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發佈如下命令: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2020年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險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0日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根據實際情況,縣級以上政府可以調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北部林區(大小興安嶺林區)可視情況規定夏季森林防火期。春季防火工作要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結合,統籌安排實施。


二、嚴控野外火源。森林防火期內,除經依法批准外,在森林防火區禁止燒荒、燒秸稈、燒枝椏、燒煮加工山野菜、吸菸、燒紙、燒香、野炊、使用火把、點火取暖、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野外用火行為。在林區草原要道和景區入口設立檢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車輛應當依法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檢查和宣傳教育,對攜帶的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


三、落實防火責任。嚴格實行地方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單位領導負責制,從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森林草原經營主體三個方面落實責任。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或者管理區域的,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聯防機制,明確聯防職責,協同做好聯防區域內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強對高火險區的巡邏管控,嚴看死守敏感地區和重要設施。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及時上報火情,確保信息暢通。要完善和落實應急預案,森林草原消防隊伍要實行24小時執勤、備勤、靠前駐防制度,保持臨戰待命狀態,接到火情報告後,要快速、重兵出動,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堅持依法打擊森林草原火災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專項行動,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一律嚴懲;對失火、縱火引起火災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依法開展全方位、拉網式的森林草原火險隱患大檢查,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人和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深入基層一線包片蹲點指導檢查,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應立即撥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電話報警。


省長王文濤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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