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上學時讀不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於勤》,現在走向社會會對這篇文章深有體會嗎,你有哪些理解?

心理學描述


當年上學時,真的讀不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現在走向社會,成人了,體會真的很深。


當年,讀《我的叔叔于勒》,老師講的無非就是說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是赤裸裸的金錢關係。沒有金錢,親情就沒有了。當時,感覺也是不可思議的:自己的親弟弟過的不好,哥嫂本該儘自己的能力去幫助他,讓他過上好的生活。可是,現實是,哥哥嫂子當他是“混蛋”“無賴”“流氓”。當他有錢時,在哥嫂的眼裡是“好心的”“有良心的”。在哥嫂看來,弟弟的好壞,完全是看有沒有錢。老師當時告訴我們,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人和人之間就是金錢關係,“有奶就是娘”。


現在,再讀這篇文章,感覺,不僅是資本主義國家是這樣,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也是這樣的:我就親眼見證過一件事:兄弟二人,哥哥成了家,由於家裡窮,哥哥成了家,弟弟就再也沒有錢娶媳婦了。後來哥弟兩人分家,哥哥就把弟弟給掃地出門了。由於弟弟自己一個人過生活,混的窮困潦倒。哥哥一直是不管不問,後來弟弟由於犯法,被執行槍決。公安局通知家屬收屍,哥哥竟然不承認是自己的弟弟。最後是好心的鄰居幫忙收的屍體。


現實中,這樣的例子很多。現在我是越來越感覺,在我們社會中,不也是一樣嗎?


世問


看到題主的問題,我笑了兩分鐘。這位親,叔叔不叫“於勤”,他叫“于勒”。

沒有記錯的話,《我的叔叔于勒》是小學語文課學過的課文。現在細細想來,我嚴重懷疑大人們挑選課文的標準是文章的篇幅,而不管是否需要理解背景,社會閱歷,或者學生能夠了解到的人情世故的最大限度。


前幾天,我在一個號稱是“世界上最偉大的50篇短篇小說”的排行榜上看到了《我的叔叔于勒》,想起小時候學過,也只依稀記得情節,便重讀了一遍。讀過之後,我才發覺,讓小學生去讀這篇文章真是太浪費了,為什麼沒有課程讓高中生重讀小時候學過的經典?


成年後重讀《我的叔叔于勒》最大的感觸就是,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


茫茫人海,于勒是誰呢?是一個浪子回頭後飛黃騰達的符號,他承載了全家人的榮耀;他是一個可能會帶領全家過上富足生活的傳說,他寄託了不勞而獲的期待;他是“窮親戚到底算不算親戚”的照妖鏡,看透了人世間的冷暖;他還有可能是一個奮鬥過也被欺騙過的老水手,沒有前途,也不知道自己前路在何方。


于勒,是一個孤獨的人,他的孤獨並不在於命運的坎坷,而是沒有人願意真正走近他,瞭解他。


相比之下,“我們一家”又能好到哪裡去呢?面對貧窮,父母指望著親戚改變自家的命運,殊不知于勒過得比自己更窘迫;“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社交對他們一家而言,不是生活的需要,而是生存的負擔,抹不開面子,付不起銀子。


所以你說,他們變成“孤島”,應該去怪誰呢?去怪那捉摸不定的命運嗎?去怪年少輕狂的無知嗎?揭開偽善與虛榮的面紗,人性最真實的樣子總是這麼不堪,可是,只有窮人才會不堪嗎?


退一萬步講,如果於勒真的如那一家人所願,變得富有,那麼,他就一定會全力接濟自己的窮親戚們嗎?成年人面對這個問題,不是早就有答案了嗎?所謂“救急不救窮”,又是多少人婉言拒絕的心裡話呢?


就像周國平說的,老天給了每個人一條命,一顆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頓好,人生即是圓滿。


小時候讀《我的叔叔于勒》,老師會念“中心思想”要求我們記下。如今再讀,也不過是一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罷了。


文史哲研讀間


這篇課文我印象深刻,尤其是描寫他叔叔于勒開牡蠣,然後他姐姐生吃牡蠣的情景,讓我特別嚮往,我們內地沒這個東西,直到後來有一次在廣州西餐廳見到傳說中的生牡蠣,真是生的,放在冰上,嘗一口直接噁心壞了,跟吃口痰一樣,還不如玉米棒子好吃。


