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士為知己者死”來源於春秋時期著名的刺客,他的故事被司馬遷寫進《史記》中。他是豫讓,因刺殺而青史留名。但他作為一個刺客和當今的職業殺手卻有所不同。職業殺手是將刺殺作為謀生的手段,但他的刺殺行為中包含了恩報、道義等等觀念,與其說刺殺是他謀生的手段,不如說刺殺是他體現個體精神或職業精神的方法。

01 “為知己死”是士的信仰

西周和春秋前期,宗法制度嚴格,等級森嚴,貴族家族的大小事務都是由宗族子弟完成的,這時期下層民眾完全沒有機會進入到貴族家族當中。到了春秋後期,很多貴族子弟在“禮、樂、射、御、書、數”等方面的專業能力不斷下降,但一個龐大的貴族家族不能沒有人管理。於是不少掌握了像禮儀、管事甚至軍事技能的下層民眾,通過策名委質的方法進入到了貴族的家族當中,開啟了職業生涯。一個新的職業誕生了,意味著這個職業相配的階層新興而起,這就是士階層。作為一個新興階層,社會認可和自我體認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士階層必須得發展出自己的職業價值理念。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豫讓是春秋末期晉國人,是正在興起的士階層中的一員。當時的晉國國內有六大家族,分別是智氏、趙氏、韓氏、魏氏、範氏和中行氏。晉國這六大家族中智氏家族的勢力是最大的。豫讓先後為範氏家族和中行氏家族服務過,後來離開了範氏和中行氏,轉而為智氏家族服務,智氏家族的領頭人智伯對豫讓十分尊寵。豫讓雖然是士階層,但是在服務智氏家族期間,豫讓感受到了智伯對他的尊重。這其實也是後來豫讓為什麼一而再的要刺殺趙襄子,為智伯復仇的原因。

晉國六大家族之間互相鬥爭,先是智伯聯合了韓、趙、魏三個家族滅了範氏和中行氏,分了他們的屬地。後來智氏家族因為勢力太大膨脹了,轉而向韓、趙、魏這三個家提條件,要求他們割地給智氏。趙氏家族的趙襄子很不滿意,拒絕了智伯割地的要求。結果智伯就聯合韓和魏兩家一起進攻趙氏,但是趙襄子說服了韓和魏,反過來合謀把智氏家族滅了。趙襄子對智伯深惡痛絕,把智氏滅掉以後,就把智伯的頭顱割下來塗上漆做成了酒器。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智氏被滅,智伯被殺,這讓豫讓十分難過和沮喪,一來他的工作沒了,二來原來禮遇他尊重他的人死了。於是他說:“士為知己者死,女為說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為報仇而死,以報智伯。”豫讓一直強調自己士的身份,他作為一個士,受僱於智伯,智伯待他不薄,禮遇他,是他的知己。現在智伯死了,他必須得做出和一般的報答不同的舉動才能體現出他作為士的職業價值,或者說是體現出士階層的群體價值。士的職業價值、士階層的群體價值是什麼呢?

<code>士的職業價值、士階層的群體價值就是知和報。/<code>

知指的就是僱主對士的職業性行為的評價和認同,這對於每一個個體的士來說十分重要。豫讓之所以離開了範氏和中行氏,就是因為在那裡得不到認同,而智伯卻能夠甚尊寵他。豫讓作為一個士的價值在智伯這裡得到了高度認可,這在職業上是非常成功的。這其實和當今任何一個職業需要被認同的心理是一樣的,一個人所從事的職業得到被人的認可,得到好的評價,並且在從事這個職業的過程中得到尊重,那麼這個人在職業上是很成功的。

被認可、接納和尊重是每一個人人格的基本需求。

但是士並不認為自己就只是一個純粹的職業人,他還需要在精神和道義上確認自己的價值,並且要這種價值具有超越性,具有超越現實和生命的特徵,這就體現在“報”上。每一個士都期待著知遇,一旦知遇實現了,剩下的就是尋求報答的機會。這時候的“知和報”已然從單純的職業關係上升到倫理關係,成為了遊士階層的一個理想或者說一種信仰,這種單純的職業關係具有了精神的價值。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報答有很多種方式,知遇之恩必須得以死相報嗎?

