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庭審質證過的證據而且原被告均表示無異議,法官是不是應該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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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質證時,即使虛假證詞證據,法官都可能採納,因為法官有自由裁量權。不是每個法官都能做到公平公正,盡職調查核實。若法官和當事一方有勾結,就可能採納虛假證據,造成極大不公平,害苦了另一方當事人。下列案子有類似情況《工傷案例:公司慣用套路和手段》


江川2017


未經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這就說明證據需要經過原被告雙方質證,這是保障訴權的要求。那麼原告及被告質證後均沒異議的證據,法官是否一定會採納呢?

01

證據最終是否採信,由法官根據案情決定

在民事案件糾紛中,打官司可以說是打證據,這就說明證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認定案件的事實必須有證據的支撐,而且這個證據是需要公開質證過的,經法庭審理記錄在案的證據。

證據是否被法官採用,不是經過質證,雙方均無異議就行。還需要證據符合證據的三性,既合法性,關聯性,真實性,因為雙方也可以私下達成意見來質證,而這些證據卻不完全具備這三性。所以,證據最終需要法官根據法律和案件事實,再結合自己的審判經驗來綜合評判是否採用。

02

當然原告及被告雙方無異議的證據更容易讓法官相信

證據在打官司過程中,通常是由原告及被告各自提供的,到法院後會組織雙方交換證據,在開放過程中會組織質證。質證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可以說是整個庭審重中之重的工作。

也是識別並排除無效證據的過程,所以如果在質證過程中,當原告和被告對都證據發表了沒異議的意見,那麼說明這份證據的爭議是不大的,法官從內心也更傾向於相信證據的可靠性,最終採納的可能性會更大,其實打官司法官是希望息訴止紛的,當雙方都沒異議就代表沒有爭議,所以可以更讓法官內心相信證據的有效性。

結語

但是最後是否將證據採納為案件事實的依據,則需要法官的綜合評判,只能說經過質證,且原告及被告沒異議的證據更容易獲得採信,但是不一定法官必須採信。這是一個前置問題,而不是充分必要條件。


悟法析律


證據有真假、合法與非法之分。

所為真假,是指證據是否真實的反映了客觀真實的事實。能反映客觀真實存在的事實的證據是真,不能反映客觀真實事實的證據是假。

檢驗真假證據,不能單一靠原被告雙方都確認一個事實這個環節,還要把當事人一致確認的單一證據,與其他證據鏈串起來縱合分析,與常規、常理、規律相對照,以避免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以假證支撐假案。例如,當事人為了逃避債務的假買賣真轉移財產,除了應審查買賣合同,付款發票,還要審查銀行支付及有無銀行撤銷付款及收款人賬面收支,特別是受款人有無回覆的情況,以及買賣在何時形成,有無第三人見證。

所謂合法與非法證據,是指證據所證明的事實有無違法和損害社會、他人利益的事實。有屬非法。非法證據雖雙方當事人一致確認,但這種證據仍不能作為保護當事人權益的證據,還要受到法律對其違法事實進行法律處罰。

只有在不存在假證、非法證據的情況下,且確認證據與其他證據證據證明的事實相吻合,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徐孝先小卒


證據是還原案件事實的有力媒介,是法庭認定事實的支撐。

對於證據,必須經過當事人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認證。藉助經質證、認證的證據,法庭才能查清案件事實,進而做出準確判決。

可以說,當事人雙方打官司,證據最重要。沒有有力的證據,很難說服法庭支持己方訴求。

當事人在庭審中,對於證據有兩項義務,就是舉證、質證,認證是法庭的責任。

民訴法規定,對當事人雙方均認可無爭議證據,記錄在案,可以不予質證,但應在判決中說明。

這裡沒有規定,對於當事人雙方無異議證據,法庭必須採信。

因為實踐中,除了由有關機關出具的書證原件(如商標註冊證)之類的證據,對於其他應當在交易過程中形成的證據,一旦出現雙方均無異議,法官會非常警覺,更加慎重審查,防止出現虛假訴訟。

但對於雙方無異議的證據,法庭不予採信的,會在判決中非常詳細的論證的。


法眼看世界


經過庭審質證過的證據而且原被告均表示無異議,法官是不是應該採納?

我的看法是:不一定。

作為一個法官,不能原告被告相互認可就行了,而應當行使一個法官的職責--對證據的“三性”進行必要的審核,以排除虛假證據和虛假訴訟的可能。因為司法實踐中,經常有人故意製造一些虛假訴訟,試圖借法院之手確認自己的轉移是合法的(例如兩人合夥製造一起虛假的借貸訴訟,以此轉移財產,或者製造當事人無財產的假象,逃避、規避法定的義務)。

所謂三性,就是客觀真實性,證據的關聯性以及證據的合法性。

作為法官,對於雙方提供的證據,應當主動審核其客觀真實性,證據的關聯性以及證據的合法性,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如果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則不能採納為認定本案的證據。

如果雙方共同認定的證據,實際上存在明顯的問題,法官又視而不見做出判決,勢必嚴重影響法律尊嚴和法院的權威。

以下舉例說明:

1、原告7月15日受傷住院,但是原告提供的醫療費票據是6月份的。

2、原告訴被告十萬元借貸糾紛,沒有打款證據,但是雙方承認這筆債務存在。

3、原告出具的派出所證明沒有蓋公章和經辦人員簽字。

之所以這樣,主要原因兩個,一是是為了避免雙方通過虛假訴訟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二是維護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


淮北日月升


是否應予採納,法官有決定權。證據不符合要求的,即便雙方均無異議,法官仍可不予採納。

證據具有“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證據的採納,僅僅指具有證據的門檻,其主要是就證據的合法性和關聯性而言。

所謂合法性,是指證據的取得方式合法,形式合法,不能具有瑕疵。所謂關聯性,是指證據所證明的內容與案件待證事實具有關聯,不能毫無關係。

證據不符合上述要求,如證據系以非法方式取得,或者存在嚴重瑕疵(如書證內容不能辨識,證人不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視聽資料不連貫等等),或者與案件毫無關聯。此時,即便雙方無異議,法官也會不予採納。

另外,證據的採信比採納更進一步,主要涉及真實性問題。即證據所證內容是符合客觀真實的,是足以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的採納需要庭審雙方參與,但採信則由法官來完成。



風雲26610126


證據三性,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三性必須取得法官認可方可採納,原被告均無異議不代表法官必須採納,法官有權根據自身對案件的認識做出判斷。

原被告都認可的證據,如果是偽造的不真實證據,法官不會採納;如果是不合法取得的證據,法官不會採納;如果是與案件無關的證據,法官也不會採納。


三隻腳的大烏鴉


不一定,一般情況下法官是會採納的,但是,如果是虛假的證據或者違法的證據,即使經過質證,當事人無異議,法官也不會採納,而且,如果發現是虛假訴訟,還會對當事人進行制裁。


隋筆律言


那不一定。證據三性是法官判定證據的依據。你問得問題不清楚,無法認定法官是否可以採信你們的證據。如果符合證據三性,且雙方人了那當然可以採信!


毋龍飛律師


不一定,法官有義務審查案件事實,以防虛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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