點點滴滴的低調


小時候學我的叔叔于勒的時候還根本不懂裡面的意思,現在只記得牡蠣,輕輕一吸,吃香優雅。現在回味那篇課文,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要怪人世炎涼,只能怪太窮。

他們家5口人,生活已經捉襟見肘了,再加上一個好吃懶做的“外人”,這對於母親來說是不能容忍的。因為母親和叔叔並沒有親情,她不必為叔叔流落街頭擔任任何的責任或者愧疚,她只對自己的孩子負責。

誰都希望能有一個改變自己的命運的機會,讓自己跨入到另一個生活階層,比如買彩票,出賣人格,下海經商,考取公務員等等,無論說的多麼高尚,本質是一樣的。他們一家也及其盼望能夠有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這個機會就是叔叔于勒。人就是這樣,這個時候他們不會記得是他們趕走的,只會記得被叔叔于勒揮霍掉的原本屬於他們的遺產。甚至女婿也是因為有了這個希望,才會登門入室。

可惜,命運開了一個玩笑,他們竟然發現叔叔破產了,這個時候,希望的破滅對他們的打擊是無比巨大的,尤其是不能讓任何人知道這個希望已經破滅了。畢竟有這個希望,村裡的人看得起,女婿也能看得起,自己還能生活在這個虛榮裡面。

人啊,有錢才會有親人!

記得2011年,那時在一個四線城市工作,在我們營區附近有一個城郊的村子,有一個大約50歲左右的男子在村口溜達,穿的破破爛爛的,有點精神病。每天吃完晚飯,我比較喜歡在營區門口溜達一會,後營區附近小區、村子的人們聊會天。後來我也會在食堂拿上幾個饅頭給他,每次給他,他都會咧開嘴對我一笑,每次出車,看到我們的車都會鼓掌。剛開始,我以為他是一個孤寡老人,直到有一天,這個人死了。我們營區外面的路是一條外環路,平時大車過的比較多,可憐的老人被一輛送貨的車撞死了。當時,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覺好幾天沒有見到這個人了。後來,和小區看門的大爺聊天才知道,出車禍死了,在村裡還發了喪。當時,我還很奇怪,誰給他發喪呢。大爺說,平時沒人管,這一下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全部出來了。據說大車司機為了平息事件,選擇了私了,好像賠了幾十萬。

人啊,有錢才會顯出親情。

在我們村有一個啞巴,現在還活著,具體的年齡不知道,只記得在我們上小學的時候,天天在村子裡瞎逛,渾身髒兮兮的,褲子始終是提在手裡的。我們小時候看到她,還是比較害怕的,因為知道她的精神不正常,大人也警告我們離她遠一點。後來,長大了,問起我母親關於啞巴的事情,母親說,具體的她也不知道,當年嫁到我們村的時候,啞巴就是這個樣子了,好像是我們村裡的媳婦,男人跑了,現在和她的婆婆住在一起。跑的男人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年紀和我爸差不大,也成家立業了。啞巴就這樣,婆婆僅是給她提供了一個住宿的地方,嚴格來說這個房子應該是啞巴嫁過來時住的房子。啞巴撿點、偷點、別人給點,就這樣活著。後來她的婆婆去世以後,更沒有人管她了。直到扶貧政策下來了,她被列為了貧困戶,也成了鄉里的重點幫扶對象,自然而然,她丈夫的弟弟就承擔起了領養資金、照顧她的責任。我有一次回老家,家裡下著小雨,她小叔子的兒媳婦手裡提這個塑料袋,裡面裝了一些吃的,笑眯眯的和別人打招呼:我去給我大娘送點吃的。旁邊一個嬸子說道:放在門口就走,從沒進去過,嫌裡面臭。


傲虎樓主


《我的叔叔于勒》講述了一個很簡單的故事,故事主要講述了接濟若瑟夫的叔叔于勒在年輕的時候喜歡揮霍,把父母給的遺產禍害光了,也把自己父親的部分也揮霍光了,於是被送到去美洲的船上,1-2年間,于勒發了小財,答應回來接濟可憐的若瑟夫一家。於是父母親每個星期都在碼頭期盼于勒的歸來,終於在10年後去旅行的船上認出了又窮又醜的賣牡蠣的于勒。怕相認以後,于勒又賴著父母,所以父母寧願換一條船去旅行。



