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戴國際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被公訴

日前,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戴國際(正處級)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樂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國際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戴國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戴國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在監督管理國有資產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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