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奇案:少女自縊,墓被盜挖出一猴子,1年後少女“復活”

明朝嘉靖二十一年(1542),四川敘州府發生了一件奇案,情節之離奇讓人瞠目結舌,以至傳到了遠在千里之外的京城,被刑部官員稱為嘉靖朝第一奇案,而案件的經過,也被很多文人墨客記錄進了史書,因此流傳至今。

明朝第一奇案:少女自縊,墓被盜挖出一猴子,1年後少女“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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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敘州府富順縣,有一個名叫卞貴的人,因為生活所迫到當鋪去典當物品,恰好看見當鋪老闆正在收拾一床用上好綢緞做成的被子。因為上面沾了血跡,當鋪老闆正在用一些鹽和醋進行擦拭,希望能夠將血跡洗乾淨。

本來卞貴沒有在意,典當完東西就要走,可臨出門他突然發覺這床被子特別眼熟,直到此時他才意識到,前不久去世的妹妹下葬之時,就是隨葬了一床一模一樣的被子,難道妹妹的墓被盜了?

想到這裡卞貴不敢耽擱,立刻趕到妹妹的墓地查看,結果發現墳墓上的土全部是新土,由此斷定妹妹墓已經被盜,於是趕到富順縣衙門報案。

在明朝時,盜墓是重罪,在由朱元璋主持編纂的《大明律》中規定,只要盜墓挖開封土露出棺材,即便沒有開棺,也要被杖責一百,流放三千里;如果打開棺槨看見了屍體,就要被判絞刑。

縣令接到報案之後,不敢輕視,立刻派官差將當鋪老闆帶到縣衙詢問,得知綢緞被是當地無賴龍二典當的,於是又讓人將龍二帶到縣衙。

經過一番審訊,龍二很快招供,說綢緞被的確是自己在一座墓中挖出來的,但墓主人並非卞貴的妹妹,而是一隻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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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卞貴大怒,認為龍二是在狡辯,想以此逃避刑罰。為了保險起見,縣令帶領眾人立刻趕到卞貴妹妹的墓調查,在徵得雙方的同意後,官差重新挖開了卞貴妹妹的墓。

可棺材打開之後,卞貴傻了,不久之前他親自安葬的妹妹屍體竟然不見了,現在躺在棺材中的竟然真的如龍二所說,是一隻猴子。而經過仵作比對,龍二典當被子上面的血跡確實是猴子的血。

這個結果讓縣令很為難,因為《大明律》規定盜挖人墓是重罪,但並沒有規定盜猴子的墓有罪。如果找不到卞貴妹妹的屍體,不僅不能定龍二的罪,卞貴還有誣告的嫌疑,而為了保險起見,縣令只能將兩人都關進了大牢,等待找到屍體之後再次審判。

可是在科技不發達的古代,要想找到一具消失的屍體無異於大海撈針,就這樣案件被放了起來,直到一年多後新縣令趙汝謙上任,在查看縣衙卷宗時發現了此案的蹊蹺之處,才決定重審此案。

趙縣令首先提審了龍二,他認為龍二肯定還有沒交代的事情,於是他恐嚇龍二說:“你盜墓之前難道知道墓中埋的是猴子嗎?如果不知道,那你的動機就是盜人的墓,而且見了棺材,按律仍然是絞刑。”

龍二見這位趙縣令絕非庸才,就交代說那天自己偶然路過這座墓,發現竟然被人挖開了,於是就想去看看能不能撿點隨葬品賣錢,結果還沒走到跟前,突然跳出一隻猴子直撲自己而來,驚嚇之下,龍二拿起墓邊盜墓賊留下的一把鋤頭砸中了猴子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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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猴子,受到驚嚇的龍二跑出好遠,冷靜下來之後,他又回到墓地找隨葬品,結果發現棺材不知被誰打開了,裡面沒有人的屍體,到是自己打死的猴子不知怎麼到了棺材裡。龍二找半天也沒發現隨葬品,最後只能拿了綢緞被逃離了現場。

對於龍二的交代,趙縣令半信半疑,他又帶人到卞貴妹妹的墓前勘察,結果發現棺材中的猴子脖子上有被繩子勒過的痕跡,這說明猴子不是野生的,而是有人家養的。

根據這個線索,他查到附近一個名叫何祚的人曾經飼養過猴子,巧的是在一年前案發不久,他就帶著母親搬去成都投奔親戚了。

為了查清案件,趙縣令立刻派遣官差前往成都找何祚,當官差找到何祚時,發現卞貴妹妹在死去一年多之後,竟然在何祚家中“復活”了。驚訝的官差不敢耽誤,立刻將兩人帶回富順縣進行審問。經過何祚與卞貴妹妹的交代,整個案件才終於水落石出。

原來卞貴妹妹從小和城中的張員外家定下娃娃親,後來卞貴家道中落,張員外就想推掉這門親事,可一直找不到合適的藉口。後來他得知卞貴妹妹為了補貼家用,在替人抄寫佛經送到寺廟中供奉,就找人寫了一篇淫詞冒充是卞貴妹妹所寫,要求退婚。

面對張員外的咄咄緊逼,最注重名聲的妹妹為了不讓父親為難,也為了保住自己的貞潔,一氣之下就上吊自縊而亡。事發後,張員外還假仁假義給卞家送來了一些隨葬品,其中就包括那床綢緞被子,而負責送物品的人正是無賴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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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眼見卞貴將很多貴重物品放入妹妹的棺材隨葬後,一旁的龍二見財起意,決定前來盜墓。當天夜裡,正在龍二挖墓時,住在不遠的何祚家猴子跑上山,恰好見到龍二,就有了前文龍二交代的事情。

龍二逃跑的時候,何祚正好上山找猴子,發現了被龍二打死的猴子和挖出來還沒來得及打開的棺材。就在他帶上猴子屍體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聽到棺中竟然有聲音。

壯著膽打開棺材後,何祚發現裡面是一個活著的年輕女子。原來當天卞貴妹妹上吊自縊,並沒有真死而是處於一種假死狀態,卞家人當時為了保全面子也沒有來得及查看,就草草將人下葬了。

得知情況後,何祚和卞貴妹妹將猴子放入棺中,一起回了何祚家中。而龍二再次回來的時候,恰好二人已經離去,所以真的沒有在棺材中看到人,只看到了死去的猴子,雙方打了個完美的時間差。

卞貴妹妹雖然活了下來,但不想在這個傷心地生活了,於是何祚就帶著她前往成都投奔了親戚。真相大白之後,趙縣令對此案做出了判決,龍二盜墓挖墳,但並沒有打開棺材,所以杖責一百,發配邊疆。張員外汙人清白,鬧出人命,理應處死,但卞貴妹妹並未真死,所以判處杖責一百,坐牢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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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何祚救人有功,由趙縣令親自做主,將卞貴妹妹許配給他為妻。最高興的莫過於卞貴,雖然白做了一年牢,但妹妹死而復生,還找到了如意郎君,也算是因禍得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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