年輕時,我們不懂得生活的悲苦,直至人到中年才瞭解生活的辛酸。我們總是在年輕時不希望自己成為一個不好的人,可在生活的風浪裡,又不能全身而退。中年的于勒,在年輕時,不懂珍惜,也不懂得如何為自己的人生做規劃,因此變成讓人同情的糟老頭。這裡很明顯地告訴人們,無論你多大年紀,年輕時就應該好好地規劃自己的人生,不要做糊塗的事情,每一個時間段都要認真思考過再去做事。


而文中的我們一家,也是十分勢力的一家子,還有貪慾很強,寧願去相信那虛無縹緲的于勒的搭救也不願意自己去努力改變貧窮的現狀。多麼可憐,亦舒曾經說過,人窮一陣子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窮了十年八年那就是你有問題了。生活的困苦有時讓人很無奈,又無法改變現狀。許多人都在迷茫中匍匐前進,但他們從來不去思考為什麼,怎麼辦,只是得過且過,因此荒廢了人生。把自己變成令人討厭又虛偽的人。

生活的困苦有時確實無可奈何,但在人生裡,應該隨時停下來思考,思考下一步應該怎麼走,什麼才是自己想要的,然後為自己立下許多的小目標,一步步實現它,慢慢才能走出生活的困境。


行走在小城


上學時,作業續寫《我的叔叔于勒》,被班叫去談話,批評思想過於”黑暗”😂 ;20年後再看,忽然理解了莫泊桑的悲憫而非批判。

😈 《我的叔叔于勒》續寫

後來,有律師來信稱:家裡有一大筆遺產記在叔叔名下,全家開始認親、巴結這個腥臭的老頭兒,還把他接到了家裡,誇讚他勇敢自由,追逐了浪子般的流浪生活。

矇在鼓裡的叔叔表現的躲躲閃閃唯唯諾諾,與中產階級的生活格格不入,家人們也是為了遺產忍氣吞聲,直到出嫁前夕,二姐的嫁妝被偷了,于勒再次消失的無影無蹤。。。。

家裡的不幸,從叔叔的消失後,再次接踵而來。二姐的婚姻告吹,所有罵名再次聚焦在於勒身上,所謂的遺產竟是一場幻影,律師也只是為了討訴訟費的騙子,我們一家子賠了夫人又折兵!

儘管後來得知盜竊走嫁妝的真兇是準女婿,但一家人為了面子,還是一口咬定小偷是老混蛋于勒,就連他捲走了遺產逃往美洲過著逍遙法外的生活,也描繪的栩栩如生。

一切又恢復到了10多年前對於勒的咒罵,連帶著無辜的“牡蠣”成為家裡的禁用詞,“海灘”成為家裡的忌諱地。


斯巴達與小弱雞


讀書時年齡小,事也自然經得少,以至於有些課本的文章所表達的意義,理解的十分有限。

關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的這篇小說,當時,只記得在船上吃牡蠣的可笑情景;兩位打扮的非常時尚的漂亮太太,用一方小巧的手帕託著牡蠣,頭稍向前伸,免得弄髒長袍;然後嘴很快地微微一動,就把汁水吸進去了,蠣殼隨之也被扔到了海里。


說實在的,因為我生活在內地,沒有吃海鮮的習慣,所以也不知牡蠣是為何物,只是想象中認為應該是很好吃的美味兒。

長大了,走向社會後,體驗了許許多多的人情冷暖,再讀這篇小說,當然不會對吃牡蠣產生什麼好奇了,而是對小說所要表達的內容有了深刻地認識。

這部小說敘述了一個普通法國家庭中發生的故事。故事圍繞于勒這個人物徐徐展開,讓讀者看到了是世態的炎涼和親情的淡漠,這也是莫泊桑藉此批判現實的初衷所在。


作為普通人,我們可以理解菲利普夫婦對於勒的態度反差,並不想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對他們進行任何的指責,因為在艱難的生活面前,一切道德說教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首先,咱們先分析一下菲利普這個家庭是個什麼狀況,這樣便於對他們的價值觀有正確的認識。

我小時候,家在哈佛爾,並不是有錢的人家,也就是剛剛夠生活罷了。我父親做著事,很晚才從辦公室回來,掙的錢不多。我有兩個姐姐。 我母親對我們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時家裡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買拍賣的底貨;姐姐的長袍是自己做的,買15個銅子一米的花邊,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 


從中可見,這個家庭經濟條件是相當槽糕的。男主人菲利普只是一個小職員,不僅工作辛苦,而且收入不高。作為家庭女主人,也是手頭不寬裕的原因,所以什麼事都要精打細算,尤其眼見自己的孩子也跟著受委曲,自然心裡有太多的不甘和期望。

我不認為她有多麼的勢利,因為她的所作所為,是殘酷的現實造成的,她沒有什麼過錯,她愛自己的孩子,愛這個家庭有錯嗎?

