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反勞動法,大多數人都不吭氣寧願被罵加班狗為什麼?

老鼠愛偷迷


說實在的,有些人可能會說這種現象叫做胳膊扭不過大腿,而從另一種角度來說呢,有的時候個人的能力和公司的勢能相比之間,完完全全就是泥和雲之間的區別。

所以很多時候公司做出了一些違規的事情,我們個人來說總是顯得特別的渺小,而對公司造成不了任何的威脅,並且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實力和能力敢和公司叫板的,這不僅僅取決於你自己是否有一個特別強大的技術,同時也和個人的性格有很大的關係。

無論是職場當中還是日常生活當中,我們會發現有些人在面對不公正的事情的時候,能夠完完全全地站在人民群眾當中為大家討公道,而有些人在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通常採取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策略。

我們要知道很多人都是遵循著羊群效應,並且老話說槍打出頭鳥,也導致了很多人沒有勇氣站起來和公司進行反抗。

當然我們不能說這些沒有勇氣反抗的人是懦夫,畢竟每個人的條件和家庭情況不一樣,有的人為了生活甚至連尊嚴都可以拋棄,為了家人可能自己吃再多的苦也無所謂,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只能抱以理解和同情。


風辰子


本人也在國企,去年幹了大半年只休息了七天,累磕了。實名舉報後,勞動稽查立即介入調查,單位領導老實了,找我坐下談,我從勞動法,從個人身心健康,到家庭幸福從哪講我都應該有休息,這是我的權利,你領導無權剝奪我的權利,實名舉報是我跟你們客氣。惹我火了,我指不定有什麼過激行為。領導碧斯了,現在好了大禮拜節假日全休。本來打算辭職不幹了,現在幹活還有動力了。權利是自己爭取的,自己都放棄了,指著別人給你,那就悄聲幹活吧!


力求完美628


這種人社會上太多了!我們公司在我沒進廠前!過年過節時正式工發二十五公斤米、五斤食用油等等!臨時工公司剪下五升油旁邊的那個小瓶的!有些眼淚淺的女同事偷偷去旁邊哭!後來我就同領導講勞動法。講人權人格!因為我講的太多太多了!改是改變了許多!被開除時申請勞動仲裁找個臨時工做證的都沒有。見我就走開。可以理解因為這些人也只有那麼個能力。自保的能力不見得有!


用戶9690495995060


只需要增加一條我想這種情況可以杜絕,企業違法罰款。現在多數人為什麼忍氣通聲,維權困難,你一個打工者和一個企業比,人家有專業部門陪你玩,再加上一趟流程下來最少十天半月,更別說企業想託你一兩個月都有辦法。如果證據不足你還敗訴,即使你贏了只是拿回原本的收益。不管輸贏首先工作肯定要換,我朋友親身經歷,換工作別的單位就一句話我們不需要不聽話的員工。基本同城市同行業對他已經排除。說到底最終倒黴的只是打工者,所以企業肆無忌憚壓榨,為什麼外企不敢違法因為高額的違法罰款讓企業得不償失,他違法壓榨員工一千兩千工資收到百倍千倍的處罰。多少打工者都是家裡頂樑柱哪有時間去維權,再斷絕自己的職業之路所以都只是忍著。建議增加企業違法,罰款數額是企業違法壓榨的百倍,這樣就會讓員工有信心維權下去,不然為了幾千萬把塊錢維權一個月拿到手和換個地方上班收益是一樣的。


再見再也不見779


這個話題我也是親歷者,我是名學生,做的暑假工8月27日離職(正常程序),我是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到的工廠,工資由勞務公司發放,每月15日發放,但9月15日未收到工資款項,聯繫派遣公司老師,她說離職的不按正常發薪日發工資,要延遲30號發放。可是我在上一個公司離職後,也是按正常發薪日發的工資,對於這種算是拖欠工資嗎?也不知道能否按時得到工資。

問問朋友們,如果我30號月末未收到工資,我該如何有效的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希望得到朋友們的建議。


酒城先森


大家忍氣吞聲,不願意告公司,無非因為這麼幾點:

一、抓不住公司違反勞動法的有效證據。  

二、擔心丟掉飯碗。  

三、擔心耗不起。起訴公司並沒有那麼簡單,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年半載,作為員工,大多數都需要靠打一份工作領點辛苦錢來養家餬口的,如果拖個一年半載才有結果,試問誰耗得起呢?

