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自貿區開放新舉措 爭取設立“江蘇南京”船籍港

13日,江蘇海事局與南京市江北新區簽訂高質量發展戰略合作備忘錄。備忘錄中提出,在自貿試驗區探索實施國際船舶登記制度,爭取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批准設立“江蘇南京”船籍港,放開船舶所有人註冊資本限制。

江蘇海事局二級巡視員葛同林介紹,開放國際船舶登記業務,設立“江蘇南京”船籍港,對於江蘇自貿試驗區以及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都有著重要意義。落實開放國際船舶登記業務後,在自貿試驗區內,船企將不受船舶所有人註冊資本中中資不得低於50%的限制。江蘇還將爭取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授權,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的外國船舶檢驗機構開展中國籍船舶入級檢驗業務,並逐步放開船舶法定檢驗業務,方便船東選擇船級社進行船舶檢驗,形成高端航運服務集聚效應。

針對海事部門的支持,江北新區也明確了配套舉措。備忘錄中提出,江北新區將研究出臺外資和合資航運公司入駐自貿試驗區的配套政策,進一步活躍船舶、貨運、客運、科技、勞務、資產、信息、知識產權等交易市場,做大航運交易體量,注重加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積極推動申請綜合保稅區,最大限度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許雯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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