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會在什麼情況下“大赦天下”?

古代皇帝會在什麼情況下“大赦天下”?

  “天下大赦”的引申含義,就是既往不咎,不再追究過去的問題,給予新機會重新開始的意思。


  當然皇帝絕不會動不動就大赦天下,這其中有著明確的目的和意圖。如在皇帝登基、皇帝駕崩、更換年號、皇帝生兒子、立皇后、立太子、皇帝打了大勝仗等情況下,常常都會頒佈赦令,大赦天下。


  天下大亂或者自然災害,也會大赦天下,因為自然災害的時候,民不聊生,犯罪現象就會增多,所以皇帝就會大赦天下,來緩解社會矛盾。


  有時候大豐收,國家整體形勢很好,皇帝一高興,也會宣佈大赦。


  但是大赦天下也是有限度的,並不是一概而論,比如說謀反、欺君、與皇權相抗的政治犯。總之國家的欽犯國犯都不在赦免之內的。


  總體來說,皇帝會在覺得自己統治不太穩定時,大赦天下。


  據史料記載,秦代以前並沒有發生過皇帝大赦天下的事情。大赦這個風氣是從漢朝開始的,到了唐朝和宋朝更不得了,天下大赦的頻率相當之高,大概平均十八個月,皇帝就要來一次大赦天下。


  所以,唐朝的徒刑,規定最高只有3年,也有道理,平均十八個月就會有一次大赦,判罪犯坐三年牢,實際上沒有意義的。由於唐宋時代都是一年半左右就大赦一次,所以唐宋囚犯坐牢很少有能坐滿兩年的。


  到了元代,大赦的頻率就有所下降,大概就是平均二三年來一次,還是比較頻繁的。到了明朝就大幅度降下來了,大約是平均5年多才來一次大赦,然後到了清朝,大赦就越來越少,平均14年多才會大赦一次。而且清朝一般採取的大赦是打了折扣的,不是把罪犯的罪行全部赦免,而是給予普遍的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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