四、很多人法律意識薄弱,不知道如何維權。

如今,有很多勞務派遣公司,有正規的,也有不正規的。個別不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儘管很多勞務工知道這樣是不合理的,由於很多人學識尚淺,並不知道如何維權,也只能幹著被剝削的工作。

特別是對於一些進城務工的農名工,或者是沒有接受過高等教育的打工者來說,即便是收到不公正待遇,他們大多也是這樣的幾種表現。

1,不想維權,有人覺得自己好不容易找份工作,別人都能幹,自己為什麼不能幹,何必維權來給自己找麻煩。

2,不敢維權,俗話說槍打出頭鳥,維權贏了又能怎麼樣,到時候工作丟了,自己的損失豈不是更大。

3,不會維權,有些員工遇到問題不知道怎麼辦,也不知道去哪裡投訴,往往自己是忍氣吞聲,被公司攆走還要吃啞巴虧。

所以,很多人也就選擇忍氣吞聲了。

但是我想說的是,從長遠計,如果你一味選擇忍氣吞聲,那麼你這輩子大概也就完了。人生近百年,時間長得很,不要忍氣吞聲要了這一時的利益,而把半輩子的生活幸福都搭進去。不豁出去拼搏一下,怎麼能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呢?

所以,我最後想說的是,公司違反《勞動法》,作為員工,我們儘可以適當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首先找內部途徑反應,直接找老闆或可信任有權的管理者私談。若一而再得不到解決,對老闆不認同的話建議先備後路,之後儘可找勞動仲裁部門。


勞特品牌實驗室


中國除了人多,什麼都不多!不論央企國企私企,車間管理層的主任,哪怕是一個小班長,都是小人得志的嘴臉。你講勞動法是吧?好,我不開除你(賠償他要擔責,弄不好丟了官位)。我就找你錯,工作中誰能保證不犯錯?你犯錯了是吧?重重考核!別的人我睜隻眼閉隻眼,我就盯著你。一個小工人,你讓他咋辦?只有逆來順受!沒辦法啊,房貸,孩子的學費。他敢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嗎?不敢!

尤其現在,很多單位將活兒外包了,這時候認為員工太多了,又不能無故開除。怎麼辦?那些還想往上爬的主任們出來了,大會小會開始訓斥工人了“能不能幹?幹不了就走人。你們全部走了也沒事。”

很多工種不需要太複雜的技術技能。這就給了外包公司機會了,那更黑,招來的都是農民工,為了不給買三金,幹一段時間就換人。反正中國人多不愁招不上。

現在還有誰說不合法為什麼工人不抗爭?


野馬老了


對於題主的問題:公司違反勞動法,大多數人都不吭氣寧願被罵加班狗為什麼?

這個現象,其實在很多基層崗位比較常見,很多上了年紀或者比較基礎的崗位都存在這種現象,被很多領導被公司歧視壓迫,被公司壓榨,但是也不敢坑聲,離開或者起訴告公司,而是選擇了忍氣吞聲忍辱負重繼續在工作上不斷忍受著不公平的待遇。

造成這樣的原因是什麼?

01 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差。

許多人在職場上吃虧或者收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心裡不快或者和其他公司人員老闆訴說自己的遭遇,這樣不是不行,但是效果不大。

真正有效且實用的方式是,和公司溝通,如果不行那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實在還是不接受勞動局的仲裁結果,那就去法院申請起訴吧,這樣的程序流程這樣的方式才是比較可靠有效,真正起到保護自己權益的方式。

02許多人擔心自己一旦搞出問題,找不到下一份工作,不好找工作。

許多人由於沒有任何資源人脈,年紀比較大,或者也不想再繼續折騰重新找工作了,就一直在原單位哪怕收到不公平待遇也是這樣繼續做下去。

覺得自己如果丟了這份工作,就很難再招到下一份工作,所以也不想搞事情,就想著自己忍著受氣,寧願這樣也不去離開或者起訴。

其實作為一個職場人,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學習。要多學習多接觸新鮮事物,保持與時俱進的自己。