豫讓說智伯是他的知己,他要為“知己死”。這種以生命做為報答方式的職業理想似乎能夠讓我們看到士作為一個新興階層渴望得到社會認可的焦慮和努力。生命是最寶貴的,士在為僱主服務的期間,無論他的專業技能如何高超、能夠給僱主帶來多大的利益這些都不重要,這些都不能體現士的價值,真正能體現士的價值的,必須是以最寶貴的東西來報答僱主的知遇之恩。以生命作為報答,那麼這份知遇之恩就也從普通的知己、賞識上升到了更高的境界。

一旦這個知遇之恩以死相報的信念被廣大的士人所接受並付諸實踐的時候,士人的信仰就是“為知己死”。到這一層面的時候,士的職業性技能,比如禮、禮、樂、射、御等等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士能不能獻出自己的生命。從這樣一個角度來說,士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殉道者,他們的道就是用生命來報答知遇。所謂重士、尊士,並不是尊重士的職業技能,而是尊重士的身份,得到尊重的士在為貴族服務的時候也不再那麼重視自身的技能,更重視的是生命的報答。因此到了戰國時期,戰國四公子爭相養士,並且無條件地重士,正是這個價值觀的體現。

豫讓從智伯那裡體驗了士的尊貴,但是智伯卻被趙襄子殺死了。智伯被殺,作為士的豫讓無力去拯救。但是他還沒報答智伯,智伯就被消滅了,這對一個士來說,是一個遺憾,所以他不能讓自己抱著這個遺憾苟活下去。於是他要去刺殺趙襄子,他要從智伯的死中尋找到報答的機會,這種以命相報的方式可以說使得豫讓完善了自己士的人格。

02 復仇是一場感動自我的行為藝術

豫讓篤定了要為智伯報仇,去刺殺趙襄子。於是他“變名姓為刑人,入宮塗廁,中挾匕首,欲以刺襄子。”在這裡豫讓的復仇就有種忍辱負重的意味。塗廁是一個非常低賤的工作,但為了刺殺趙襄子,豫讓忍下了。只要刺殺了趙襄子,他的任務完成了,他也知道自己必定得喪命,但是這算得上什麼呢?他本來就打算以命報答智伯。

趙襄子命不該絕,他在上廁所的時候,居然感覺到自己心跳異常,預知到了危險,就派人到廁所裡搜查,搜查的結果就是豫讓暴露了。面對搜查的人員,豫讓十分坦然,直言:“欲為智伯報仇!”豫讓這麼直接的承認自己是為了給智伯報仇才刺殺趙襄子主要是希望自己能夠被殺,一旦自己被殺了,他作為殉道者的人格就完成了。但是趙襄子很欣賞豫讓的忠誠,阻止了要殺死豫讓的侍衛,還稱讚他是“義人”,是“天下之賢人”,並且把他放了。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但是趙襄子這看似仁慈的決定卻將豫讓放在了一個很尷尬的處境。這樣使得豫讓沒有辦法完成殉道的任務,他要用生命報答智伯的願望落空了,他要實現士人的價值的目標無法實現了。於是他不得不展開第二次刺殺行動。

第二次的刺殺,精神上的意義遠遠大於實際意義,這一次的刺殺就比第一次的刺殺多了一層美學意義在裡頭。豫讓“漆身為厲,吞炭為啞,使形狀不可知”,他通過漆身使自己皮膚潰爛,吞炭使聲音嘶啞,想通過這些痛苦的方式改變自己的形貌,以便完成刺殺的任務。由於第一次刺殺失敗了,趙襄子已經認出豫讓,在防範上已經做好了十足的準備,如果他不改變自己的形體外貌,那麼第二次的刺殺一定不是不會成功的,所以豫讓改變自己的外貌以便刺殺行動更加順利,這是正常的舉動。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但是,他在改了外貌形體後“行乞於市”、“ 行見其友”,這就很值得思考了。為了第二次刺殺都已經改變了形體外貌了,為什麼還要將自己暴露在妻子和朋友面前,去試探他們究竟還認不認識自己呢?他先是試探了自己的妻子:“行乞於市,其妻不識也。”在市井中行乞,他的妻子認不出他。接著又去試探朋友:“行見其友,其友識之”。當他的朋友認出是他,詢問時他又很爽快的回答說是。他的這些舉動,完全不像一個默默準備刺殺計劃的人。

他的這些行為對於一次刺殺來說,真的有些過於複雜了。既然豫讓要第二次刺殺趙襄子,那他完全沒有必要把過程弄得那麼複雜。但是我們如果把豫讓的這些舉動看做是一場行為藝術或者是美學實踐,這就非常容易理解。他“漆身為厲,吞炭為啞,形狀不可知”,就是希望通過這種痛苦的方式延長自己復仇的過程,從而獲得更多的精神滿足感;他去試探妻子和朋友,擔心別人認出來,可是又期待著別人能夠認出來,這種就像舞臺劇上的演員一樣,希望別人把他當做劇中的主人公,又希望別人知道這是誰演的。豫讓的第二次刺殺實際上具備了美學含義,是一次豫讓自編自導自演的行為藝術,他是這一藝術行為的實踐者。

以子之才,委質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為所欲,顧不易邪?何乃殘身苦形,欲以求報襄子,不亦難乎!

