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國人永久居住條例你必須知道的六大核心問題

問題核心:這次草案的主要問題是什麼?而我們為什麼要反對呢?這個條例有什麼漏洞?

關於外國人永久居住條例你必須知道的六大核心問題


第一,硬指標不夠

相比04年8月頒佈沿用至今的永久居留管理辦法,這個草案主要修改了工作型永久居住,原來只有副高級職稱人才引進,而現在增加了第15條的工作居留。現在的人才引進就只需要用人單位一紙推薦,這方面問題比較大,必須增加硬性指標。

這也是各位網友比較擔心會出現轉移資本,來去自如的現象。

第二,附帶家屬問題

這就是大家熟知的“親屬團聚型”,這方面問題非常大,而且從04年版就有問題(本次草案和04年版這方面是一樣的),但04年以前有一個解決辦法,那就是把“引進的人才”與他們的家屬區分開,前者給予“永久居留”後者給予“定居”。“定居”外國人不能捎帶家屬,且想變成“永久居留”必須要取得副高職稱。建議重申“定居”,以解決此問題。

這條措辭不清的條例很可能會導致一些家族式壟斷的現象。

第三,投資移民要求過低

03年版本要求的投資移民是西部50萬$,中部100萬$,或者合計(這種情況下基本上是去東部)200萬$。而這次草案只有要求1000萬¥,且沒有地域限制(那基本上就投資去東部了),想比04年,甚至減少了。而眾所周知我國從04年到現在人均收入可是翻了好幾倍,你投資移民要求不去增長反而降低,問題很大,建議在04年版本基礎上考慮這十幾年人均收入的改變進行調整。

第四,語言問題

中國的法律模仿現代德國,但即使德國的永久居住法條也要求的德語水平。中國的永久居留條例沒有要求漢語是非常荒唐的。建議必須增加硬性漢語與中國歷史的要求,要求通過嚴格考試才能“永久居留”。

第五,“名額”問題

建議嚴格在各地限制每年引進名額與職位,實時公佈,當地全民商議,不能超出。“名額”方面可以學習美國,按照“族裔”“來源國家”分配名額。

避免導致名額交易等現象出現

第六,反對超國民待遇

這是最重要的,一定堅決反對“超國民待遇”,“驅逐出境”必須細化嚴格化,襲警(比如毆打交警)和危害國家安全(比如在各國大員面前超車)必須禁止。必須懲辦。

關於外國人永久居住條例你必須知道的六大核心問題

最後,請大家理性看待問題。

不跟風,不謾罵,不刷屏,不搞極端民族主義,也不盲目崇拜,理智和平討論,和諧看文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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