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使命,只有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做事,並且保持不斷學習一直前行的心,時刻保持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才有機會一直在職場中保持主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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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琉璃


因為他們看中的不是企業有沒有遵守勞動法,而是有沒有在公司裡獲得他們想要的利益。

1、“越努力,越特殊”

抱有馬雲的“加班福報”思想的人不在少數。他們認為,上班不是來交朋友的,是來賺錢的。公司不跟你講情懷和畫大餅,你對公司貢獻了多少,你自己付出了多少,公司就給你回報多少。

有網友說,自己進華為以後每天都是23:00後才下班,因為每天21:00要準點開會。開會為什麼不是白天?領導說了,不能影響大家白天的工作。"

為什麼華為的員工願意這樣每週7*24小時,在任何時間接到同事或領導的電話,都放下手頭的事與之配合。全年如此!包括休年假!這是因為華為肯給員工足夠高的工資回報。據說,華為年薪超100萬的人就有1萬多人,年薪超500萬的超過了1000人。

馬雲說:“世界上比我們辛苦、比我們努力、比我們聰明的人很多,你不付出超越別人的努力和時間,你怎麼能夠實現你想要的成功?”

為了成功,大多數人情願放棄自己的生活時間用來工作、幹事業。

2、勞動法的執行懲罰力度並不高

勞動法對辭退和加班都有嚴格規定,但往往很多企業違反了勞動法,卻沒有被相關部門主動檢查出來並加以懲戒。

企業通過員工的加班賺取的更多的利益,也因此給社會給國家繳納了更多的稅收。這時候政府就算知道這些企業違反了勞動法,也不會過於懲戒,要求企業完全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要求來執行。

這樣會造成一個負面的結果,有可能會讓那些推崇狼性文化、加班文化、只壓榨勞工最黃金幾年即辭退文化、公然違反勞動法文化的企業取得巨大成功,從而給所有企業樹立一個因黑心而成功的榜樣,使所有企業比賽似的,只看誰比誰更狼性,誰比誰更殘酷,你加班2小時,我就加班3小時,他就加班4小時…

所以,在大環境如此的情況下,很多人知道即使自己從這家公司離職,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也只會繼續加班,差別就在於加班多一點還是少一點,拿到的工資是多一點還是少一點而已。


浙江中智


現在企業違反勞動法不在少數,就拿工作996制來說吧,明顯違反勞動法,確實很少有人去告發。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因素:

1.企業明顯違反勞動法為何大多員工會接受。

每天工作12小時,每週6天這明顯是違法的,但只要企業能按法定支付加班工資,大多數生產線員工還是接受的。我在廣東工作時,那些應聘者一聽加班不多,應聘者反而更少了。原因是什麼?我們可以想象,大多數加工企業的基本工資一般以國家最低標準為基礎。員工只有996工作制才能每月拿到4千來元錢,如果企業加班不多,每月兩千元左右收入,再去掉養老保險等,剩下的錢恐怕只能養活自己,會有人離家出來做工嗎?

2.多數人對企業違反勞動法加班行為日以為常、見怪不怪。維權既費時又耗費,維權成本高。

只有象王海這類專門靠打假吃飯之類會去起訴,而且告發需要證據,有許多企業聘了專門法務人員,在法律上進行迴避。例如:有些企業將每天兩小時作為義務學習時間,這部分以獎勵形式另發,等等,一般員工取證難。

3.企業違法成本低,企業是強勢方。

在員工告發過程中,企業一般都會通過黑白兩道擺平,員工告發成本高,風險巨大,多數以失敗結局。即使贏了,與付出的成本相比也得不償失。所以,一般員工不是萬不得已就沒有告發的動力了。

總之,以上幾點的現實表明,企業違反勞動法超時加班,員工一般都會沉默不告發,高興就做,不高興就工作一辭了結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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