朋友對豫讓的行為非常不能理解,對他提出這樣的質疑。這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按照我們常人的理解,復仇的方式千萬種,為什麼偏偏選最慘的那種呢?以他的才能再通過委質的方式去為趙襄子服務,以此接近趙襄子。趙襄子愛惜人才,肯定會優待他的,到時候找個機會再把趙襄子殺了,這仇也報了,智伯的恩也還了,何必又自毀身體,這樣再去刺殺趙襄子,難度不是更大嗎?

但是,豫讓卻有自己的價值觀:“既已委質臣事人,而求殺之,是懷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為者極難耳!然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以事其君者也。”他認為自己作為一個士就應該一心事主,不能懷有二心,即使是面對自己刺殺的目標,也不能違背士的職業道德,他不能利用他人的信任,通過欺騙的手段來證明自己的忠誠,以這種方式去成就士的人格,這是不合適的。刺殺對於豫讓來說不過是一個手段而已,豫讓的目的是要通過刺殺讓自己送命,通過讓自己送命來完善自己的人格,來證明士的價值。

03 三躍而擊是對士的成全

前期工作都已經準備妥當,第二次的刺殺活動如期進行。當趙襄子外出的時候,豫讓就藏在趙襄子的車馬隊伍必經的橋下。趙襄子當真是命不該絕,豫讓第一次刺殺,趙襄子心驚了;豫讓第二次刺殺,趙襄子的馬驚了。鑑於此前豫讓刺殺他的情況,趙襄子判定這回肯定是豫讓又來刺殺他了。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豫讓鍥而不捨的要殺了他為智伯報仇,這讓趙襄子很不解。因為在智伯之前,豫讓曾經在範氏和中行氏這兩家幹過,並且這兩家都被智伯滅了。豫讓為什麼不給這兩個家族報仇,反倒是要一而再的為智伯報仇呢?豫讓的回答讓趙襄子很受感動,他說:“臣事範、中行氏,範、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在服務範氏和中行氏的時候,他們只是把豫讓當做一般人看待,那麼豫讓也按照一般人的態度對待他們;在服務智氏家族的時候,智伯以國士的態度對待他,尊重他,那他也表現的像個國士,以國士的態度回報智伯的知遇之恩。

豫讓的一番話讓趙襄子很是認同,豫讓的行為實踐了士的知和報,充分體現了士的倫理價值,趙襄子不僅理解他的這種價值,並且對他實踐這種價值表示很讚賞,也稱他“子之為智伯,名既成矣”,說他能夠為智伯這樣做,已經非常不錯了,這樣的做法足以使他成為國士了。但同時趙襄子也說“寡人赦子,亦已足矣”。他對豫讓已經足夠寬容,豫讓忠心報主一再三番要刺殺他,這種事情不能沒完沒了的持續下去,事情必須要有個解決,這次他就不再放過他了。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豫讓對趙襄子的做法也表示充分的理解:“臣聞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義。前君已寬赦臣,天下莫不稱君之賢。”第一次刺殺,趙襄子已經放了豫讓,這已經讓他得到賢名,但是忠臣要死也要死得有名,於是他要求趙襄子“請君之衣而擊之焉,以致報仇之意,則雖死不恨。”這一情節就為刺殺帶來了一個悲情的高潮,豫讓雖然不能真的殺死趙襄子,但是他要求有一個象徵性的結局:他要攻擊趙襄子的衣裳,這樣就算他已經報仇了,死了也沒有什麼遺憾了。趙襄子也欣然同了,就讓侍衛持著自己的衣裳給豫讓,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大喊:“我可以報答智伯的恩情了”,隨後就拔劍自殺。

豫讓的刺客信條——知遇之恩,以死相報

在這“三躍而擊之”的情節中,我們並沒有感覺到豫讓作為刺殺者的仇恨情緒,反而隱約感覺到豫讓的喜悅。因為豫讓最終的目的就是被殺,只有被殺,他才能實踐“士為知己者死”的信仰。趙襄子在兩次面對刺殺都表現出了對豫讓行為的理解和稱讚,說他是“義人”“天下之賢人”,這也就是說趙襄子已經在事實上成為了豫讓的知音,如果豫讓真的刺殺了趙襄子,那同樣也破壞了“士為知己者死”的信仰,最後將形成一種非常尷尬的局面。所以豫讓作為士,他是無論如何都殺不了趙襄子的,三躍而擊趙襄子之衣,這個象徵性的表演反倒變成了最為理想的結局,趙襄子也同意了這樣的做法。

這樣看來,豫讓的刺殺行為不是一場殊死的搏殺,反而像是豫讓和趙襄子這兩個演員之間一場配合得十分默契的演出,他們通過各自的行為互相成就了對方。但同時,豫讓的故事也能夠讓我們理解士作為一個新興階層,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士人群體渴望被社會認同的身份焦慮。他們不惜以生命為代價去報答恩情,這種極端的自我證明方式也讓人感受到一個新興階層產生和發展的不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