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噸油桶變“火藥桶”:中國銀行鐵嶺分行成了“老賴”

7000噸油桶變“火藥桶”:中國銀行鐵嶺分行成了“老賴”

疫情陰雲下,中東油桶被踢翻,國際金融市場風聲鶴唳。而中國銀行近日也有一則因“油”而起的糾紛,讓該行鐵嶺分行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成了“老賴”。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3月2日披露,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鐵嶺分行(以下簡稱中行鐵嶺分行)被遼寧省調兵山市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因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018年11月,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中行鐵嶺分行處置其存放於遼寧嘉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冠公司)內抵債的逾7000噸罐裝油品,並自2016年2月9日起按照每噸每日1.339元的標準向該公司支付儲藏費。

根據該信披,截至3月2日,中行鐵嶺分行“全部未履行”。換句話說,這7000餘噸油在嘉冠公司存放了四年有餘。據鳳凰網財經記者估算,中行鐵嶺分行應付的倉儲費及訴訟成本加起來,約達1500萬元。

7000噸油桶變“火藥桶”:中國銀行鐵嶺分行成了“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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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債的油賣不出去,油桶變成“火藥桶”

提起鐵嶺,除了想到走向世界文化大舞臺的二人轉,還有豐富的石油資源。事件起因是一起金融合同糾紛案,2014年,因為高達五千萬的授信未收回,中行鐵嶺分行將原遼寧留德公司(現遼寧海孚潤滑油有限公司)、上海約寧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原遼寧留德公司因為破產無法償還全部款項,石油成為償債品進到了中行鐵嶺分行手中,但“燙手”的油品遲遲未能出手,仍然“賴在”工廠裡的數千噸油品讓接手的新公司與中行鐵嶺分行再起糾紛。

7000噸油桶變“火藥桶”:中國銀行鐵嶺分行成了“老賴”

在原金融合同糾紛的訴訟過程中,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4年依法查封原遼寧海孚潤滑油有限公司的所有庫存油品。但在此後法院組織兩輪拍賣油品仍然流拍的情況下,應中行鐵嶺分行申請,法院裁定將原遼寧海孚潤滑油有限公司所有的庫存油品3329.84噸(油品為液態混合物,現場測量數量為7424.56噸)抵償中行鐵嶺分行,抵債資產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中行鐵嶺分行,生效時間為2015年12月9日。

2015年8月10日,嘉冠公司通過拍賣形式取得原遼寧海孚潤滑油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嘉冠公司雖然多次要求中行將油品移走,但“由於油品價格下降”,中行鐵嶺分行遲遲未將存放在嘉冠公司的油品移走。法院認為“這實際妨礙了嘉冠公司對油罐的使用和處分,中國銀行存在主觀過錯,應當對實際上的妨礙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嘉冠公司的相應損失。”

中國銀行在二審中辯解表示,本案油品無法實現交付,只能存放與油罐中,不能認定該行已經取得抵債油品的所有權,嘉冠公司在拍賣取得資產之前對此應明知,嘉冠公司的物權目的無法實現與中行鐵嶺分行無關。中行鐵嶺分行並未委託嘉冠公司進行倉儲或管理,原審判決給付倉儲費並清空油罐不當。但法院未予採納。嘉冠公司使用了285.89噸油的價值及這些油的儲藏費用被予以抵扣。嘉冠公司已使用油品價值49.1萬元,減去該部分油品的倉儲費8.5萬元,嘉冠公司應另行給付中國銀行已使用油品費用為4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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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後兩年仍未執行,中行鐵嶺分行欠款滾至千萬

在2018年3月16日的一審判決中,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鐵嶺分行賠償遼寧嘉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損失7499010.74元(倉儲費用7990010.74元-原告使用油品價值491000元)

二審法院認為,依法嘉冠公司可以隨時要求中國銀行將油品移走,但應當給予中國銀行必要的準備時間,考慮到油品的數量及移走的工作難度,酌情認定為兩個月。因此將一審裁定的2015年12月9日起付倉儲費調整至2016年2月9日, 但將倉儲費的給付日期由一審裁定日2018年3月16日調整至“油桶傾倒完畢之日”,計算倉儲費用另減去嘉冠公司使用282噸的油品的價值和數量。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結合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11月7日作出的終審判決,中行鐵嶺分行需:(1)將存放於遼寧嘉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內的抵債罐裝油品(油水混合物)於一審判決生效後六十日內處置完畢,將佔用油罐恢復至清空狀態,並承擔因處置罐裝油品所產生的費用(2)自2016年2月9日起,按照7424.56噸,乘以每噸每日1.339元的標準,向遼寧嘉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給付倉儲費至上述罐裝油品(油水混合物)從油罐清空時止,給付倉儲費時應扣除40.6萬元;(3)案件受理費、鑑定費1.24萬元由份中行鐵嶺分行負擔。

7000噸油桶變“火藥桶”:中國銀行鐵嶺分行成了“老賴”

鳳凰網財經銀行財眼粗略計算,由此帶來的保管費用可用“天價”形容。截至目前,中行鐵嶺分行所有的7000餘噸油品至今已在嘉冠公司超時放置四年有餘,約1490天, 根據二審的判決結果,應用7424.56噸x每噸每日1.339元倉儲費x1490天,約為1481.3萬元,再加上案件受理得鑑定成本18.88萬元,中行鐵嶺分行竟需支付1500萬元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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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變“老賴”,為什麼?會怎樣?

欠人錢財卻賴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俗稱“老賴”)廣泛存在,為了有效治理“老賴”現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網上的“老賴”黑名單系統。社會各界人士點擊“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輸入名稱就可以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以示警告懲戒。不僅個人能成為“老賴”,企業一樣能因失信被納入“老賴”黑名單。

據最新修正的《最高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在內六項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另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發現,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鐵嶺分行法定代表人楊玉志作為上述“失信企業四類人”之一被列入。

7000噸油桶變“火藥桶”:中國銀行鐵嶺分行成了“老賴”

作為大家錢財的“保險櫃”,誠信是銀行立身之本,銀行與“老賴”本不應同時出現。如今,7000餘噸油品既是資產,又成為不斷滾大的負擔。中國銀行管理更多財富的同時,也別忘清理身後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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