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期間,企業為復工,員工未上班,是否需要發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

第一,企業方面,企業是靠經濟效益來維持,在未開工狀態下,企業沒有經濟效益來源的,我想未上班的人員企業是不會對未上班人員發放工資的。

第二,企業人員的工資分類,大概分成年薪,月薪,日薪或生產績效幾種。因企業未開工,月薪,日薪和生產績效幾種,企業是不會發放工資的,年薪人員作為高層領導,從企業角度考慮,會給予發放工資,發放金額可能會相應下調。

第三,企業未開工,如企業前期有拖欠工資現象,疫情期間,企業就算未開工也應對之前拖欠工資進行發放,這樣既能保證企業人員的相對穩定性,又能保證企業員工在疫情期間的生活經濟來源。對於企業的人員穩定性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同樣也能更好的樹立企業的精神文明形象。



王啟遠


企業未開工,員工未上班是否應該給員工發放工資的問題,各個地區均出臺了相應的政策規定來解釋防疫期間員工工資發放問題。

以廣東省為例,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2月3日至9日延遲復工期間,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對於依法被隔離或因緊急措施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工作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90後平凡生活


防疫期間,企業復工,員工因為隔離導致無法上班的,需要支付工資的。具體以下幾種情況需要支付工資: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對於依法被隔離或因緊急措施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工作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視界我的視界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全國,形勢嚴峻,各地相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防止疫情擴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一系列防治措施和相關政策。因疫情波及面廣,涉及人員眾多,許多地方停產停課。春節假期結束,以下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問題值得關注。

1.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者,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勞動者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離者,用人單位需給予必要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應支付勞動者必要的勞動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3.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斷),企業應當給予勞動者必要的假期,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民電(2020)1號)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該規定比法定假日延長了兩天,關於這兩天假期的性質,究竟是法定節日還是公休日存在很大分歧,有認為是法定節日也有認為是公休日,定性不同影響到以下實施中的問題:一是如果定性是法定節日,勞動者在法定節日工作的,企業不可安排補休而應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定性為公休日,而勞動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業可以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勞動報酬。二是加班的工資報酬標準不同,法定節日加班的,企業按照工資300%支付勞動報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企業按照工資200%支付勞動報酬。關於這兩天假期的性質,筆者以為可以定性為“公休日”。理由是:第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春節為我國法定節日,假期是3天;第二,上述1號文規定延長春節假期至2月2日,同時還規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因此,定性為公休日更加合適一些。

5.春節假期結束,而一些地方的疫情仍未能控制,建議有條件的企業可以採取員工在家工作的方式,不能採取在家工作的企業,應鼓勵採取靈活工時或者彈性工時制度。政府人社部門在特殊時期應當放鬆批准企業採取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以應對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同時儘可能避免上下班高峰,減少人員高度聚集,降低潛在風險。(林嘉 :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社會法教研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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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隔離導致不能上班:按照《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通知:凡事因政府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上班的員工,公司應當支付員工在此期間的工資。

2.疫情期間公司停產導致不能上班的人員:規定了公司停產時間在30日以內的,公司將按照正常標準支付員工的工資。公司停產時間超過30日且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力的,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付員工工資,給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公司停產超過30日且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可按待崗工資支付工資。



3.自行隔離導致不能上班:疫情期間,員工返工後進行自行隔離的情況,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付員工工資。多數情況下建議公司在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安排其在家工作或者調休。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PCB小張


防控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員工沒有上班,是否發放工資?

這應該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發放員工基本的工資。員工自覺的隔離期,也是為了企業能有更好地運行。國家也會在這期間,對企業減免一些相關的費用。在疫情期間,不管是企業,國家,還是個人都要擰成一股繩。克服困難。等待疫情結束,儘快恢復經濟的正常運行。



用戶廖駐軍


必須要發工資,因為每一個員工曾經在這個企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為這個企業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人常說,鐵打的江山,流水的兵。一個企業,培養一批得心應手的員工是多麼的不易,想要每一個員工忠心效力這個企業,就要保障每一個員工家庭生活無憂,家庭和睦,給每一個員工安心的保障,才能促發員工的積極性。疫情當下,給員工發放工資就當是送溫暖行動,當員工遇到這樣的企業,誰還跳槽,日後復工了,不努力工作行嗎?如今這樣的企業只是鳳毛麟角,一個企業多關心員工,員工更願意為企業服務自己的專長,企業不發展都不行。假如每一個企業把員工當作家人,當你的家人生活有難了,你會袖手旁觀嗎?我堅信,只要每一個人齊心協力,眾志成城,這場疫情阻擊戰一定會勝利的。


陽光嫵媚的春天


疫情發生後,各省份就此基本都出臺了相關政策,您可以瞭解所在地的相關規定。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做好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浙人社明電〔2020〕3號)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

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之日。

同時,如果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也可以通過集體協商,與職工協商一致就薪酬進行適當調整。


杭州李瑞律師


這次疫情對很多企業和勞動者衝擊是比較大的。企業未復工。勞動者不能上班,對各方來說都是損失!工資有的是按照勞動法制度來實施。有最低保障!一些私企就不得而知了!這也能體現出一個企業的凝聚力和魅力!



天門精神小夥兒


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的文件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這兩個文件明確了再新冠肺炎期間,企業和員工就工資問題所提到的一些政策。

當然,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1.這個肯定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公司復工以後,你仍然處於疫情的高發地區,已經影響到正常的出行而導致不能上班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2.如果你已經準備上班了,但是到達上班所在的城市被要求正常隔離而導致自己不能正常上班的,也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資;

3,被疑似感染新冠肺炎需要隔離,或者因為與已經確診為新冠肺炎的患者有密切接觸被隔離而導致不能上班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4.企業為復工,但是未達到復工的標準條件,員工不願意上班的情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除此之外,如果你是因為其他原因,比如公司復工需要你所在的職位很重要必須在崗,而你卻因為害怕被感染或者其他一些不足以為理由的原因沒有到崗,公司可能不會支付工資給你,畢竟國家在這方面沒有硬性的法律法規對這一次疫情帶來的問題進行有關這方面的規定,畢竟老闆姓要生存,企業也要生存,而且,據我所知,現在的一些創業公司的老闆和一些實體工廠確實做得非常辛苦,信息透明化的時代帶來的影響確實非常大,企業也面臨著著巨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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