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某一單體因設計變更停工20天,但不影響整體施工進度,需要給施工方延期嗎?

幹彬


這個就是施工管理的進度控制啊,首先設計變更延誤工期屬於建設單位負責,但關鍵是設計變更沒有對總工期造成影響,總工期都沒有影響咋個補償工期。只能補償合同約定的超過的那部分工期。比如設計變更影響20天,但合同總工期隻影響5天,就只能補5天。


不外_如是


這個需要綜合考慮。局部停工20天?那麼整個工程工期為多少?局部眼前是不影響其他部分施工。但其他的工程施工完畢後,所剩餘的工期是否足夠來完成你原來變更的部分?時間充裕的話不必延期。
以下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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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田先森vlog


不影響直線工期的情況下不用延期,施工單位可申請索賠停工損失。


文化復興為根本


不影響工期那肯定不能索賠工期,只能索賠因停工產生的費用。


dongping75


如果施工方提出來了,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但雙方可就具體延長期限協商。


反調唱得嗨


這個還得看下合同約定和國家當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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