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我跟男友談了一年半,2018年7月認識,2019年2月開始談,2019年四月他帶我見了他媽媽,外婆,外公等人。
然後2019年十月他見了我父母,在我好不容易催促下他才去,很不情願,見我父母提了兩盒螃蟹,其他均無,我媽給他見面禮金他沒收。
後來我提出想雙方父母見面,他第一次說十月中旬,然後在見面前幾天我問他具體哪一天,他說他爸爸去北京了,就沒有見面。
後來他自己說要元旦前見面,讓我如願,走結婚流程,下彩禮等等,結果到了元旦還沒有提見面。
到了1月4日,他發微信說想請我吃飯,我說不要見面了,他說是他的錯,他沒有好意思打擾父母,所以想讓我給他最後一個機會,能不能給他兩小時,讓他請我吃飯,道個歉,我拒絕了。然後他就說要不春節再見父母,結果呢還是沒有見面。
我跟他一直異地,大概相距100公里,駕車一小時左右。談的一年半來,一共見了八次面。平時他工作忙,有時微信兩三天聯繫一次,有時一個禮拜甚至兩個禮拜一次。
最近三個月都沒有見過了。我以為他忙,所以一直等他,結果他說他不是忙,是遇到事情不想聯繫任何人。我還有必要繼續嗎?”
我的建議:他可能對你有什麼重要信息的隱瞞,或者根本就不愛你,不想承擔婚姻的責任,女人的青春短,不要在他這裡白白消耗掉。
你們認識一年半,就是18個月,一共見面8次,平均兩個多月見面一次,這是談戀愛嗎?還沒有肢體接觸,微信又沒有經常聯繫,其實你們還稱不上是男女朋友。你要對自己的終身大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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