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為籌賭資朋友圈假賣口罩體溫槍詐騙10萬,獲刑3年8個月

為籌措賭資,成都一男子竟編造“口罩”、“體溫計”銷售信息,騙取10萬餘元“貨款”。成都金牛法院今天通過與大邑縣看守所遠程視頻連線,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防疫物資的詐騙案,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成都一男子為籌賭資朋友圈假賣口罩體溫槍詐騙10萬,獲刑3年8個月


今年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閒宅在家的劉某玩起了網絡賭博。為籌措賭資他打起了虛假出售防疫物資的主意。他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廣泛發佈出售口罩、體溫槍等防疫物資的虛假信息,想著可以先借用“貨款”玩幾把,等贏了錢再借口貨源緊張把“貨款”退還給買家。為了更快獲取資金,他主動添加了蔣某的微信,稱自己有口罩貨源,詢問其是否需要。經過協商,蔣某在劉某處預定了10000個口罩,並支付了10000元定金。為了騙取蔣某的信任,劉某又以暫時無貨為由不僅向蔣某退還了10000元定金,還向其支付了500元違約金,這一舉動成功取得了蔣某的信任。


成都一男子為籌賭資朋友圈假賣口罩體溫槍詐騙10萬,獲刑3年8個月


幾天後,劉某告知蔣某自己已找到貨源,出於前期的信任,這次蔣某向劉某一次性預定了30000個口罩,並支付30000元作為定金。與此同時,劉某還通過不知實情的朋友牽線,先後兩次以出售體溫槍300個為由,騙取了何某“貨款”76500元。當這些防疫物資“貨款”在網絡賭博中全部輸光後,劉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主動向受害人蔣某說明了詐騙的事實。蔣某報案後,劉某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到公安機關投案,主動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法庭宣判後,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願意接受法律的懲處。


成都一男子為籌賭資朋友圈假賣口罩體溫槍詐騙10萬,獲刑3年8個月


法官提醒:大家在購買防疫物資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建議儘量通過正規渠道進行購買,如發現遭遇詐騙或買到偽劣產品,應第一時間報警,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也嚴正警告那些心存僥倖的投機份子,切莫借疫情防控之機為獲取不法利益鋌而走險,不管是“假賣”還是“賣假”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記者 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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