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縣農村低保標準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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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縣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年的3720元提升至4080元,其它差額保障對象的發放標準也會同步做出相應提升。全年將會增發保障金340餘萬元,2.8萬餘名農村困難群眾受益。

近年來,縣民政局堅持以“打贏脫貧攻堅戰”統攬全局,不斷提升戰鬥堡壘作用,強化責任落實,樹立擔當意識,切實履行起城鄉困難群眾社會救助保障工作。

為近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提升農村低保“兜底線、織密網”的保障能力,切實改善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縣民政局將全面提高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全縣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年的3720元提升至4080元,提升了360元每年,提升幅度達9.6%,全額保障對象的發放標準由原來的310元每人每月,提升至340元每人每月,其它差額保障對象的發放標準也會同步做出相應提升。調整後的人均發放水平將由原來的206元每月,提升至216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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