架櫥櫃,恨不得立馬斷舍離。要不是怕汙染大氣,真想一把火焚炬。

將美食與散文結合,當然不是我的發明。中國文字大家的美食著作多了去了,可有的文字讀來如痴如醉,亦有味如嚼蠟,實在找不到理由去讀完的。也有自媒體人誤入美食寫作領域,那個糟粕啊,嘖嘖……

不知是讀物太多,還是當今文字較舊時更新穎,過去愛不釋手的有些文字,如今覺得平淡無趣,抑或自己有點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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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在平臺發佈作品,也在報紙雜誌上抒發感想,日記寫給自己看,作品寫給別人看。幾年下來,亂七八糟的羅列堆砌,竟有六十餘萬字。寫得高興,順風順水信馬由韁,一氣呵成二千餘字極為平常。初始成為自媒體中的新兵,對一切好奇。什麼新浪微博,大魚號,百家號,網易,簡書,今日頭條,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表作品,好似鋪天蓋地,新兵嘛,當然要衝鋒陷陣表現自己。

興趣與效益不可分離。烹飪,碼字,拍照,製作,編輯,發文乃至與網友評論互動,看似簡單,可環節太多,終究繁瑣累人。久之疏於管理,有些平臺漸趨淡忘。

簡書是一個創作者薈萃的平臺,開始也饒有興趣,學無止境呢。去年不曉得為什麼,平臺管理變動頻繁,信息難以通達,心中不悅,乾脆暫停。

雖不再更新簡書,但一萬七千粉絲仍在關注,真是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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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頭條”近幾年如日中天,公域傳播,閱讀海量。每日還有小小收益。人家也有條件的。原創和首發是人家驗貨的標準。不信你做個小小測試,若同時在二個電腦上發表同類文字,遲一秒鐘都逃脫不了今日頭條的機器鎖定,“原創”二字絕不會授予,更不會給你強大的推薦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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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是私域傳播,閱讀源於人際,據說其間也有傳播技術。我對公號素來聽之任之,也不屑託請朋友去轉發或去點亮在看。一年偶而為之尚可,天天發文,標題平庸,總是吃食,誰又想看?“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嘛。

但是,必須牢記,微信公眾號是自己一方陣地,零閱讀皆需捍衛,蓋因為她是你神聖的私人領域。

三月十日,《荊州美食記憶之(十一)》在今日頭條發佈,依慣例排版後再發公眾號。去歲除夕至今,一直使用“封城日記”標題,僅為紀念這段空前的歲月,忽略了“封城”二字也不能常態使用的。

三月九日,文章順利發出數分鐘,平臺發來信息,經人舉報,發文被平臺刪之。圖文依舊是美食,歌頌的是百姓對生活滿足,百思不解。忽然想起“封城”已在解禁,果斷處理這令人不快的二字,頃刻通過。

經人舉報?不就是多了“封城”兩字麼?值得嗎?粉絲群中,常有窺看者,點擊關注,瀏覽一番即匆匆取關,關注與否悉聽尊便,但有明顯企圖而來,做人做到這種份上,下作無比,實在令人髮指。

三月十日,《美食記憶之(十二)》於頭條號首發。由於公眾號發文一日僅限一次,故三月十日新作,延宕至三月十一日。

精工排版,打上水印,申明原創,擬定自動群發時間,審核通過,只待十一日晨六點與諸友見面。

翌日,六點已至,文章未能如願,女兒熟悉環節,全面搜索,原來已被宵小窺見空檔,一盜了之。

盜竊,在今日頭條見到小芒果爺爺的美食札記,在它眼裡,“尤見絕世佳作”,二黃八調竟然全盤複製,可笑的是,那賊慌亂之中,連我在頭條上的水印都覆蓋不全,“小芒果爺爺…”水印圖清晰可見。更可笑的是,你在百度上偵察一下嘛,我家三歲多的小芒果都會“按住說話”,小芒果爺爺的札記可現十幾幅頁面吶。你TM真是個蠢至極點的笨賊!

幾年來,不知有多少賬號以他們的名義悄悄發表本人原創文章,好在本人原創之名絲毫未改,可以理解全文引用。人生不易,只要不貪天功為己,不危害本人原創的根基,使用我的文字去變現,凡交待出處者,我都懶得追究。

惟此賊膽大且愚,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它竟然直接進了公號。它雖愚不可及,卻曉得加了“原創”,儘管是百分之一萬的偽原創。

小芒果的爺爺辛苦一天,創意,構思,書寫,編輯人困馬乏,至高知識產權,豈容忍你賊手亂伸。

投訢,是一個極複雜的過程。電子文檔,紙質文檔,身份證件,原創圖文一樣都少不得,好在家中自有一套辦公設備,掃描打印無須出門,否則疫情之下,紙質文件如何處理?

證據確鑿,受理自然通過。七個工作日後,方有分曉。

中午十一時,投訴回覆,已撤銷盜用我的文章。真正的原創,重見天日。後續,我會品著香茗,笑看平臺對竊者的後續處理。


蠢賊,竊文也是偷!搬運可恥!難道你不懂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一個沒落文人。他窮困潦倒,往往被“短衣幫”嘲笑,“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憑空汙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看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久便漲紅了臉,額下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著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鬨笑起來”。

我以為,孔乙己竊書尚可理解為了閱讀,只要不去換銅板就行。那活生生的全文照搬而非文字剽竊,才叫“拍案驚奇”!將所有權人的文字佔有己有,任意譁眾取寵,決不可饒恕。

蠢賊,幼時不好好唸書,你怎能與孔乙己相比?

爺們一生苦讀研習才做到這個份上,你是個什麼東西?生來就不是這塊料,盜竊爺們文章炫耀,真是自取其辱。

奉勸一句盜者和欲盜者,人生苦短碼字不易。他人心血賊手莫伸。

版權所有,盜用必究,是我恪守的創作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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