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單位要求評比周末加班時間,卻不管加班幹什麼,這樣好嗎?

谷香碧蓮


加班是為了應急而產生的工作延長。若把它拉入競爭機制,那就是南轅北轍了。此舉是養成員工辦事拖拉的唯利主義作風。從側面也反映了決策者的無能。


文龍6435


這是一種低效率的工作現象,效果非常不好,但是在工作與生活中又會常常碰到的管理要求。

過多的週末加班,影響人的工作積極性。

不會休息的人就不會工作。人是需要一點積極性的,工作上的積極性也可以通過評比來提升,但是不能通過評比周末加班來評比工作做得好不好。人還是有一點自己的生活,我們工作是要為了更好的生活,如果只有了工作,沒有了生活,那就是走向了生活的反面。過多的加班會影響人們的工作積極性,反而會降低工作的積極性,對待工作沒有熱情和創造性。

沒有效率的加班,耗費人員激情。

長時間的加班評比,會讓人覺得工作職場是一個乏味的場所,工作上的事情沒有吸引力,人的思維和工作都變得成機械、簡單的重複動作,進入到低效率的工作狀態。對工作喪失激情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工作上的創新與提升就沒有了空間,質量的提升也就沒有保障,提升單位的管理效能也就無從談起。

過度的的評比,是管理上的形式主義。

工作人員在單位需要、確實有工作需要投入精力時,作為一個員工加班是旁無責貸的,也是員工應該是付出的義務。但是,把加班費作為工作盡職盡責的評比,就是管理上的形式主義,不應該在管理提倡。作為一個單位的管理者,必須要對此進行反思,工作上重形式還是重內容,必須要做出選擇,否則,長期堅持下去,就會影響到整個單位的管理風氣和文化建設。

工作上的評比是多方面的,應該提倡一些能夠促進工作效率、激發員工積極性的評比項目,而不應該是把一些影響員工工作激情、管理效率的形式上的東西,來作為單位的管理風格來提倡。


微醺看花


小權觀點:這是職場體制僵化,官僚主義嚴重的一種表現。領導,通過這種強化付出,不問收穫的形式,來約束下屬,甚至跟上級的領導進行邀功。是無能的一種表現,不值得提倡,也完全沒必要去浪費時間。

1.單位不問收穫,但求耕耘,是發展無能的表現

如果單位有著良好的發展,目標清晰,業務明確,根本沒有精力和時間來做這所謂的形式工作,正因為發展無力,領導無能又不思進取,才會做這種通過時間來體現能力的無聊行為,這種沒有收穫的付出,不僅會浪費大家的精力,還會極大的打擊員工的積極性,是非常不可取的。

2.如果加班嚴重影響個人生活,建議換一份工作

如果這種形式主義的加班非常嚴重,已經影響到個人的生活,並且這種加班還是義務的,那麼其實沒有必要在這個地方耽誤自己的太多人生。因為公司這樣是沒有更好的發展的,即使你留守,也終會有出問題的一天。而且大家都處於辛苦分來換取成績的話,想取得優秀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其實老闆內心也明白,你們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本本心裡也不會認可這種行為。所以面對這樣的無用功,實在不行,還是早做打算。

3.如果實在無奈,還必須從事這份工作,要抓住這個時間,儘快提升自己,不要浪費難得的時間

如果是國企或者是國家單位,體制決定無法換一份工作,那也一定要利用好這種無奈的時間,學習和提升自己。不要跟著集體空耗在這裡,把握好自己的時間,不斷的提升,終會有用上的時候。

結語

人就是在不斷的適應周圍的生活,工作也是一樣,如果能夠改變現狀,那就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去發展。如果實在無法改變這種現狀,就要想辦法適應高效的利用時間,不要渾渾噩噩的荒廢青春。


股權知室


不好,因為勞動強度不一樣。



用戶5806933084


加班是為了更好地提升工作效率。它是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以外,因本身工作性質的需要而實行的延續工時的工作制度。我國勞動法中,為了更好地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因此對加班的具體事項有著嚴格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企業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在休息日期間,如用人單位因工作等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且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關於題中所述,用人單位只要求職工週末加班,卻不管加班幹什麼。這樣的事情如果真實存在,先不說是否侵害了職工的利益,就是對用人單位也看不出有什麼好處。如果真的是錢多到沒處放了,還不如直接分給職工算了,何須勞心費神幹這種出力不討好的事情呢?


喬希軍


謝謝回答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不存在!

因為老闆沒有一個是傻子,那一個老闆不是合理的安排工作時間!

