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應該寫善還是惡

剛剛看到一視頻,說是國外的文學作品寫人性寫的徹底。例子就是《黑金風雲》、《老無所依》等。視頻裡還說,這種作品國內也有,就是張愛玲筆下的曹七巧。

人性極善和極惡都少見。做母親的,有多少會成為曹七巧的?《盲山》《盲井》裡面的情形也不是社會主流。大多數人其實都是善惡共同體。

這種善惡共同體在有信仰的追求下,會反思惡。西方基督教很多。相信人類是有原罪的。他們看《甄嬛傳》看到宮鬥之外,也許會發現點其他什麼。

沒有信仰追求的善惡共同體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要對己有利的,必然拿來用,無論多卑劣。沒有看過的,或許想不到。看過了這些作品,個個跟開了掛一般擅長詭計,完全不顧及別人,只要這詭計能讓自己稱心如意,凌駕於他人之上。

而人性本身,對真善美是有追求的。即使對真善美沒有追求,也希望社會給自己以安全感。

一部作品如果寫惡,不能讓人反省,以致引人向惡,那當然挺罪過的。這個意義上說,我國審查制度其實蠻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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