接著,再看看小說中的主角于勒是個什麼樣的人吧,看看這樣的人是否值得同情和憐憫。

據說他當初行為不正,糟蹋錢。在窮人家,這是最大的罪惡。在有錢的人家,一個人好玩樂無非算作糊塗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稱他一聲"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難的人家,一個人要是逼得父母動老本,那就是壞蛋,就是流氓,就是無賴了。于勒叔叔把自己應得的部分遺產吃得一乾二淨之後,還大大佔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


你說這樣的人算怎麼回事兒,本身就生活在社會的底層,在社層固化的現實面前,即使拼了力也很難改變生活的層次,何況還這麼糟踐自己,並且還連帶自己的家人,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用現在的價值標準衡量,也是一個十足的“人渣。”

于勒的所作所為,不僅是自甘墮落,還在要把自己的家人拖向無底的深淵,我認為,菲利普夫婦對他的態度,其實是現實社會的價值觀使然,無可厚非。

這部小說情節重點就是于勒的一封來信,給這個處於拮据中糾結的家庭帶來了未來希望。

信上說:"親愛的菲利普,我給你寫這封信,免得你擔心我的健康。我身體很好。買賣也好。明天我就動身到南美去作長期旅行。也許要好幾年不給你寫信。如果真不給你寫信,你也不必擔心。我發了財就會回哈佛爾的。我希望為期不遠,那時我們就可以一起快活地過日子了。"


接到信後,這個家庭就有了一個大大的期望,菲利普夫婦對於勒的態度也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對此,只能說于勒畫的大餅太誘人了。拭想一下,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是怎樣的喜悅興奮,

有人說,菲利普夫婦是金錢的奴隸,于勒沒錢時,把他看的一文值,他發達了,就把人家當成了救星靠山,是典型的拜金主義表現,可誰又知道,在那個金錢至上的社會,貧窮會讓人喪失一切的,包括理想、尊嚴以及人格等。

還是那句話,沒有經過貧窮的不懂得金錢是多麼的重要。 從某種程度上,金錢就是人的命!

然而,當這家人懷著對未來的美好憧憬時,卻在一艘船上遇到了一個又老又醜的賣牡蠣老頭而徹底顛覆了。他們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期望中的富翁竟然會淪落成窮困潦倒成這個樣子。


當他們認出于勒時所表現出的厭惡和逃避,是他們沒有親情和愛心嗎?答案當然不是了。

于勒以這種面目的出現,不僅擊碎了他們藉助他過上富人的夢想,還有可能再回來拖累他們,這會使本已捉襟見肘的生活雪上加霜,這樣的事實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

莫泊桑的這部小說,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主要就是抓住了金錢社會的本質所在,它使芸芸眾生不自覺地淪為了金錢的奴隸。

不得不說,莫泊桑以他批判現實主義的犀利筆觸,揭示了在金錢至上的社會面前,人性顯得是那麼空洞沒有意義。

時至今天,我們再讀這篇小說時,仍能感到強烈的現實意義,發人深省,耐人尋味!


大美威海幸福銀灘


是讀不懂,因為你的叔叔叫“於勤”!誰叫於勤?滾出來。[大笑][大笑][大笑]


佐羅310


上學的時候能讀懂名著的人。

不是怪胎,就是奇才。

實際上,上學的時候即使說的頭頭是道的人,也未必能懂得莫泊桑的小說

莫泊桑的大名,想必所有的人都聽過。

但是誰都不知道,在寫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的時候,莫泊桑遭受怎麼樣的身體折磨。

1883年,年僅33歲的莫泊桑遭受眼疾、偏頭痛、神經痛等多種疾病的折磨。

但是即便如此,他的心裡卻是透亮的,必須寫下自己看到的小說。

一、家族中的奇怪的人。

這個家族中的奇怪的人就是這個叔叔于勒。

奇怪在哪裡呢?

