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7條,“含金量”超高!

記者從14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為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提升渡過難關的信心和能力,保持健康發展,我市重磅出臺27條措施,及時拿出“真金白銀”為企業商戶“解渴”,從階段減免稅費、促進就業穩崗、降低要素成本、強化金融支持、優化服務保障等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徑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階段減免稅費

一、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負。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個體工商戶凡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對疫情期間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2020年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臨時減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階段性減免和緩繳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徵2020年2月至6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符合《市人社局等七部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0〕2號)規定條件的企業,可申請緩繳減免政策執行期內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2020年2月至6月,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

四、階段性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2020年2月1日至本市疫情結束的當月末,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徵汙水處理費以及城市道路佔用、挖掘修復費中的城市道路佔用費。2020年2月1日前欠繳的費用仍按原標準收取,已預收的費用退還繳費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五、階段性緩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按規定申請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促進就業穩崗

六、支持企業用工保障。發揮各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費提供人員招聘、用工輸送等針對性服務。企業吸納本市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納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穩定勞動關係。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通過協商民主程序,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降低要素成本

八、緩解用能成本壓力。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不停供。提前執行天然氣淡季價格,降低企業用氣成本。非居民用水基本水價降低10%。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外,對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計收電費按原到戶電價水平95%結算。各區人民政府要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督導轉供電主體,將電費減免的政策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電力用戶。

九、給予房租優惠。對承租本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房租、3個月房租減半,具體政策期限按照《天津市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津政辦發〔2020〕1號)文件執行,確保國有資產經營用房減免的租金讓利全部傳導到實際租戶。

十、加大政府採購和清欠工作力度。落實政府採購支持中小微企業相關規定,確保採購的金額和比例。持續開展清理政府部門、大型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堅決杜絕新的拖欠。

強化金融支持

十一、確保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總量增加成本下降。各銀行機構在滿足對防控疫情作出貢獻、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貸需求的基礎上,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確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用好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力度。

十二、緩解資金流動性困難。各銀行機構要採取展期、變更還款安排和付息週期、無還本續貸等方式繼續提供金融支持,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辦理效率,對於融資所需非必須的申請材料允許“容缺後補”。鼓勵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申請,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貸款付息日期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並免收罰息。對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恢復週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商戶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十三、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降到1%以下,政府性再擔保機構再擔保費減半,鼓勵其他類型擔保機構參照執行。對於疫情期間政策性擔保機構發生的相關代償不良,給予當事人免責。

十四、降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疫情風險損失。鼓勵保險機構針對提高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抵抗疫情風險能力,創新設立保險產品,合理釐定費率,拓寬保險範圍,在2020年度內,根據保險機構實際理賠額度,市財政按30%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家機構不超過50萬元。

十五、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推動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加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支持,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進一步降低保險費率。建立受影響企業理賠服務機制,簡化報損、索賠程序,對受疫情影響未及時繳納保費的出口企業,合理緩繳保費,在定損核賠時予以酌情處理。

優化服務保障

十六、指導幫助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建立市、區兩級幫扶機制,幫助協調解決在員工返崗、原材料供應、物資運輸及口罩、消殺用品、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面遇到的困難,指導有序復工復產。

十七、加強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服務。對外貿企業能夠證明是由於疫情原因無法按時交付訂單,造成合同違約或取消的,免費為企業出具與疫情相關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指導中小微企業妥善處理貿易糾紛,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履約的中小微企業加強專業化服務,防範化解法律風險。

十八、簡化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工貿易辦理手續。對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出的手(賬)冊設立、核銷等業務申請,加快審核辦理速度。中小微加工貿易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因延遲復工造成加工貿易手(賬)冊超期核銷的,可按照需求向海關申請臨時延長手(賬)冊有效期。外發加工、深加工結轉、餘料結轉、內銷等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可憑相關說明向海關申請延期辦理有關手續。

十九、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通關便利。鼓勵本市中小微企業應用“碼頭集港”作業模式,在港口結關前24小時內直接將貨物運輸至碼頭,海關對已提前申報出口貨物進行優先查驗。對出口動物及產品註冊登記在本市的中小微企業,需要推薦國外註冊登記的,採信企業自我聲明,免於實施現場考核,直接上報海關總署對外推薦。對復工復產的本市出口食品中小微企業,有針對性地幫扶企業提升自檢自控能力水平,為企業順利出口提供支持。

二十、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審批服務。依託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在線審批平臺,全面實行項目審批不見面辦理。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立即受理、立即審核、及時審批。申請材料不全的,實行承諾審批,採取“容缺後補”、“信用承諾”、“以函代證”方式辦理。

二十一、簡化中小微企業抵押登記流程。推進“不動產登記一網通”改革,在34家金融、擔保機構實現除在建工程抵押登記以外的所有抵押登記不見面辦理。疫情防控期間開闢企業申請在建工程抵押登記綠色通道,合併、優化登記環節,採取查勘現場時一併受理登記的方式,確保24小時內辦結。對於緊急登記事項,通過預約等方式定時定點提速辦理,滿足申請人的登記需求。

