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子到了適婚年齡如果還未嫁人,那可是要交罰款和坐牢的

最近國家統計局發佈數據,截至2019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突破14億人,男性比女性多3049萬人。我國現在的單身人口超2.4億,估計未來將達到4億,並且單身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男士找對象壓力山大啊!未來的婚戀市場會異常火熱。任何時候人都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古代更是如此,農業發展靠人,冷兵器時代的戰爭消耗最多的也是男人。所以在古代每個朝代的政府對於鼓勵人口增長都提出了很多政策和措施。

在古代,女子到了適婚年齡如果還未嫁人,那可是要交罰款和坐牢的

春秋時期吳越爭霸,越國戰敗,越王勾踐臥薪嚐膽,發展生產,準備復仇。發展生產需要很多很多的人口,怎麼辦?勾踐就強行推出早婚多生的政策。

鼓勵早婚的有:“令壯者無娶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其實就是說:女子十七歲沒嫁,男子三十歲沒娶,其父母皆違法。

西漢剛建立時,經過秦末的一系列戰爭,人口驟減。在漢惠帝時,為了刺激生育,鼓勵人口增長,政府頒佈詔令,出臺“剩女稅”:“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是秦朝商鞅創建的一種人口稅,一算為120錢,也就是說,女子在15歲至30歲還不嫁人的,要交600錢。如果按當時的價格換算成糧食的話,夠一個成年人吃一年了。可見這個“剩女稅”還是很重的。

在古代,女子到了適婚年齡如果還未嫁人,那可是要交罰款和坐牢的

西晉時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即女子到了十七歲,父母還沒有將其嫁出去,那地方長官就要幫其找丈夫,逼其嫁人。

南北朝時政府要求更嚴厲,如果女子到了十五歲還不出嫁,則會觸犯法律,家人都要跟著坐牢。

唐朝時,雖然沒有兩晉南北朝規定那麼嚴格,但是當地“剩女”的數量要作為官吏考核的一個重要標準。官員想要升官,必須要解決當地“剩女”的問題。

在古代,女子到了適婚年齡如果還未嫁人,那可是要交罰款和坐牢的

宋朝時,對於“剩女”實行了連坐制度:“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和南北朝一樣,女子如果十五歲還不嫁人,家人就要受到處罰。

所以,還是現在社會好啊!隨心、任性,我單身我快樂!如果放在古代,要這麼任性的話,光交稅就能交到你破產,還有可能和家人一塊兒坐牢,這是多麼可怕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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