他其實是家族裡面唯一一個有希望的人,而家族裡面的人也都指望他能發財。

可是我們在小兒子洞若觀火的眼睛中,卻是看到于勒是一個不一樣的人。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反差,因為所有的人都有算計,都要利益都有臉面,而若瑟夫沒有。

二、媽媽早就想好了。

菲利普太太是個精細機敏,尖刻潑辣,虛榮心強的小市民的婦女。

沒錯,普通人就是這樣。可能有些藏在心裡有些人藏在腰包裡面,但是很難擺脫這種形象。

那這樣子的人就沒有優點嗎?優秀的作家怎麼可以只寫缺點呢?

我們看到看到出了上面那些缺點以外,還是有很多優點的。

她非常的節儉,他的節儉說明在資本主義困難的外部環境下,這些小市民還是想著怎麼樣把生活過下去。

這不是一種很好的生活狀態嗎?

三、一個夢想的犧牲品。

夢想,是應該自己去實現的。可是小人物的夢想,常常會把他綁架在一個大人物的身上,一旦出了事情還會說,你怎麼不拉我,太不夠哥們了。但是要知道這個哥們,自己在創業或者闖蕩的時候,可是從來沒有人去幫過他的。

也許,我們會說,他有能力,不需要幫忙。

但是即便像劉備這樣有能力,不是也需要有張飛和關羽嗎?

于勒對這個社會的態度是得過且過。

根本撐不住所謂的大哥。

有錢賺了就用,沒有錢了就去過自己的生活。

這樣的人,值得所有的人去把自己的夢想架在他的身上嗎?

四、失敗的一群人的表演。

為什麼是失敗的一群人的表演。固然于勒是文中表現的失敗的人。但是實際上,以金錢來衡量親疏關係的菲利普一家也是失敗者。

作者在這裡只留下了一個清醒的人,就是作者自己那個小小的若瑟夫。文中描述

我看到于勒叔叔最後的樣子,“我”為于勒叔叔付錢的過程中,“我”無意中看到了于勒叔叔的手,那雙手是水手的手,佈滿了皺紋,“我”將眼光落到于勒叔叔的臉時,映入眼簾的是佈滿愁容的臉,因窮困,促使于勒叔叔不得不狼狽不堪的生活。這時,“我”將十個銅子的小費放在了于勒叔叔手中。

這些錢,不是錢,而是對於勒叔叔沒有任何的索要的感情,小若瑟夫做到了他爸爸媽媽一生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五、社會會教人。

社會會教我們什麼呢?走上社會就能學到東西嗎?

這個還是要看願意去學的人。

現在更多的人,在這個社會中,可能連於勒叔叔這樣得過且過的心都沒有。

現在的繭居人,他處於狹小空間、不出社會、不上學、不上班,自我封閉地生活。

忘記了時間,忘記了空間,在自己包裹的繭子裡面,度過這一生。

還有的人,一個月只有萬元存款,卻欠了幾十萬的錢,她媽媽流著淚,只能承認她是領養的,自己已經盡力了。這些人卻是甚至連勤儉過日子的菲利普的太太都不如。

這個是我們新時代的于勒和菲利普一家。

去哪裡找我們的莫泊桑呢?

傅雷對傅聰說過:理財有方法,有系統,並不於重視物質有必然的聯繫,而只是為了不吃物質的虧而採取的預防措施;正如日常生活有規律,並非求生活刻板枯燥,而是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節省更多的精力來做些有用的事,讀些有益的書,總之是為了更完美的享受人生。

(謝謝閱讀,歡迎留言探討,希望交個朋友點個關注)


花邊有愛大叔


你的叔叔於勤,肯定是那個經常對你說“讀書有個屁用還不如跟我去打工掙錢多”這些話的長輩,肯定是那個喜歡空想說富了怎麼辦但又從來不想辛辛苦苦下力氣的長輩,肯定是那個知道自己進了語文課本但又認為應該是要作者給他付點形象使用費才可以的長輩……他的眼睛也會發出詭異的光,但卻再也進不了高考試卷。

他就是你身邊的親人,是你熟悉而又陌生的人,也是你又憐憫又嫌棄的人。

呵呵,開個玩笑,《我的叔叔于勒》,深刻揭示了人性裡的虛偽和為了愛慕虛榮而拋棄親情的醜陋,小人物那想盡一切向上爬但又被堵塞了上升的悲哀充滿了全篇。這種現實並沒有因為時代和制度的變遷而發生質的變化,所以說至今仍具有強烈的現實主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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