二十二、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違法違規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程度不大的,督促及時改正,依法免予行政處罰。適當放寬資質維護期限,對資質有效期滿、因疫情原因未能辦理維持手續的,准予其延期至疫情結束後辦理。對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出現的失信記錄,在經有關部門確認後暫不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妥善降低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影響。

二十三、進一步釋放經營場所資源。統籌考慮城鄉綜合管理需要和個體工商戶創業就業的現實需求,建立完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各區禁止登記經營的場所區域和限制性條件清單。各區人民政府指定場所和時間,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二十四、提升登記註冊便利化水平。

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網上辦、零見面”,優化網上辦事系統,提升用戶體驗。對因特殊情況確需線下辦理的登記事項,通過電話、郵箱、傳真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指導。放寬個體工商戶跨區遷移限制,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場所涉及行政區劃變更的,可直接向經營場所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二十五、放寬經營異常狀態標記條件。延長個體工商戶年報報送時間至2020年底。在延長期內,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報的,通過登記的經營場所或者經營者住所無法取得聯繫的個體工商戶,暫不標記經營異常狀態。鼓勵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推出各類年報幫扶措施,提升服務水平,助力恢復生產經營。

二十六、順延相關許可有效期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含特殊食品)個體經營者所持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有效期可順延至疫情結束後30個工作日。在保證食品安全前提下,對臨時從事集體用餐配送服務的規模以上餐飲服務經營者實施備案管理。

二十七、充分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橋樑紐帶作用。

開通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用工信息平臺,服務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通過各種方式宣傳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的有關政策、分類防控指南和要求。

市工信局相關負責人為《天津市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出臺進行政策解讀。

1. 問:《天津市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文件的背景和依據是什麼?

答: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家相關部署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要繼續研究出臺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稅降費政策,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2月25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鼓勵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並新增優惠利率貸款,部署對個體工商戶加大扶持,幫助緩解疫情影響紓困解難。國務院及各部委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更大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政策措施。2月2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影響 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這些政策措施需要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家出臺的政策措施高度重視,市領導同志要求結合天津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更有力度的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保持發展的政策措施。為此,市工業和信息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共同起草政策,及時提出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政策措施。

二是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需要。我市中小微企業數量佔全市企業總量的99.9%左右,吸納就業人數佔全市的84%以上,稅收貢獻佔全市的66%左右,是擴大就業、穩定社會、發展經濟的重要力量,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保持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樣,個體工商戶在繁榮市場經濟、擴大社會就業、方便群眾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產生了嚴重衝擊,目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面臨復工復產、成本上升、資金斷鏈、用工緊缺、收益下降、訂單違約、信用受損、信心受挫等諸多問題。廣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希望市政府出臺更有力度、更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幫助企業和商戶渡過難關、保持發展。

2.問: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文件的主要內容共五個部分,27條具體措施。

第一部分是階段減免稅費,包括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負、階段性減免和緩繳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階段性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階段性緩繳住房公積金五個方面具體措施。

第二部分是促進就業穩崗,包括支持用工保障、穩定勞動關係兩個方面具體措施。

第三部分是降低要素成本,包括加大緩解用能成本壓力、給予房租優惠、加大政府採購和清欠工作力度三個方面具體措施。

第四部分是強化金融支持,包括確保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量增價降、緩解資金流動性困難、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降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疫情風險損失、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五個方面具體措施。

第五部分是優化服務保障,包括指導和幫助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加強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服務、簡化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工貿易辦理手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通關便利、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審批服務、簡化中小微企業抵押登記流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釋放經營場所資源、提升登記註冊便利化水平、放寬經營異常狀態標記條件、順延相關許可有效期限、充分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橋樑紐帶作用十二個方面具體措施。

3.問:若干措施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答: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落實國家政策比較全面。疫情發生後,國家出臺的主要政策措施,都吸收到文件中。二是回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訴求比較全面。對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復工復產、成本加大、資金斷鏈、用工緊缺、收益下降、訂單違約、信用受損、房屋租賃等方面問題,都提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三是政策措施比較全面。包括階段減免稅費、促進就業穩崗、降低要素成本、強化金融支持、優化服務保障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徑支持企業。四是含金量比較高。拿出真金白銀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吸納就業、房屋租賃、繳費納稅、因疫情損失等方面給予支持。比如,對企業吸納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給予每吸納1人1000元標準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承租我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房租、3個月房租減半;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徵汙水處理費和城市道路佔用費;對給予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疫情風險保險的保險機構,市財政按30%的比例給予補助等。

五是政策時效性比較高。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困難的時候,及時提出了許多階段性、針對性支持企業克服疫情影響、渡過難關的政策舉措。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來說,應是很解渴的。六是操作性比較強。每項政策措施具體清楚,便於企業瞭解掌握,同時責任部門明確,便於操作落實。

審核:王韶雲

校對:陳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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