我們通常說的加班那是廠裡的工作忙或者等著出貨老闆才會考慮加班。

如問題所提的這樣加班比賽,是這個老闆瘋了嗎?

我們都知道加班要按照國家的勞動法來算才行!

這樣的加班要比平常上班的開支多,那個老闆在廠裡不是太忙或者等著出貨的情況下才能夠能夠讓工人加班呢?

如果真是這樣的加班比賽工人倒是很願意的。

因為我們外出打工目的就是多賺錢!就是怕廠裡沒有班上!

但是這樣就是那些坐辦公室的混日子的不願意。因為那些人就是混時間拿工資!

所以說一般的工人都是希望廠裡效益好,老闆效益好了他她賺大的,我們工人也能夠賺點小錢養家餬口。

如果真有這樣的加班比賽工人大多數都是願意的!

因為工廠效益好,我們工人才能好!


優先推薦


就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管理要求,作為單位普通的一員,遵守要求就行。

曾見過某外企,就是每個月統計公司加班時間,每年加班時間,然後根據加班時間長短作為第二年加薪的基礎。加班時間最長的,加薪額度最多,反之,加班時間最短的加薪額度最少。

單位最高領導和考勤管理部門不管你加班做什麼,他們只能看見你加班時間長短。至於你加班時間做什麼,是每個部門負責人和加班人員直接上司去考慮的事情。一般來講,加班都有加班申請單,這需要加班人員直接上司和部門負責人去審批的。

所以,加班時間幹什麼、加班多長時間是加班人員上司和部門領導應該考慮的。


天狼我的榮譽


國營企業都是八小時工作制,一般很少加班。私人企業則不同,他們把工資壓的非常低,員工幹八小時工作根本掙不到錢,必須要加班。你不加班就掙不下錢,所以員工加班也是被逼無奈。你像歐美國家工資福利待遇高,員工根本不用加班。還有快遞公司它雖然說不要求員工加班,但是公司的做法逼迫你不的不加班,它每天的貨量大,價格低,你如果不加班送完簽收不了,公司就要罰款,它罰你一天的錢,你送幾天的貨都掙不回來。所以說不讓員工加班加點這個制度很難實現!





道德傳家


這樣的做法簡直就是扯淡,週末加班有什麼好評比的?這不是助長歪門邪道嗎?確實是工作需要就加班,單位該給加班費就給加班費,沒有工作就好好在家休息,整這麼多么蛾子幹嘛呢!

01|要搞清楚週末加班的意義在哪裡

如果我問你,你週末為什麼加班?肯定很多人會回答是領導讓我加班的,因為他給我安排了工作。真正自己想加班的絕對在少數,除非有豐厚的加班費!所以,員工連自願加班的都沒有多少,單位還要求評比周末加班時間,這樣等於變相逼著員工去加班,這樣的加班有什麼意義呢?如果說確實是因為員工自己負責的工作,出於對工作負責的態度週末加班,值得提倡,但形式主義的加班,還是大可不必了!

02|以評比的方式強迫員工加班,只會迎來員工的反感

週六週末的意義,就在於讓已經辛苦了一週的員工,可以得到充分的放鬆和休息,並處理個人的私事,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到新一週的工作當中。可對員工週末進行評比,無異於綁架員工的自由,去吧,心不甘情不願;不去吧,萬一評比墊底臉上也不好看。你說,員工每週都糾結於去與不去的矛盾中,對單位哪還有感情可言呢?你還指望員工在週一到週五會出力工作?乾脆把工作都留在週末加班幹得了唄,在評比中還得得個好名次!

03|單位希望員工週末加班,那就應該有更好的激勵或者考評機制

其實週末加班這事,也並沒什麼大驚小怪的。比如說你負責的工作,正好趕上上級週末來檢查,你說你能不去加班嗎?恐怕單位不說你自己都會主動去的,這是對工作負責!作為單位來說,希望員工週末加班,無非是希望看到員工熱愛工作的一面,但對員工進行道德綁架那就不妥了,倒不如好好研究點人性化的措施,比如週末加班工作的員工可以在週一到週五的時間進行調休、週末加班給予多倍工資等等,相信員工週末主動加班的熱情就起來了,也不會在週末磨洋工了,單位和員工雙贏,何樂而不為?

以上。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我是職場卡哇伊,一名職場小學生,邊學習邊收穫邊提高~


職場卡哇伊


不切合實際的形式主義,這官只是一個點頭蟲,沒有一點能力的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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