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利滾利,很多人立馬就想到的是高利貸,違法的。
可事實真是這樣嗎?
利滾利,法律名詞叫“複利”。
複利就是把上一期的利息計入下一期的本金中,以此為基數,再計算利息。
愛因斯坦說過:複利是世界第八大奇蹟,它的威力甚至超過了原子彈。
巴菲特更是把複利運用的爐火純青,造就了財富神話。
利滾利在日常金融活動中是很常見的。
比如存款、投資,我們看下圖,可能更形象一些:
比如信用卡:
信用卡逾期後,它再計算利息時計算的就是複利,所以它的利息是驚人的。
很多人就認為信用卡這樣搞,就是利滾利,就是放高利貸,是違法的。
其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行收取複利是合法的。
銀行可以,那麼我們個人之間是不是也能搞利滾利呢?
我們先來看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8條: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大家讀了是不是一臉懵啊?啥意思呢?
我解釋一下:
1,在借款合同、借條中可以約定利滾利。
2,允許你約定,但你不能瞎約定。多次計算複利後的利率,最終不能超過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
還是懵?那我舉個例子。
小紅向小明借款1萬元,年利率20%,到期不能償還利息計入本金再計算利息。
第1年,本金1萬,年利率20%,利息2000元。
第2年,利息計入本金12,000,年利率20%,利息是2400元。
第3年,利息再計入本金是14,400元,年利率20%,利息是2880元。
這時候本息一共是14400+2880=17,280元。按他們雙方的約定得出了這個數。
那麼我們按照法律規定計算:
本金1萬元,年利率24%,借款3年,10000+10000×24%×3= 17,200元。
雙方約定的比法律規定的多了80元,那麼這80元就是無效的。
以後大家不要一聽到利滾利,就說是違法的,它可不全是違法的。
通過計算超出法律規定的部分才是無效的,沒有超出部分是合法的。
對於超出部分,大家可以拒絕支付,也可訴諸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大家在借貸時,如果約定了利滾利,一定要計算清楚。
自己不會計算呢,可以來找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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