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購買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392 證券簡稱:盛和資源 公告編號:臨2020-00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全資子公司盛和資源(連雲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出資4,000萬元人民幣購買位於連雲港市連雲區板橋工業園內橫二路南側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或附著物,土地面積269,038.12平方米。

該宗土地使用權擬用於年產150萬噸鋯鈦選礦等項目,目前公司已對該項目進行了初步論證,已委託中介機構協助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待可行性研究報告定稿之後,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投資制度規定的權限,將該項目提交有權決策機構審批。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資子公司盛和資源(連雲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和資源(連雲港)公司”)為了生產經營需要,與連雲港亨鑫金屬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雲港亨鑫公司”)於2020年3月13日簽署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宗地轉讓)》,購買連雲港亨鑫公司位於連雲港市連雲區板橋工業園內橫二路南側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或附著物(以下簡稱“標的資產”),標的資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4,000萬元,土地面積269,038.12平方米。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交易在公司管理層決策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連雲港亨鑫金屬製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徐偉

住所:連雲港市連雲區板橋工業園橫二路西側

註冊資本:20,860.00萬人民幣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營業期限:2008年6月12日至2038年6月11日

經營範圍:中低微碳鉻鐵合金生產。

主要股東:江蘇金福港建設有限公司持有連雲港亨鑫公司100%的股權,江蘇金福港建設有限公司是江蘇連雲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

交易對方與公司之間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係。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資產概況

2、抵押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資產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3、本次交易的定價價格及定價依據

江蘇連雲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連雲港亨鑫金屬製造有限公司聘請了江蘇蘇信房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以2019年11月7日為評估基準日對標的資產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蘇信房地估字(2019)連雲港第010557號《房地產諮詢估價報告》。參考評估報告,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人民幣4,000萬元作為交易定價。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轉讓方:連雲港亨鑫金屬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盛和資源(連雲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項進行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以現狀轉讓給乙方的宗地位於連雲港市連雲區板橋工業園內橫二路南側,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或附著物隨之轉讓。土地使用證編號:連國用(2014)第LY000777號,土地面積為269,038.12平方米,用途:工業用地。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39年,該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從2020年2月15日至2059年7月27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讓價格為肆仟萬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生效3日內一次付清。

第四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及變更登記手續,有關稅費按政府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以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連雲港市土地和礦業權市場管理中心監證後生效。

五、購買資產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投資該項目符合公司長遠發展戰略目標,不會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生產經營造成不良影響。

六、風險提示

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尚未完成,投資項目尚需履行公司內部決策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後續將根據項目進展情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1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